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保護教會中以福音爲中心的文化
2018-12-03
—— Tim Brister

我在帶領地方教會這個問題上學到的其中一個最大功課,是與創造、培養和捍衛教會當中以福音爲中心的文化有關。上週末我在教會《恩典入門》的教會成員預備學習班上,就是帶領大家來討論這個問題。我從穆勒(Albert Mohler)提出的廣爲人知的神學檢傷分類[1]入手。 對於一家教會的生命和健康來說,在人成爲教會成員之前與他們約談,上教會成員課,這很重要,原因有幾方面,其一就是我們需要保護/捍衛教會中以福音爲中心的文化。

我的意思是,如果有基督徒要加入教會,這就很有可能存在著第三層的問題,是他們要變成第二層,甚至是第一層問題的。有人把這種基督徒稱爲「專注一個問題的基督徒」。有一些人則不是那麼明顯,有時可以通過他們對教會的態度,比如「你們能爲我提供什麼」這種態度分辨出來。這兩種人都是要把他們第三層的偏好推高一步,變成第二層的原則。下表列出一些非核心的偏好。

  • 一切問題都是第一層:基要派精神(加增福音的內容)
  • 一切問題都是第三層:自由派精神(刪減福音的內容)
  • 在基要問題上合一,在非核心問題容許有多樣性,在凡事上都有愛心:福音派的精神

要點就是:作爲領袖,如果你在任何一點上容許第三層問題在教會文化中地位上升,那麼教會成員就會變得以福音以外的某些東西爲中心,結黨紛爭就會隨之而來。如果有人充滿熱情推動屬於偏好的問題,而偏好並非第二層的問題,那麼教會領袖就必須清楚表明立場,以福音爲中心帶領教會的熱情,一定要大於人把自己偏好加入教會文化的熱情。這就是保護群羊的合一,用恩慈的精神說,「不好意思,我們中間不容許發生這樣的事。」

這就是我認爲在第二層問題上立場要清晰的原因。如果你所在的教會,對定義你們信什麼(公認信條),你們怎樣生活(教會之約),你們最看重什麼(核心價值)的事情不清楚,那麼你就是活在什麼都是想當然的環境中,公然讓任何教會成員在關於他們偏好的問題上堅持的更徹底,超過你對你所信原則的堅持。如果教會沒有建立起像濾網一樣保護教會合一的福音指導原則,教會的健康和福祉就要落在容易受到攻擊的脆弱光景裡。

以福音爲中心的領袖無權把個人偏好的事當成比個人偏好更重要的事。他們必須明確和堅定地使用福音,如果有一些成員把某個議題看得比耶穌基督的好消息還重要、而且在此之上建立團結,領袖必須敬虔地表達自己的無法容忍。領袖們自己必須用生命和行動表明,聖徒相通的最高標準,就是我們的名字寫在天上,我們是用血買贖回來的神的兒女。

對於一些教會來說,要做到以福音爲中心,就必須警惕忽視或拒絕第一層次教義的自由派精神。另一方面,我相信在大多數情形裡,作領袖的必須警惕基要派精神,就是看所有事情都是第一層次的問題。對於我們應該享受的多樣性而言,真正的試驗是看能否與在第三層次問題上與我們看法不一致的其他基督徒有真正的團契相交。

我的看法是,第三層次的問題應該總是服從在第二層次之下。第二層次的問題總應服從第一層次。以福音爲中心的教會專注福音(第一層次),深深關注教會合一的教會成員,是關注第二層次(因此也就關注第一層次)。如果這種順序不在教會裡發揮作用,情況就會是這樣的


譯/校:改革宗經典出版社,原文發表於作者博客:Protecting a Gospel-Centered Culture in Your Church

Tim Brister(提姆·布利斯特)曾經在恩典浸信會擔任牧師,現在是「福音系統」事工負責人和海地事工籌款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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