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來自北非的聽眾在烹飪晚餐時使用了清真肉(halal meat)——這類肉是在宰殺動物時朝向麥加,並以真主(Allah)之名祈禱後所處理的。那麼,基督徒是否禁止食用此類肉類?他們是否可以和穆斯林鄰舍一起同桌享用?
不,不一定禁止。主要原因在於,清真這個標籤似乎僅對穆斯林有意義,表明該肉品已獲准食用。如果事實確實如此,那麼,「當這肉擺上你的餐桌時,食用它並不等同於一種敬拜行爲。」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前提,以下的回應也都以此爲基礎。
基督徒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應當參考《哥林多前書》10:18–28 的教導。我們確實被禁止參與任何對假神的敬拜。正如保羅所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 10:21)。但對於市場上所賣的肉,保羅則說「你們只管吃,不要爲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林前 10:25)。
關鍵在於:有沒有人特別指出這肉與宗教獻祭有關。若沒有提及,就可以吃;若有人特意指出這是獻過的祭物,那就不要吃(林前 10:28)。換句話說,「如果你的賓客將你們正要共享的晚餐變成了一場敬拜儀式,期待你一同參與他賦予這塊肉的宗教意義,你就應當禮貌地拒絕。」
總的來說,基督徒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購買、招待或食用清真肉,理由有二:
若沒有這種宗教含義,基督徒就「有自由在家中食用清真肉,也可以邀請穆斯林朋友來家中共享,或接受他們的邀請到他們家中一同用餐。因爲,我認爲,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已處理過與你幾乎完全相似的情形,並作出了這樣的指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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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10 月 6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444 問:「Should I Eat Halal Meat?」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65 頁:「Can Christians eat halal m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