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絡上癮的年輕人來信傾訴,自己並非沉迷色情或電子遊戲,而是沉迷於閱讀互聯網上扎實的基督教信仰資源。這些內容本身是良善的,但它卻影響了他的人際關係,使他忽視了他人的需要。我們該如何處理這樣一種「對好東西的過度使用」呢?
首先,我們應當謹慎使用「上癮」這個標籤。這種情形下,若換一種說法會更有幫助,例如:「我閱讀推特、臉書、博客、新聞(或其他內容)到了一個有罪的過度程度。」這樣我們就能更清楚地看見:「我的渴求強烈到一個失衡的程度,甚至是有罪的失衡——以致超過了我所做之事的真實價值,也超出了我因此而忽略的其他事情的價值。」
當我們把它重新定義爲「慾望的罪性失衡」,問題的道德本質就變得清晰了:這是「屈從了一種與我的良善判斷相違背的強烈慾望」。如此一來,我們點明了「有罪的過度使用的本質,也指出了慾望失衡的癥結,還揭示了違背自己良心判斷的問題。相比之下,上癮這個詞,帶有一種近乎治療性或醫學術語的模糊概念,反倒掩蓋了這些具體的罪。
所以,我們現在真正要面對的問題是:對好內容的過度攝取,而非某種本質上就有罪的癮癖。問題不在於「這樣做是否錯誤」,而是:「如此大量地做這件事是否錯誤?」換言之,一個蒙神喜悅的信心生活,是聖潔與愛的生活,不僅僅在於避免惡事、竭力行善,更是在眾多好事之間,以正當動機與適當比例活出來的生命。
這裡有四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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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5 年 8 月 7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657 問:「How Do I Choose between Two Good Things?」關於用「有罪的過度使用」替代「上癮」一詞,參見「派博牧師答疑」第 530 問:「The Real Cost of Pornography.」 (2015 年 2 月 11 日,on porn addiction);「派博牧師答疑」第 657 問:「 「How Do I Choose between Two Good Things?」 (2015 年 8 月 7 日,on digital media and smartphone addiction);「派博牧師答疑」第 1314 問:「How Do I Break My Enter-tainment Addiction?」(2019 年 2 月 18 日,on gaming and video entertainment addiction);「派博牧師答疑」第 1702 問: 「On Cigarettes, Vaping, and Nicotine.」 (2012 年 11 月 8 日,on nicotine, vaping, and smoking addictions).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86-287 頁:「How to break an internet addi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