宗教改革關於天職(Vocation)的教義指出,所有基督徒都蒙神呼召,要在家庭、教會和國家這三個領域裡忠心生活。在這些地方,所有基督徒都要活出「信徒皆祭司」的身份,把自己的一生獻上,當作活祭歸給神。
羅馬天主教堅持認爲,「聖召」(vocation)或「召命」(calling)只屬於那些通過神職或修道會來服事教會的人,他們必須立下獨身、順服和貧窮的誓言,放棄婚姻、世俗工作和經濟上的發展。改教家們正是針對這一觀點提出了天職教義(The Doctrine of Vocation)。他們強調,所有基督徒都蒙神呼召,要在家庭、教會和國家這三方面忠心生活。因爲「信徒皆祭司」,所以所有基督徒都要在生活的各個方面,把自己獻給神,作活祭。這意味著整個人生,包括最普通、最瑣碎的事,也都可以成爲敬拜神的方式,而不只是那些離開世俗生活、專職服事教會的人才能做到。
天職教義是宗教改革中一個最偉大的教義,但奇怪的是,許多基督徒忽視或遺忘了它。人們常以爲天職只是關於工作的神學,其實遠不止於此。天職與神的護理相關,說明祂怎樣透過人來治理和看顧祂所造的世界。天職教導基督徒如何在生活中活出信仰,不僅是在工作崗位上,也包括在家庭、教會和文化中。天職是信心在愛的行動裡結果子的地方,因此它扎根於福音之中。同時,天職也是基督徒面對試煉和誘惑的場所,因此它也成爲成聖的途徑。
「天職」這個詞在拉丁文中是呼召的意思。神呼召我們,祂透過祂的話語親自對我們說話,使我們得著信心。同時,祂也呼召我們在特定的領域裡服事。「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林前 7:17)因此,主先「分派」給我們一種生活,然後再呼召我們進入這樣的生活。
使徒保羅那段經文的語境不是指工作場所,而是關於婚姻。路德認爲,神爲人類設立了三種生活領域,我們在每個領域都有呼召:
家
這裡指家庭,包括維持家庭生計的經濟勞動。婚姻、爲人父母、做兒女,都是神的呼召。在路德所處的中世紀晚期社會,大部分工作,無論是農民的耕作、中產階級的手工業,還是貴族的政治治理,都與家庭密切相關,通常在家中進行。英語單詞「economy」(經濟)就來源於希臘語「oikos」(房屋)和「nomia」(管理),原意就是「家庭管理」。我們的家庭關係構成了最重要的呼召。
教會
所有基督徒都因福音而蒙召。神也呼召牧師、長老及其他教會職工,同時每一位教會成員都在會眾中有自己的角色和責任。
國家
我們身處特定的時代和地點,處於特定的政治管轄之下,是特定文化的一部分。這是我們「分派」到的崗位的一部分,我們要在其中過基督徒的生活。我們的公民身份也是一種呼召。我們蒙召進入本地社區、國家、周遭的文化。基督徒可以自由參與本國的政治生活,也可以擔任公職。因此,我們在「世俗」領域也有呼召,就是與非基督徒互動並在世界中作鹽作光(太 5:13-16)
改教家們反對天主教的觀點,即「聖召」或「蒙召」只適用於進入修道院、修女院或神職。接受這種呼召意味著進入所謂「靈性生活」,並把這種生活看作比世俗生活更符合基督教、更有功德。這樣委身教會意味著要立獨身誓(放棄婚姻與養育子女)、貧窮誓(放棄社會經濟活動)、順服誓(只服從教會律法,而不是世俗權威的法律)。在改教家們看來,這些誓言不僅是靠行爲得救的表現,與福音背道而馳,而且是對神所設立的人類生活領域的褻瀆與拒絕。
改教家們高度重視家庭的呼召,尤其是婚姻與爲人父母的責任,將其視爲基督徒愛與奉獻的重要場所,而這與天主教所提倡的獨身誓不同;同時,他們強調工作崗位也是基督徒服事的領域,與放棄經濟活動的貧窮誓相對;不僅如此,國家乃至整個社會也都是神所創造、彰顯其主權的舞台,而這與順服誓形成鮮明對比。
宗教改革關於天職的教導,是「信徒皆祭司」教義的一個方面。這並不意味著每位基督徒都要帶領會眾,也不意味著不需要牧師。意思是,牧師本身的呼召是宣講神的話語,人不必成爲牧師,也可以成爲「祭司」。農民、鞋匠、律師、商人、士兵、統治者、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等,都是「祭司」——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屬靈」的職分,爲所接觸的人代禱,把神的話語帶入日常生活。
