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去南非時,我參觀了約翰內斯堡的種族隔離博物館(Apartheid Museum)。展館裡有一面牆,列出了種族隔離時期的各項法律。今天看來,很難想像這樣的法律竟然存在過。
這些法律於 20 世紀 50 年代通過,將種族歧視強加於南非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同種族必須住在各自指定的區域。南非約 80%的土地劃給了占人口少數的白人。數百萬南非黑人被強行趕出家園,無論他們在那裡住了多久,也無論房屋是否歸他們所有,都必須遷往稱爲「黑人城鎮」的指定居住區。
公園、公共汽車、火車、廁所、游泳池和海灘等幾乎所有公共設施,都實行了種族隔離。南非黑人去哪裡、在哪裡工作、與人交往,都受到限制。南非黑人的出行、工作和社交活動,都受到限制。政府新設的學校,則專門把黑人兒童培養成從事低技能雜役的勞工。
那面牆旁邊播放著一段視頻,是亨德里克·維沃爾德(Hendrik Verwoerd)在 1958 年發表的演講。維沃爾德被稱爲「種族隔離之父」,於 1958 至 1966 年擔任南非總理。他在這篇演講中爲種族隔離辯護。令我震驚的是,他的說法聽上去竟然如此理性,甚至頗有道理。他沒有宣稱黑人比白人低劣,而是辯稱,人們誤解了種族隔離。在他的描述中,這是一項讓不同群體和睦相處的政策,並非歧視制度:
我們的政策用南非荷蘭語來說,叫作「種族隔離」。恐怕這個詞常常遭到誤解。我們完全可以換一種說法,或許還更貼切:這是一項睦鄰政策。我們承認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只要這些差異存在,就必須正視它們;與此同時,人們仍然可以共同生活、彼此幫助。而要把這些事做好,最好的辦法,就是像好鄰居那樣相處。
他聲稱,種族隔離讓阿非利卡白人(Afrikaners,即南非荷蘭語白人族群)與非洲黑人都能遵循各自的文化傳統,過自己想過的生活,而且對大家都有好處。按他的說法,種族隔離其實是讓人彼此尊重的一種方式。他甚至暗示,這是在實踐基督教「愛鄰舍」的原則。
許多人拒絕接受這套說辭,但也有許多人相信並接納了它。其中有足夠多的人掌握著資源與權力,使種族隔離制度得以維持數十年,直到 1994 年才被廢除。對今天的許多人來說,那段歷史依然記憶猶新。
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這樣的種族主義論調,怎麼會被說成合情合理,甚至以「愛鄰舍」爲名獲得正當性?
要理解這種現象,從思想史的角度看,一條解釋線索可以追溯到啓蒙運動。在此之前,社會生活建立在共同認可的道德秩序之上。各個社會都承認,有些事本身就是善的、對的,有些事本身就是惡的、錯的,並不取決於個人的推理或喜好。
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在評述哲學家阿拉斯代爾·麥金太爾(Alasdair MacIntyre)的著作時指出,啓蒙運動拆解了代代相傳的道德秩序,轉而倡導一種「中立」的公共秩序。在這種觀念下,道德要由人的理性來判斷,並按個人的選擇和偏好來確立。
隨著科學革命與工業革命推進,人們很自然地相信,憑藉人的理性與合理思考,就一定能走向繁榮與穩定。19 世紀法國哲學家奧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提出,人類社會的發展會依次經歷三個階段:神學階段、形而上學階段,以及最後一個階段——以科學和理性思考爲基礎的現代「實證」階段。到了這個最終階段,人類需要的將不再是以神爲中心的信仰體系,而是「人類宗教」。
歷史學家J. B. 伯里(J. B. Bury)在 1920 年出版的《進步的觀念》(The Idea of Progress)中,將神的護理觀念與文明發展較早的階段聯繫起來。他認爲,進步觀念取代了護理觀念,並「隨著現代科學的發展、理性主義的興起,以及爭取政治與宗教自由的鬥爭而產生」。
