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旨在解釋、檢驗並應用威斯敏斯德信條的這一聲明:「有形教會在福音下是大公的、普世的(不像過去在律法之下時侷限於一個國家),包含世上一切認信真信仰的人及他們的兒女,是主耶穌基督的國度、神的家;在有形教會之外,通常沒有得救的可能」(第二十五章第二節)。作者將主要關注最後一句:在有形教會之外,「通常沒有得救的可能」。
這一主張引出三個重要問題,第一,這一表述是什麼意思?第二,它合乎聖經嗎?第三,爲什麼它很重要?作者的結論是,威斯敏斯特信條的這一聲明正確地強調了教會在帶領人們走向救贖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而沒有把這種說法絕對化。我們應該愛教會,因爲基督愛教會,爲教會捨己。祂爲教會而死,好叫我們與教會同住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