「祭司」的首要職責是獻祭,而這並不是牧師的職責(除非是天主教神父,因爲他們相信在彌撒中重新獻上基督)。但是,儘管基督已經一次性地被獻上,使我們不再需要爲我們的罪獻上任何其他的祭(來 9:6),我們現在蒙召將我們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 12:1),並「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 2:5)。而這一切都發生在我們的呼召之中。
路德認爲,每一種天職的核心都是關愛並服侍鄰舍。每個人的天職都會把特定的鄰舍帶入生活中:配偶、孩子、同胞、市民、會眾成員,甚至顧客。神希望我們去愛他們、服侍他們。
愛神和愛鄰舍,這正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核心(太 22:37–40)。我們對神的愛完全建立在祂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愛上: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爲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 4:10)。因此,我們與神的關係並不取決於我們的行爲、服侍或天職,而完全依靠基督。正如路德所說:「神並不需要我們的善行,但我們的鄰舍需要。」神在不依靠我們行爲的情況下拯救我們,然後呼召我們回到世界,按著我們各自的呼召,通過關愛和服侍鄰舍來愛神,服侍神。
這種愛與服侍、這些善行,並不主要是什麼特別的「善舉」,而是天職中的日常事務。父母爲嬰兒換尿布,路德認爲這也是聖潔的行爲;農民耕地;店主出售有用的物品;工程師設計實用的技術;藝術家創作美麗的畫作;公民投下選票,這些都可以作爲愛與服侍的行動獻上。
路德強調,神自己就在天職中,並積極地做工。祂通過農夫和麵包師給我們日用的飲食;通過父母創造、養育新的人類;通過合法的執政者保護我們;通過牧師的言語與手中聖禮宣講祂的話語。路德稱天職爲神的「面紗」:我們看到的是人的面孔,在日常生活中執行平凡的任務,但在這天職背後,是神隱藏的自己,藉此賜下祂的恩典。
神在祂的護理中,甚至也通過非基督徒做工。非基督徒往往只是出於私利或自我實現的目的來做事。基督徒也會遇到類似情況,但他們也能使自己的工作成爲他們信心的果效——「生發仁愛的信心」(加 5:6),並將他們天職中的重擔當作服事和捨己的十字架,天天背負(路 9:23-24)。
當然,我們在天職中常常會犯罪。正如路德所指出的,我們往往不是想服侍他人,而是希望受人服侍;不是去關愛鄰舍、服侍鄰舍,反而傷害了鄰舍。我們濫用權柄,支配他人,而不是像「人子」那樣用權柄去服侍他們(可 10:42–45)。在履行天職的過程中,我們常常犯罪,這使我們與神的旨意相違,因爲我們抗拒神對他人的愛,反而與祂作對。但神仍然常常通過我們的天職賜福他人,儘管我們自己不配。我們必須被神的律法擊碎,引向悔改,從而再次經歷基督的赦免,並恢復我們的呼召。
基督徒生活的層層脈絡,就在婚姻、爲人父母、工作、會眾以及文化生活中展開。這些天職中的試煉與艱難,也可以成爲靈命成長與成聖的契機。
天職教義將福音融入平凡生活,使日常事務充滿意義、承載靈性價值,並讓人感受到神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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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Doctrine of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