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
神的名
2025-08-13
—— Daniel Ebert

定義

神的名指神在和人的關係中爲了啓示自己所使用的稱謂、頭銜和比喻。神的名出現在耶和華向以色列人揭示自己的過程中;這啓示的巔峰在傳給萬民的福音中,其中神的名顯明爲包括了聖父、聖子和聖靈。

摘要

聖經中神的名是神自我啓示的組成部分。對它們的研究最好按照聖經的敘事情節,採用適當的解釋原則。神主要的名字,以及許多別的稱謂,最初都啓示在舊約聖經中。聖經對神的名也有明確的表述,尤其是祂人格化(personal,譯註:這個詞也可以指神的位格)的名 YHWHYahweh,雅威,和合本中譯爲「耶和華」,本文將遵循和合本的譯法——譯註),通常翻譯爲「主」。這些名字及其功能揭示了神的本性,並告訴了以色列人他們與神的關係。當神在干預歷史時,祂也越來越多地啓示了祂的名。在基督裡作工的神,就是舊約所啓示的神。這一點從聖經所使用的名可以看出來,尤其是通過使用神的名「主」來稱呼神。舊約聖經翻譯成希臘文時把 YHWH 譯爲 Kyrios(希臘文中的「主」)因此這個名進入了新約。隨著福音到來,有了進一步關於神身份的啓示:祂的名中包含了耶穌基督和聖靈。聖經教導教會,無論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可以與神建立關係,祂的名和身份是聖父、聖子和聖靈。


引言

名字揭示了一個人的身份。聖經中神的名是了解神身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神是誰?祂是什麼樣的?了解聖經中神的名字使我們能夠信靠祂,並爲了祂名的榮耀而忠於教會的全球使命。

研究神名字的原則

研究神的名在方法論方面有一些重要的考量。首先,我們應該注意聖經中關於神之名的明確記載。例如,神向摩西解釋了祂的名(出 3);在新約中,我們得知耶穌的名超乎萬名之上(腓 2:9-11)。

應該用語言學原則指導解釋神之名。除了留意上下文以外,我們還應該謹慎使用詞源學。最安全的做法是根據聖經進行解釋。例如,聖經解釋了 YHWH 的含義(出 3:15)和耶穌這個名字的含義(太 1:21)。

我們應該觀察神如何啓示自己的名字。主首先啓示自己的名爲「全能的神」(El Shaddai),後來更完整地啓示自己的名是耶和華(出 6:2-5)。然而,這是同一位神。耶和華告訴摩西,祂就是與以色列先祖立約的神(出 3:15)。在新約中,神顯明祂的名包括了聖子和聖靈(太 28:20)。但這位神仍然是先祖的神(太 22:32)。

最後,我們應該注意聖經中沒有說到的關於神名字的內容。聖經從未教導以色列人把神的名當作護身符或魔咒。同樣,儘管我們尊重神的名,聖經也從未告訴我們不可以念出或說出祂的名。[1]

舊約中神的名字

神的名

希伯來語中神最常見的名是 YHWHElohimAdonay。耶和華這個詞有很多複合的形式,特別是Yahweh Sabaoth(「萬軍之主」),Elohim 也有許多同源詞,如 EloahEl 及其複合形式,特別是 El-Shaddai。還有國王、造物主、天父、聖者、救贖主和磐石等稱謂。這些名稱及其各種組合,以及許多別的稱謂都值得關注。本文只重點介紹其中幾個。

神的名揭示了什麼

El、EloahElohim 的複數形式出現了 2500 次以上。這些同源詞是希伯來語中表示神明的基本詞彙,就像英語中的 God (神)或希臘語中的 theos。表明神身份的並不是這些通用的稱謂,而是神的話語、作爲和方式。例如,阿拉伯語中的「安拉」在《古蘭經》和伊斯蘭教傳統中具有特殊含義,但在講阿拉伯語的基督徒中,同一個稱謂卻有不同的意義。神的作爲使祂的名有了獨特的含義。

耶和華貫穿在舊約之中(6828 次)。它也間接滲透到新約中。耶和華這個名暗示了抽象的真理,如神的自我存在,因爲耶和華在希伯來語中的意思是「是」(to be,出 3:14)。但在聖經語境中,這個名告訴我們神是有位格、與人同在和信實的。耶和華是神立約的名(出 6:2-8)。當以色列人悖逆時,是耶和華應許了新約(耶 31:31-34)。

