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是基督教的核心。數百年來,新教徒與羅馬天主教徒始終在反思和辯論福音的真諦。然而,馬修·貝茨(Matthew Bates)提出,迄今爲止絕大多數西方基督教派——無論是新教還是天主教——都徹底誤解了福音的本質。
這位美北神學院(Northern Seminary)的新約教授在其著作《超越救贖之爭:爲何新教與天主教都需重新構想救贖之道》(Beyond the Salvation Wars: Why Both Protestants and Catholics Must Reimagine How We Are Saved)中宣稱,傳統新教「因信稱義」的教義,以及傳統天主教通過聖禮體系「傳遞義德」,完全曲解了救贖的真義。他試圖糾正這一誤解。
貝茨提出了所謂的「君王耶穌模式」或「效忠福音模式」。該理論雖承認救贖源於信心,卻將信心重新定義爲「對耶穌的效忠」——強調信徒對基督的委身,以及由此產生的社會政治行動。儘管貝茨的論述中仍保留「信」的成分,但其核心主張已轉向:唯有通過效忠基督的具體行動,才能獲得福音的益處。這一福音觀及其論證過程,實則存在若干重大缺陷。
《超越救贖之爭:爲何新教與天主教都需重新構想救贖之道》
馬修·貝茨(Matthew Bates)
神早已賜下救恩,但這份救贖究竟從何時算起?我們需要做些什麼?會不會失去救恩?這些爭論不休的問題,讓基督教內部分裂了數百年。
貝茨在書中提出了一個全新框架,希望推動新教與天主教走向真正和解。但他的方案如同苦口良藥:不粉飾雙方現有錯誤,而是精準診斷病竈,以求教會未來的健康。
布拉索出版社(Brazos Press),304 頁
貝茨在書中聲稱,人們之所以會拒絕他對福音的新詮釋,往往是因爲盲目忠於過去的教派傳統。他直言不諱地指出:「教派領袖們常常更熱衷於鞏固自身品牌的行動和社會政治手段,而非追求真理。」(2 頁)相比之下,他自詡是在「爲教會的未來努力尋求基於真理的合一」(2 頁),並宣稱他的「效忠福音模式旨在揭示聖經和早期基督教歷史中關於救贖真相」(3 頁)。
但問題在於,貝茨自己也沒能擺脫先入爲主的神學立場。從註釋可以看出,他的理論很大程度上依賴新約學術界的某類修正主義研究。自E. P. 桑德斯以來,諸如鄧恩(James D. G. Dunn)、賴特(N. T. Wright)、德席爾瓦(David deSilva)、巴克萊(John Barclay)和麥克奈特(Scot McKnight)等學者就形成了一股風潮,不斷宣稱自己發現了新亮光,證明教會長期以來誤解了聖經。在新約研究領域,否定傳統神學觀點並不新鮮,但十幾年前「保羅新觀」的爭論讓這種否定變得更加理所當然——當時賴特甚至暗示,他的理論就像「日心說」,而約翰·派博(John Piper)的救贖論則像落後的「地心說」。
貝茨雖未正式歸屬於任何教會信條傳統,但他認爲「信經若不經重新詮釋,就無法獨立作爲福音的教導工具」(54 頁)。而所謂的「重新詮釋」,顯然得按他的方式來。然而,他卻把特定新約學者的論點當作新的正統標準。這一點在他討論《加拉太書》中「稱義」的章節尤爲明顯,他直接默認了「保羅新觀」的解讀方式。因此,當傳統新教徒因貝茨指責他們「重傳統、輕釋經」而感到冒犯時,我們也要看到:貝茨自己所批判的「先入爲主的偏見」,恰恰也是他未能避免的問題。
貝茨表面上在提出一套全新的神學框架,用以解釋福音以及人如何獲得其益處。然而,他實際上只是把歷史上已有的觀點重新包裝,卻不願承認它們的淵源。按照貝茨的說法,聖經關於「揀選」和「稱義」的教導是針對群體而非個人的。他特別指出以下觀點是錯誤的:「福音包括個人因信稱義」(56 頁,原文即爲粗體)。
相反,他認爲神預定了一個群體,就是那些宣誓效忠耶穌爲王並付諸實踐的人,並稱這個群體爲義。他總結道:「聖經並沒有依據支持『個人得救始於創世前神對某些個體的預定』,真正的起點是人以忠誠回應『耶穌是王』的福音。」(156 頁)換句話說,個人必須憑自由意志選擇加入這個被預定得救的群體。
這套關於揀選(甚至稱義)的理論,其實是典型的阿民念主義觀點。它並不新鮮,只是有所取捨。貝茨沿用了歷史上部分(而非全部)阿民念主義論點,比如主張「信心」(被他重新定義爲「個人效忠」)本身被視爲稱義的義,而非基督的主動與被動順服歸算於人。
我並非單純因爲貝茨持阿民念主義立場而認爲他錯誤(儘管我確實不認同阿民念主義),問題在於他一邊重新闡述歷史上的阿民念主義神學架構,一邊卻聲稱自己提出了全新的、純粹基於釋經的立場,超越了新教與天主教的傳統分歧。貝茨要麼是對相關神學歷史無知,要麼是假定讀者不熟悉這些爭論。我懷疑他可能都有一點。
貝茨刻意與整個西方基督教傳統(包括新教和天主教)劃清界限,自居爲「反奧古斯丁主義者」。例如,他贊同遊斯丁(Justin Martyr)的觀點,反對「我們從父母繼承了罪性,以致完全被罪捆綁」的教義(132 頁,原文即爲粗體),從而徹底否定了原罪論。
他也淡化了恩典在基督徒生命之初或成聖道路上的重要性,明確拒絕「神必須單獨行動,在人信靠前通過重生幫助人」的主張(169 頁)。在他看來:「人選擇受洗重生,是因爲他看見了更光明的道路,渴望赦免與新生活。重生發生在我們看到了足夠的光之後——當我們選擇相信、悔改、受洗並宣誓效忠之時。」(第 131 頁,原文即爲粗體)
貝茨的福音觀,本質上是一種「靠著自身努力進入天國」的論調,只不過披上了一層「可能獲得寬恕」的外衣。他宣稱道:
福音不是個人因信稱義,而是神拯救的大能,因爲福音宣告耶穌作王……耶穌是那位憑效忠而稱義的主,所以我們也能憑效忠稱義,並藉此進入他復活的生命。(47 頁)
值得注意的是,在貝茨的體系中,稱義是通過效仿基督的行爲獲得的,基督更多是榜樣,而非救主。如果基督和我們的稱義方式相同,那麼他作爲中保拯救子民的角色就被淡化,甚至取代了。
有時,貝茨借用天主教的稱義框架,稱「在聖靈協助下的效忠善行,是最終稱義的部分依據」(233 頁);有時卻比天主教走得更遠,斷言效忠「是稱義的唯一工具」(235 頁)。但他拒絕天主教的聖禮恩典觀,始終聚焦於人的行爲。
我個人對天主教的聖禮體系並無好感,但至少它試圖提供恩典,使人能行出稱義所需的善工。而貝茨似乎對「恩典如何臨到罪人」毫無清晰說明,甚至否認我們能明確知道「最終得救需要哪些善行」,聲稱神並未給出普世適用的命令清單。
《超越救贖之爭》在神學上既武斷又輕率。貝茨的目標是讓新教和天主教圍繞救贖前提合一,但讀完他的書,我們或許能達成一個共識:他的這套救贖範式,真的還能被稱爲「福音」嗎?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Don』t Buy into a Revisionist Gosp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