然而,兩次世界大戰等歷史事件,打破了這些樂觀的期待。事實表明,各國可以輕而易舉地利用科學進步互相傷害,甚至企圖毀滅彼此。一個所謂「理性」的世界秩序,也可以輕易遭到顛覆。在納粹德國等地,它甚至被重新塑造,成爲系統性種族滅絕的辯護工具。
這些歷史事例表明,一旦道德失去了明確的標準,會發生什麼。正如布魯克斯所指出的,人們可以用各種看似合理、理性的方式重新定義道德,結果幾乎任何事都能被接受,都能找到辯護的理由:
麥金太爾認爲,啓蒙運動的計劃失敗了,因爲它所建立的理性主義道德體系太過單薄、抽象,無法賦予真實的生活以意義。它摧毀了原本完整、彼此關聯的道德生活,使自主的個人孤立無援。此外,它還貶低了人們長久以來用以尋求意義的種種能力。理性與科學善於告訴你怎樣做事,卻不擅長回答那些根本問題:我們爲什麼在這裡?我生命的終極目的是什麼?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生活在一個沒有共同道德秩序的社會,其中一個難題就是,我們無法解決爭論。我們沒有客觀標準,來判斷一種觀點是對的,另一種是錯的。
在作者看來,20 世紀南非爲種族歧視與壓迫辯護時,也採用了類似的思路:這些做法不再被認定爲本身就是錯的,反而經過一番看似合理的論證,被說成善舉,甚至成爲「愛鄰舍」的方式。
當我們把人的理性、看似合理的論證和個人偏好當作道德的最終依據,我們就很難清楚分辨是非。在某個地方或某個時代被視爲錯誤的事,換一個地方,就可能被說成是在爲自己、群體或國家做正確而有益的事。
我們需要一個獨立於人的意願、不受人的辯解和主觀想法左右的道德標準。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認定:有些事就是錯的,沒有辯解的餘地。我們之所以能直接說種族隔離是錯的,是因爲它所推行的種族歧視,無論何時都是錯的。也正因如此,愛鄰舍絕不能成爲種族隔離這類制度的辯護理由。
南非最終廢除了種族隔離,但現代世俗世界仍然缺乏穩固的道德根基。美國就是一個例子:在性、移民、貧困者福利、墮胎或軍事衝突等議題上,人們對是非的判斷,常常隨著執政黨和總統的更替而改變。道德判斷這樣反覆搖擺,往往使不道德的行爲得到開脫,也使人們一次次無視窮人和弱勢者遭受的苛待。
我們的世俗世界迫切需要客觀的是非標準,需要一個不隨個人、群體或機構的說法而改變的判斷依據,不能誰說某件事正確、良善、合理,它就成了對的。這個世界需要一種道德秩序,扎根於不變的良善、公義與愛。而這正是基督教信仰所提供的。
基督教所傳的信息,講述了一段真實的歷史:神的兒子耶穌降世爲人,生活在我們中間,爲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並從死裡復活這段歷史爲愛、公義、恩典、饒恕、盼望、救贖奠定了我們所需要的穩固根基。它最能幫助我們明確而堅定地分辨,什麼是邪惡、錯誤、有罪的,什麼是良善、真實、美好的。它徹底揭穿了爲種族隔離這類制度所作的一切辯護,清楚宣告:這種制度建立在種族歧視之上,因此就是錯的。
基督教信仰不只幫助我們判斷道德是非,也教導跟隨耶穌的人,應當以怎樣的語氣和態度待人,顯明自己是神國的子民。這種效法基督的態度,會改變我們參與熱點議題、討論法律與政策的方式。
例如,在移民爭論中,基督徒可能支持不同的政策,但我們從一開始就能夠、也應當認同一點:既然我們都相信人是按神的形像受造的,就沒有理由爲苛待或虐待移民辯護。同樣,因爲相信人有神的形像,我們就能從根本上駁斥那種不加限制、只要提出要求就允許墮胎的主張。這份信念也促使我們在教會和社會中建立相應的制度,提供切實的支持,讓人有機會尋求和給予饒恕、悔改並彌補過錯,使破裂的關係得以修復,受損的生活得以重建。
基督教所講述的故事,始於創造,經歷人的墮落,以及藉著十字架和空墳墓成就的救贖,最終指向我們所等候的新創造。唯有這段歷史能爲道德奠定根基,爲倫理指明方向,使所有人都能蒙福、興盛。也唯有它,能建立真正的道德秩序,而且這秩序必將永遠長存。
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to Make Racism Sound Christ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