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戀愛關係對我們具有極大的影響力,它們很容易成爲偶像。偶像就是「我們愛慕、渴望、珍視、享受某些事物或人超過了我們對神的愛和渴慕。它也許是一個女朋友。」[1]
戀愛關係的吸引力甚至強大到使人心蒙蔽,看不見基督的榮耀(林後 4:4)。「對我來說,世上最可怕的事情莫過於:我所愛的人——甚至我自己——可能被魔鬼弄瞎了心眼,雖然看到了耶穌,卻看不見祂的榮美。祂不是他們的珍寶。他們所珍視的是金錢,是視頻,是成績,是男朋友……死亡並不可怕。被迷惑到這樣一個地步,不能視耶穌爲你生命的至寶,這才是最可怕的事。」[2]
一位聽眾提問說,她與男友的關係日益認真、正朝著婚姻發展,但她擔心自己正在把男友偶像化。她該如何避免這種屬靈危險呢?
與其試圖給「戀愛偶像化」下一個定義,不如先思考以下三個建設性的問題:
第一,你能說「基督是我喜樂的滿足」嗎?
一位在基督裡的姊妹,她可以說:「是的,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包括男朋友——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爲至寶」(腓 3:8)。你是否能像聖經作者那樣說:「即使失去一切,甚至是我的男朋友,神仍是我永遠的喜樂之源」?
第二,你現在的戀愛關係是否體現了基督?
《以弗所書》第五章爲我們的戀愛關係奠定了基礎,它應當反映基督,而不是取代基督。「這會深刻地改變男人和女人看待彼此戀情的方式。它不再只是關乎他們兩個人,而是爲了彰顯基督、表達祂與祂新婦(教會)之間的盟約關係。因此,一個男人對女人的熱愛,或一個女人對男人的深情,完全可以、也應當轉化爲神聖戲劇中的一段旋律——使得他們對彼此的強烈情感,不是與他們對基督的情感相對立,而是對耶穌情感的表達和延伸。」
你的戀愛關係是淹沒了基督,還是在表達你對基督的信仰?
第三,這段關係是否在加深你對基督的信心?
「我們的生命,是否因在彼此身上所看見和發現的而對聖潔有更多熱情?這段關係,是增強了我們對基督的愛,還是削弱了我們對祂的愛?」
如果以上所有都屬實,如果基督是你的滿足,如果這段關係顯明了基督,如果你的信心也因此在增長,「那我認爲,是主在保守你遠離偶像崇拜。」[3]
其實,沒有一個基督徒能完全免疫於關係偶像化的危險。我們可能過於愛一個男朋友或女朋友;我們也可能愛婚姻、孩子、健康、聲譽、友情、舒適與安全,勝過愛神。神吩咐我們「不可貪戀」(出 20:17)。「貪戀,就是對一樣東西懷有過度的愛,以不合宜的方式去愛——比如愛男友、丈夫、健康或生命超過應有的程度,以至於這份愛開始腐蝕我們對神的愛。」
神如此在乎我們,所以,「祂會用任何必要的方式,來攔阻我們去愛任何超過祂的東西。」正如在《彼得前書》1:6–7 中所體現的,神的兒女所擁有的信心,對祂來說極其寶貴,「祂要用火煉淨這信心,使渣滓被燒盡,最終在我們生命終了時,如同精金一樣,可以得著榮耀的稱讚。」
我們並非獨自一人對抗偶像。「神必保守祂的兒女到底」,祂會「用一切必要方法,防止我們陷入偶像崇拜:防止我們愛任何事物勝過愛祂——以致我們的信心沉船。如果我們真是祂的兒女,祂必如此保守我們。」祂也賜下方法來成就這目的。神的話如兩刃的劍,刺入人心,顯明我們的動機(來 4:12)。常常親近神的話,你的偶像就會被揭露。你也可以問自己:你對女朋友的忠誠,是使你成爲更好的基督徒,還是更糟的基督徒?
因爲歸根結底,你能給予未來配偶最深切的愛,就是學習以神爲至愛,將神放在一切之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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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8 月 19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410 問:「What Is Idolatry?」
[2]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2 月 17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796 問:「The Christian’s Great Vocation.」
[3]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3 月 14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814 問:「Is My Dating Relationship Idolatrous?」
[4] 改編自發表於 2020 年 10 月 12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537 問:「How Can I Love God More Than My Boyfriend?」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144-145 頁:「The danger of idolizing romantic relationsh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