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階段談戀愛是愚蠢的嗎?還是說,那種青梅竹馬的「高中戀愛」也有可能發展成令人滿意的婚姻?
在過去的幾個世代,人們期望青少年進入婚姻,他們周圍的社會結構也傾向於預設並支持早婚。然而,今天的社會結構已經不同了——但情感關係所激發的能量依舊存在。「在人類生活中最強大的力量之一,就是被異性的喜歡所喚醒的一種特殊的幸福感和慾望。」
這種力量強大到足以讓基督徒失去道德和屬靈的根基。「這是一種令人恐懼的力量,因爲它使人無視智慧、聖經、基督,而且會對人產生持久的影響。我有時候覺得,這簡直是一種道德上的瘋狂。這種情況在二十幾歲、三十幾歲、甚至四十幾歲的人身上都真實存在。所以我不會假設青少年在成熟度或人生經驗方面有足夠的裝備,能夠應對這麼強大的力量和隨之而來的風險。」
那麼,戀愛的目的是什麼?它是一個向著終點自然推進的過程。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開始一起出門、看電影、參加活動。一種對這個人的特別承諾逐漸顯明。這種承諾是「完全自然的」、美好的、不可避免的,也是「人際關係從相識、約會,到訂婚、最後結婚的發展過程。這是正常的,不是邪惡的。」
這就像一條流動的河流。「問題在於,『一個十六歲的孩子踏入這條通向婚姻的河流是否明智?』我的答案是,不,我不認爲這是明智之舉,」除非是那些極爲成熟的十六歲青少年,並且正朝著十八歲結婚的方向前進。
最終,「墜入愛河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它之所以如此美好,是因爲神賜予它一個終點,一個被稱爲『婚姻』的約定俗成、激動人心的圓滿。但如果你將這一過程變成了高中時期的消遣,走馬燈似地變換戀愛對象,你就失去了你本可以擁有的美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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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2017 年 10 月 2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1101問:「Is It Harmful to Date in High School?」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141-142 頁:「Should teens 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