神別的名字往往圍繞著這個名。「萬軍之主」(286 次)幾乎總是與耶和華同時出現。大衛王的權勢日益強大,因爲「耶和華萬軍之神與他同在」(撒下 5:10)。希伯來語是 YHWH Elohim Sabaoth。「萬軍」這個詞指神的軍隊,包括天使的軍隊和以色列的軍隊。耶和華是王,是擁有完全主權的戰士。Adon 這個稱謂也表示神的統治;它的複數形式 Adonay(456 次)尤其重要,不只是因爲後來猶太人的使用。

後來,猶太人不再說出 YHWH 的讀音,而喜歡說 Adonay Hashem(「那名」)。然而,不發神名字的音是在較晚時候發展出的實踐。早先,利未人在祝福時會念出神的名字(民 6:24-27)。百姓記住了這個名字(出 20:24,23:13),並指著它起誓(申 6:13)。《詩篇》確認了人們是宣告耶和華這個名字的:宣告它(詩 22:22)、頌讚它(詩 100:4)、歌頌它、讚美它和高舉它(詩 66:2,7:18)。[2] 神渴望與人建立密切的關係,雖然神的名字是神聖的,但祂希望自己的名字成爲啓示和祝福的源泉。

以父親稱謂神體現了親密的關係。神稱以色列爲祂的兒子,表明了他們之間的盟約關係(出 4:22-23)。因此,以色列的不忠特別令人遺憾(何 11:1-4)。在《以賽亞書》的結尾,神作爲一個悲痛的父親在吐露心意(63:16-17)。

當神立一個地方作爲祂名的居所時,那裡就有神的同在(申 12:5)。祂的名代表祂自己。[3] 當神留名在一個實體上時,這標誌著祂的所有權。神留名在約櫃上(撒下 6:2)、在聖殿(王上 8:43)、在耶路撒冷(耶 25:29)上,最重要的是在祂選民身上(民 6:27)。

神子民對祂名的回應

主選擇通過在祂的子民中宣揚祂的名來榮耀祂的名(撒上 12:22)。相應的,他們也要在世上代表祂(詩 29)。耶和華禁止祂的子民妄稱祂的名(出 20:7);也就是說,他們不能不正當地使用祂的名。他們的使命是作爲耶和華的使者傳揚祂的名。[4] 

但以色列人失敗了。因此,先知們開始預言神將救贖祂的子民,擴大祂聖名的榮耀(結 36:20-23)。神將更多啓示祂名的信息。祂的子民必得新名的稱呼(賽 62:2),甚至多國將稱爲耶和華名下的國(摩 9:11-12)。

新約中神的名

隨著神在每個新處境中彰顯自己,以色列人越來越認識耶和華。當神的榮耀在基督裡顯現時,這啓示就達到了巔峰(林後 4:6)。在「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 2:9)中,神慈愛的本性得到了最充分的彰顯。

稱呼同一位神

新約對神的稱呼既有連續性,也有間斷性。曾對先祖說話的神現在透過祂兒子在說話(來 1:1-2)。新約中神的名確認了這種連續性。它們通常體現了早先希臘語的翻譯。「全能的主」就是一個例子(林後 6:18,引自撒下 7:8)——這是對希臘文 Kyrios Pantokrator 的翻譯。這一稱謂來自希臘文舊約,用這個表達方式翻譯希伯來文的 YHWH SabaothYHWH El Shaddai

少數直接出現在新約聖經中的希伯來語或亞蘭語的名字也體現了這種連續性。耶穌在十字架上用祂的母語喊道:「以利,以利!」(太 27:46)。馬太將這句話翻譯成希臘語,即「我的神,我的神」(theos mou, theos mou)。耶穌引用的是《詩篇》第 22 篇,其中 El Elohim 各出現了一次,YHWH 出現了七次。顯然易見:當新約使用希臘文 theos 時(1235 次),是指以色列的神。

稱同一位神爲三位一體之神

但是,現在對神的稱呼有了一些根本性的新變化:耶穌,神的兒子,加入了神的名和身份。新約中神的名字證實了這一點。

猶太人在念到「耶和華」(YHWH)這個名時,習慣於念成 Adonai。所以在基督之前,希臘文舊約將 YHWH 譯爲 kyrios(希臘文的 Adonai)。因此在新約中,YHWH 譯爲 kyrios,其中約有 100 次用於父神。但是也有七百多次用它指耶穌(徒 2:36;約 20:28)。

