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四十年來,保羅新觀(New Perspective on Paul)在保羅研究中佔據了核心地位。這場學術爭辯的主要人物——克里斯特·斯滕達爾(Krister Stendahl)、E. P. 桑德斯(E. P. Sanders)、詹姆斯·D. G. 鄧恩(James D. G. Dunn)和N. T. 賴特(N. T. Wright)對路德關於稱義的理解提出了嚴重質疑,儘管他們各自的觀點也不盡相同。不過,保羅新觀的興起至少帶來了一個積極影響,它促使學者們回到源頭,重新審視保羅和兩約之間的文獻,尋找可能爲這種對保羅的新詮釋提供佐證的新證據。然而,在探究保羅稱義觀的過程中,學者們卻出人意料地忽略了教父著作。使徒殉道之後,那些接棒牧養教會的教父們又是如何理解稱義教義?教父們是保羅最早的詮釋者,考察他們對這一重要保羅教義的見解,本是理所當然的事。喬丹·庫珀(Jordan Cooper)正是從這個被忽視的角度切入,加入了這場討論。庫珀是美國路德宗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utheran Churches)的牧師,另著有若干文章。
庫珀的核心論點是:路德並未憑空捏造出一套保羅聞所未聞的稱義觀,但這是保羅新觀經常宣稱的;相反,路德所持的稱義理解,早在他之前很久、在第二世紀就已經有人相信了。換言之,「在《羅馬書》與《加拉太書》寫成後的百年間,塑造路德思想的核心主題早已被教會中的許多人接受」(97 頁)。庫珀寫道(13–14 頁):
斯坦達爾、賴特和鄧恩的批評若要成立,就必須先確立兩個歷史事實,然而人們對這兩點往往只是未經證實地直接預設:第一,他們所批評的那個內省的、個人主義的、把稱義純粹視爲法律性地位轉移術語的路德,確實是對這位改教家的準確畫像;第二,奧古斯丁式的保羅解讀,確實是那種關注個人救恩的保羅主義理解的起點。
庫珀對這兩點都予以反駁。他的目標既是爲路德洗脫那些歪曲他形像的漫畫式刻畫,也提供二世紀的證據,來表明路德的思想與傳統之間的延續性。
第一章回顧了保羅新觀那些已被反覆講述的歷史,簡要考察了斯坦達爾、桑德斯、鄧恩和賴特的貢獻。第二章概述了庫珀的研究方法,包括奠定前設的重要基礎,這些前設涉及他對保羅、路德和教父文獻的基本立場。庫珀明智地承認,每個人在讀文本時都難免受到自身傳統這副眼鏡的影響,無論這種影響是好是壞。作爲路德宗基督徒,庫珀當然容易被指控爲對路德做有利解讀,不過他在全書中對原始資料的處理還是相當公允的。第三章梳理了早期教會關於稱義的主要研究,例如費伯(George Stanley Faber)的《原始稱義教義》(The Primitiv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託倫斯(Thomas F. Torrance)的《使徒教父中的恩典教義》(The Doctrine of Grace in the Apostolic Fathers)、以及麥格拉斯(Alister McGrath)的《神的義》(Iustitia Dei)等。
庫珀在第四章開始構建論證。他在這裡提出了自己對路德的理解,這種理解遠比許多學者所以爲的更加複雜。庫珀反對將路德思想簡單化、單向度化,特別是反對那種僅圍繞法庭審判意象來解讀路德的做法。路德本人一生中也曾對自己的觀點做出微調,有時甚至會加以修正。在庫珀看來,基督的內住對於路德的稱義神學至關重要。在這一點上,他大量借鑑了曼納瑪(Tuomo Mannermaa)的《信心中的基督臨在》(Christ Present in Faith)中的觀點,不過他也對曼納瑪的觀點提出了若干批評(61–63 頁)。庫珀的結論是:「對路德而言,稱義建立在基督徒與基督先前的聯合之上」(67 頁)。