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個靈(God’s spirituality)不僅指祂的非物質性及不可見性,還指祂通過聖靈的能力在這個世界做工這一事實。
聖經中的「靈」指神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以及通過祂的一切作爲所展現出的一種屬性。作爲靈,神是非物質的、看不見的,但也是榮耀的、有位格的存在,祂將神的救恩放到人心中,並賦予神的子民能力可以按照神所喜悅的方式敬拜神。說神是個靈,就是說當神內住在我們心中,與祂子民同在時祂會顯示出聖靈的所有特徵。
神學家們既用靈這個術語描述神的一個屬性,也用它來指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1] 靈作爲神的一個屬性的關鍵經文是《約翰福音》4 章 24 節,「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這段經文所指的可能就是靈作爲神的屬性,而不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但正如我們將要看到的,這兩者之間有密切的聯繫。
在聖經中,屬靈的與非物質性(包括不可見性)是相互關聯的。見《以賽亞書》31 章 3 節和《路加福音》24 章 36-43 節。因此,我認爲可以公平地說,神是個靈意味著祂的非物質性和不可見性,儘管我們應該強調,神可以自由地透過物質以可見的方式彰顯自己。這包括聖經中的神蹟,如耶和華的使者(創 16:7-11,22:11-15,以及許多其它經文),尤其是最偉大的救贖事件——神在肉身顯現,活在世人中間,爲拯救人而死又復活。說神是非物質的和不可見的,並非說祂總是非物質的和不可見的。相反,這意味著因爲祂是物質的主和視覺的主,所以祂能夠按照自己的主權選擇採取這種形式或不採取這種形式。
但神是個靈這個概念遠超過祂與物質和視覺的關係。梅雷迪斯·克萊恩(Meredith G. Kline)將舊約中的「雲柱」理解爲神的靈:
確實有相當多的聖經資料認定雲柱是神之靈的特別顯現。在此,我們僅引用幾處將雲柱的功能歸於聖靈的經文——《尼希米記》9 章 19、20 節;《以賽亞書》63 章 11-14 節;《哈該書》2 章 5 節,並提到聖靈在五旬節的工作對應了雲柱在出埃及和建立會幕時的功能。[2]
聖靈與雲柱的聯繫有助於我們從更大的層面上理解神是個靈。神的榮耀是祂的「光輝」,不僅是字面上的光輝,也是創造力和倫理品德的光輝。正如雲柱停留在會幕上並進入聖殿,聖靈也居住在基督徒心中,他們是聖靈的殿(林前 6:19)。正如神在雲柱中的同在賦予祂子民能力,給他們指引方向,用祝福和審判陪伴他們,聖靈的工作也貫穿於整本聖經之中。
因此,總的來說,神的靈是祂在這個世界作爲主施行祂工作的同在。風和吹氣的比喻(隱含在希臘語和希伯來語的「靈」這個詞中)強調了在世上神能力的同在。正如風吹過既無形、也不可預測,聖靈賜人新生(約 3:5-8)也是這樣。就像沒有氣息就無法傳達話語,聖靈也這樣常常與神的話語一同成就其目的(參撒下 23:2;賽 59:21;約 6:63;帖前 1:5;提後 3:16;彼前 1:12;彼後 1:21)。不僅預言如此,創造也如此(詩 33:6)。[3]
在這些經文中,要在神是個靈的神聖屬性和聖靈作爲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之間做出區分並非易事。事實上,說神是個靈,就是說聖靈的特性就是神本身的特性。因此,當耶穌在《約翰福音》4 章 24 節中說「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譯註:英譯本聖經的直譯是「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在真理中且在靈裡拜他」)時,祂並不僅只是在說神是非物質的和不可見的,儘管這是祂所說的一部分。祂的意思也不是說我們在敬拜時應該關注非物質性。相反,耶穌說的是即將發生的大事(「時候將到」,第 23 節),屆時,聖靈會按祂的旨意,帶著能力降臨到教會中。當聖靈降臨時,敬拜將像傳福音一樣「在靈裡」。聖靈的大能將激勵神子民的禱告和讚美。
這樣的敬拜也是「在真理中」的。根據上下文,我認爲這個「真理」不僅只相對於錯謬而言。耶穌將舊約的敬拜與「在靈裡」的敬拜相對比,舊約的敬拜並非是錯的。耶穌在這裡是指祂來所要帶來的真理,即通過祂十字架上的寶血獲得救恩的真理,也就是恩典的福音。因此,在靈裡的敬拜以基督爲中心。聖靈爲基督作見證,祂激勵神的子民稱頌耶穌。
那麼,說「神是個靈」就是說,對神真正的敬拜是通過聖靈指向聖子的。神將自己與聖靈等同,並在此告訴我們,聖靈的品格和行爲就是神的品格和行爲。聖靈完全是神,這是三位一體神學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神是個靈不僅意味著神是看不見、非物質性的,而且意味著祂與內住在祂子民中的聖靈擁有所有一樣的特徵。
[1] 聖父也具有這種雙重性。作爲屬性,父是一個隱喻,表示了神對祂子民溫柔的照顧(詩 103:13),但它也是三位一體中第一位格的名,當然,祂也是耶穌基督的神和父(如太 7:21)。但這兩者是有關聯的:因爲神是耶穌基督的父,所以祂也是那些相信耶穌之人的父(如太 6:9)。子這個詞有些不同:聖經用子作爲三位一體中第二位格的名字,但沒有用子作爲神的屬性,原因不難理解。但聖經確實稱基督徒爲神的「兒子」(如羅 8:14-17),因爲我們「在基督裡」。因此,正如我們的生活由天父和聖靈的同在所決定,我們的存在也與聖子相交。因此,「子」與「父」和「靈」一樣,是指神與祂的子民同在時的本性。
[2] Kline, Images of the Spirit, 15. He cites also his son Meredith M. Kline, 「The Holy Spirit as Covenant Witness」 (Th. M. thesis,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2), and his own Structure of Biblical Authorit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5).
[3] 在我寫的 The Doctrine of God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ing, 2002)一書中,我詳細討論了聖經中「靈」與神屬性的關係,這些屬性界定了神作爲主的地位——祂的力量、權柄和同在,詳見第 597-9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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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Spirituality of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