其中一些例子是引用舊約中含有耶和華的經文——只是現在這些話都應用在了基督身上。保羅的著作中也有許多這樣的例子(羅 10:13;林前 2:16)。[5] 整本新約中還有許多其它類似的引用和闡釋(彼前 2:3,3:15)。

「耶穌是主(kyrios)」是基督徒的基本認信,即承認耶穌確實是耶和華(羅 10:9-13;腓 2:9-11)。這樣的認信也體現在一個早期的禱告中:Maranatha!「主必要來」(林前 16:22)。這個懇求包含了舊約亞蘭語中神的名 Mārē(但 2:47)。在新約中,這個名指基督,進一步證明了最早的基督徒尊崇耶穌爲主。Despótēs 是希臘語舊約中一個不太常見的單詞,指耶和華,在新約中也用來指神(路 2:29)和基督(猶 4;彼後 2:1)。

伴隨著神在基督裡的啓示,神的名也有了新的調整。這新調整是複雜的:基督在祂的神性中與神同名(約 1:1);而在祂的人性中祂獲得了神所賜的名(約 17:11-12)。《希伯來書》抓住了這一複雜現象。耶穌承受了神的名(來 1:4),可以稱爲耶和華。但是,聖子在神性中也加入了神所做之工(來 1:10-12)。聖子因與祂的子民聯合就在教會中宣揚神的名,並領人讚美神的名(來 2:12;詩 22:22)。透過耶穌這位大祭司的工作(來 4:14),基督徒也相應地獻上讚美並帶著愛來承認神的名(來 13:15,6:10)。

《馬太福音》28 章 19 節在肯定一神(單數形式的「名」)的同時,又以隱含的方式對三位一體(「父、子、聖靈」)做出了補充。在這裡,神存在的統一和福音關係中的多個位格,用更全面的方式回答了神身份的問題。這是祂的名:耶和華——聖父、聖子、聖靈。伊斯蘭教對神的認識截然不同,因爲伊斯蘭教稱神爲真主安拉Allah),但拒絕承認主親自啓示的三位一體。這有著巨大的神學意義,也帶來了對福音的拒絕。[6] 

教會對神之名的回應

神的名字,包括了「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這個名字,現在在祂的新約子民中宣揚(雅 2:1、7)。這個名現在包括了外邦人(徒 15:16-18;摩 9:11-12)。在這名中,我們找到了救恩(路 24:47;約 1:12)。

《啓示錄》描述了標記著神新名之人所獲得的祝福和獎賞(啓 22:4,3:12;參賽 62:2)。擁有並知道這名的獨有基督(啓 19:11-16),接著是祂的跟隨者(啓 2:17)。這個模式實現了舊約中奉神之名所蒙的祝福(民 6:27)。

「阿爸」(Abba),另一個亞蘭語名,可以說是基督最喜歡的名(可 14:36)。基督徒現在實現了古人渴望認神爲父的願望(賽 63:16),他們藉著聖子的靈呼喊「阿爸,父」(加 4:6)!

神的子民要活出神之名的標準,成爲君尊的祭司和聖潔的國度(彼前 2:9-11;參 1:15)。我們不能錯誤地代表祂的名。相反,我們要忠心地將祂的名傳到地極(太 28:19-20;徒 9:15)。[7] 那時,主,就是萬軍之耶和華必再來(雅 5:3、7)。

結論

聖經中對神的稱謂是神救贖恩典的自我啓示。這不是一般的神。祂是賜下應許給先祖的神,是與以色列人立約的神,是名爲聖父、聖子和聖靈的神。[8] 基督徒所談論的神就是這位神。我們向天父歡呼「哈利路亞!」。我們與古往今來的歷代教會一起呼喊「聖靈啊,我願你來」。懷著對救恩完全成就的期待,我們祈求「Maranatha」,「主耶穌,必要來!」

神越來越多地啓示祂自己,使人們作爲受造物可以用適合的方式來理解這位聖者。然而,神的名不足以描述祂的偉大。在這裡,也許我們可以從對「那名」(猶太教不念舊約中YHWH 的讀音,並且最早期基督徒對「那名」極爲尊重)的緘默中學習到有益的功課。[9] 在祂所有慈愛的自我啓示中,神仍應作爲無法理解且絕對完美的存在受我們的崇拜和敬仰。「他榮耀的名也當稱頌,直到永遠!願他的榮耀充滿全地!阿們,阿們」(詩 72:19)!