第五章探討了三位使徒教父的著作——《革利免一書》(1 Clement)、《伊格那修書信》(Ignatius),以及《致狄奧格奈託書》(Epistle to Diognetus)。庫珀重點考察了《革利免一書》32 章、《伊格納修書信》中(尤其是《致非拉鐵非人書》[Phld.] 8.2)以及《致丟格那妥書》9 章的相關內容,論證這這三位作者都持有與路德本人一致的稱義觀。第六章專門討論遊斯丁(Justin Martyr)。庫珀正確地指出,任何關於早期教會稱義的討論都不能止步於使徒教父(98 頁;託倫斯就犯了這一錯誤)。在遊斯丁那裡,庫珀看到了個人性的救恩、歸算和神化(theosis)。不過他也認爲,遊斯丁因爲強調個人公義而拒絕因信稱義(第 126 頁)。儘管如此,路德對遊斯丁那種高度重視與基督聯合的神學,也會投以讚許的目光。
這本書的整體成就值得稱讚。庫珀揭示了一個被嚴重忽略的課題,即保羅離世後的一個世紀裡,教會是如何接納並詮釋其教義的(有興趣的讀者也應參閱邁克爾·伯德(Michael Bird)與約瑟夫·多德森(Joseph Dodson)合編的精彩之作《二世紀的保羅》[Paul and the Second Century])。保羅新觀倡導者從未認真考量保羅的後繼者如何繼承稱義教義,而是像以往許多人一樣,想當然地認爲教父們在使徒殉道後便迅速偏離了保羅最珍視的教義之一。從今往後,保羅新觀倡導者將不得不解釋,爲何第二世紀的作者們對稱義的理解,與路德所持守的稱義觀驚人地接近。有沒有可能路德一直就讀對了保羅?這樣一項研究會如何影響後續的討論,值得關注。
雖然這項研究並不是要給保羅新觀敲響喪鐘,也未曾自詡爲一部重量級的學術著作(對二手文獻的探討嚴重不足),但確實存在幾處不足。首先,書中對許多本需深入探討的議題流於表面,這意味著作者有時預設了過多前提。例如,保羅在二世紀究竟有多大影響力,學術界至今仍有爭論,庫珀卻將此視爲理所當然。以殉道者遊斯丁爲例,他甚至從未提到過保羅,也沒有明確引用過這位使徒。沿著這個思路,我認爲把主要論點放在「二世紀作者與路德一致」而非「二世紀作者與保羅一致」上,作者或許預設了二者本質上是一回事,但他的寫作意圖顯然更偏向證明二世紀作者是路德式的,而非保羅式的。
其次,作者過度強調了二世紀的「神化」(theosis)思想。問題的根源在於他模糊了與基督的聯合和「神化」的界限。這兩者並非一回事,書中對此處理得並不清晰。例如,他曾批評托馬斯·歐登(Thomas Oden)未能看出二世紀稱義教義中的「神化」概念(35 頁),但相較於庫珀,我依然更認同歐登的看法。庫珀所持的「神化」觀對二世紀而言顯得過於成熟了。令人遺憾的是,他的許多論證都高度依賴於在使徒教父和遊斯丁的著作中尋得「神化」的影子。倘若他退一步,單單論證一條「因信稱義」的脈絡從保羅貫穿至二世紀教父,並最終經由路德流傳至今日,他的論證本可以更加強勁有力。
在這本條理分明、文筆流暢的著作中,庫珀向教父研究提出了一個重要問題,而令人驚訝的是,此前竟無人問過:「初代基督徒對保羅的理解,究竟是更接近保羅新觀,還是更接近路德?」庫珀正確地將答案指向了路德。教父著作正是保羅新觀的盲區,庫珀的研究應當促使學者們回顧身後,直面這一問題。退一步說,這本書至少有望引發更多關於這一主題的研究。正如本書序言作者彼得·萊薩特(Peter Leithart)所言:「庫珀無意對保羅新觀作出最終裁斷。他所做的,是提供了一個機會,讓大家能在更具歷史依據的前提下重啓這場爭論」(x頁)。
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神學期刊英文網站:The Righteousness of One: An Evaluation of Early Patristic Soteriology in Light of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