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南浸信會(SBC)在上週日(2019年6月2日)發佈了一份報告,這份報告是關於這一美國最大基督教新教宗派裡所發生的性侵害事件的。
根據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ERLC),這份報告的出爐旨在教導各教會有關性侵害的危機,裝備教會好好關愛倖存者,並且幫助教會預防性侵害。
美國社會與眾教會在過去兩年都非常關注性侵害危機——以#MeToo、和#ChruchToo爲代表,這促使美南浸信會主席格列爾(J. D. Greear)在宗派內成立了性侵害諮詢小組(Sexual Abuse Advisory Group)。該小組的任務是「考量美南浸信會的各個層級該如何對性侵害事件採取明確的行動,作出敏捷、同情的回應;同時爲教會與機構營造安全的環境。」
這個小組被派定從事兩方面的研究:美南浸信會目前是如何處理這類事件的;以及參考美南浸信會本身的相關對策與資源,針對如何服事受害者以及預防會眾與教會受害,提出參考建議。
在報告的準備過程當中,該諮詢小組聽取了數百位性侵害的受害者,以及教會領袖、和國內的性侵害恢復與輔導領域的專家的說法。美南浸信會表示,這份報告的目的是傳達調查結果的關鍵性結論,以便「再思過往的實例、認清當今的挑戰、同時納入適用於將來的可能方案。」
針對這份報告,性侵害的定義是全方位、非法律性的;包含性騷擾、強姦、和性侵害。美國心理學協會對性侵害的定義是:「行兇者以強迫方式、威脅、或利用受害者之無法表達意願,所做與性有關的活動。」
報告的主要調查結果包括:
報告承認,教會在回應性侵害上犯了多方面的錯誤,包括:
「在過去,性侵害事件被發現時,有些美南浸信會的教會以及領袖們最關切的是保護他們的名聲和教會,」 報告指出,「如此一來,性侵害的倖存者沒有受到保護,也沒有預防措施防止繼續有人受害。」
報告中也提到:「教會應該確認,照顧性侵倖存者的首要責任在於保護、和關愛他們,這在處理過程中,勝過其他一切考量。」報告建議,各教會根據大小、所在地、以及成員,擬定合宜的草案,例如:
美南浸信會最近承諾採取行動,以「根除、並面對他們社群內的性侵害」。例如,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美南浸信會德州浸信會聯會、德州農夫村第一浸信會的牧師巴特·巴伯爾(Bart Barber)等等,一起擬定了德州的法案,讓「教會與其它非營利機構裡的個人,如果將性侵害向現任或未來的僱主據實以報,可以免予民事責任。」代表斯考特·史丹福解釋,這法案的目的在於「終止因爲緘默而使得加害者能轉換機構的情形」。這法案已在6月10日簽署通過。
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與美南浸信會性侵害諮詢小組,也同時開辦了稱爲「關懷泉」(「Caring Well」)的事工,正視教會中的性侵害,「爲教會提供簡單、合用、可行的管道,直接強化他們在預防性侵害與關懷性侵害倖存者的事上所作的努力。」
譯:麗文;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AQs: Southern Baptists Release Urgent Report on Sexual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