腳註

[1] 關於新約對神之名的迴避,見 Mark Allan Powell, ed., The HarperCollins Bible Dictionary, 3rd ed. (New York: HarperCollins, 2011), 688.

[2] Carmen Joy Imes, Bearing YHWH's Name at Sinai: A Reexamination of the Name Command of the Decalogue, Bulletin for Biblical Research Supplement 19 (University Park, PA: Eisenbrauns, 2018), 28, and n. 87.

[3] John M. Frame, Systematic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Belief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ing, 2013), 383–84.

[4] 參 Imes 的論文, Bearing YHWH's Name at Sinai.

[5] 參 David B. Capes 的研究, The Divine Christ: Paul, the Lord Jesus, and the Scriptures of Israel, Acadia Studies in Bible and Theology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2018), 特別是 111–50 頁。

[6] 進步一研究,請參閱, Daniel J. Ebert IV, "How Does God’s Love in Christ Relate to Islam?," in The Love of God, ed. Christopher W. Morgan, Theology in Community (Wheaton, IL: Crossway, 2016), 161–84.

[7] 「在最深刻的層面上,使用神的名是一個宣教問題。」 Terence Fretheim, Exodus, quoted in Imes, Bearing YHWH's Name at Sinai, v.

[8] Christopher J. H. Wright, The Mission of God: Unlocking the Bible's Grand Narrative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6), 54. 中譯參考:《宣教中的上帝》,校園出版社。

[9] R. Kendall Soulen, The Divine Name(s) and the Holy Trinity, 1st ed.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11), 177–89, 94–210. 一位學者列出了新約中 2000 個「面對神的名持緘默」的例子(參,同上 277 n. 2)。

進一步閱讀

  • Bray, Gerald Lewis. 「God.」 In New Dictionary of Biblical Theology, 511–521.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2000.
  • Capes, David B. The Divine Christ: Paul, the Lord Jesus, and the Scriptures of Israel. Acadia Studies in Bible and Theology.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2018. 參作者訪談.
  • Ebert IV, Daniel J. 「How Does God’s Love in Christ Relate to Islam?」. In The Love of God, edited by Christopher W. Morgan. Theology in Community, Chapter 8. Wheaton, IL: Crossway, 2016.
  • Frame, John M. Systematic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Belief.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ing, 2013.
  • Hood, Jason, 「Getting God’s Name Right,」 The Gospel Coalition. 中譯參考:《正確對待神的名》
  • Imes, Carmen Joy. Bearing Yhwh’s Name at Sinai: A Reexamination of the Name Command of the Decalogue. Bulletin for Biblical Research Supplement 19. University Park, PA: Eisenbrauns, 2018.
  • Morgan, Christopher W. The Love of God. Theology in Community Series. Wheaton, Illinois: Crossway, 2016.
  • Powell, Mark Allan, ed. The HarperCollins Bible Dictionary. 3rd ed. New York: HarperCollins, 2011.
  • Sanders, Fred, Klaus Issler, and Gerald Lewis Bray. Jesus in Trinitarian Perspective: An Introductory Christology. Nashville, TN: B & H Academic, 2007.
  • Soulen, R. Kendall. The Divine Name(s) and the Holy Trinity. 1st ed.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11.
  • Wright, Christopher J. H. The Mission of God: Unlocking the Bible’s Grand Narrative.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6. 中譯參考:《宣教中的上帝》,校園出版社。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Names of God.

Daniel Ebert(丹尼爾·埃伯特)在俄亥俄州錫達維爾大學(Cedarville University)擔任聖經研究教授。他曾在亞洲基督教培訓與宣教團契(Christian Training and Missionary Fellowship)宣教二十一年,擁有菲律賓馬尼拉亞洲神學院(Asian Theological Seminary)、賓夕法尼亞州哈特菲爾德聖經神學院(Biblical Theological Seminary)和伊利諾伊州迪爾菲爾德三一國際大學(Trinity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的研究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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