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人性是指神子在道成肉身的過程中擁有了完全的人性及其所有限制(但絲毫沒有放棄祂的神性),從而成爲人類的代表、替代和榜樣。
在道成肉身的過程中,神兒子擁有了完全的人性——身體、靈魂、思想和意志——與祂自己合而爲一。祂不是擁有了一個新的位格,因祂已經擁有了一個具有神性的位格,因此祂將人性加在了祂之所是的位格中。作爲人,耶穌經歷了人類所共有與罪無關的所有侷限。祂成長發育。祂經歷了飢餓、乾渴、疲倦,以及人類所有的情感。祂的人性與神性一樣,都是祂救贖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祂作爲真正的人,末後的亞當,透過與我們所共有的人性,成爲我們的代表和替代,活出了對神的順服:通過祂的生、死和復活,祂爲所有因信與祂聯合的人贏得了救恩。作爲人,祂也是我們的榜樣,爲人類真正的順服提供了典範。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 1:14)在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有一個的驚人宣告——永恆的神之子成爲人。套用早期教父們常說的一句話——祂並沒有喪失祂原本之所是,而是開始成爲祂過去所未曾成爲的。[1] 或者,正如《尼西亞信經》所說:(基督)「爲要拯救我們世人,從天降臨,因著聖靈,並從童女馬利亞成肉身而爲人。」
如果說這是基督教的核心真理,那麼對許多人而言它是駭人聽聞。從古代的諾斯底派到當代的穆斯林,許多人都認爲,神用人類的軟弱玷污自己,這不符合神至高無上的尊嚴。現代哲學也認爲這樣的說法聳人聽聞——唯獨一人,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以某種方式成爲了永恆不變之神的最終啓示。甚至在基督教歷史上,也有許多人試圖貶低或削弱基督真具有人性這一真理的全部力量。但基督具有人性這一真理與祂具有神性這一真理對得救的福音而言同樣重要。
三位一體及道成肉身的教義在舊約中的顯明並沒有像在新約中那樣清晰。舊約通過各種預表和影子來實現對神-人(God-man)的啓示,這些並不總是明確、直接的教導。正如長老會神學家華菲德(B. B. Warfield)所說,舊約就像「一間陳設豐富但光線昏暗的房子」。[2]只有在新約福音的光照下,聖經讀者才能回到舊約,看到那些真正的內容一直都在那裡——但直到基督降臨前它們都晦暗不清。
儘管如此,從聖經最早的章節開始,墮落人類的救贖主就是一個人。稱爲「福音雛形」(福音第一次宣告)的《創世記》3 章 15 節告訴我們,「女人的後裔」將最終擊敗人類的仇敵惡魔。這個關於「後裔」的應許就像一條主線貫穿聖經的啓示。這個應許進一步縮小到亞伯拉罕的後裔(創 12:7,13:15-16,15:3、5),最後終止於大衛的後裔(撒下 7:12,22:51)。新約將這些線索串聯起來,證明基督本身就是亞伯拉罕的那個「後裔」,應許是針對祂許下的(加 3:16)。人類的救贖者和拯救者有著與全人類共同的起源,祂在各方面都與我們一樣——除了沒有罪以外(來 2:10-18)。
舊約王國分裂後,在以色列和猶大衰敗期間,書寫舊約的先知們開始預言神統治的日子終將到來。預言中關於新聖殿、新約、神的新子民(由以色列人和萬民組成)以及新天新地的應許遠遠超過了大衛和所羅門王國所擁有的輝煌。那麼這些應許將如何實現呢?先知們從兩個方面構想了即將到來的國。首先,耶和華將重返錫安,臨到祂子民中並牧養他們(賽 40:9-11)。其次,它還將通過耶和華所膏立的君王——耶西的根和枝子——來實現,祂將獲得聖靈所賦予的能力,建立公義和正義,向窮人傳福音,爲被擄的人帶來自由(賽 11:1-10,61:1-11)。彌賽亞與主如此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以至於其中一位的行動將成爲另一位的行動。主將通過祂的僕人——神子民的人類君王——赦免罪惡,伸張正義。但以理關於「有一位像人子」的異象也表明,即將到來的彌賽亞將分享神——那「亙古常在者」——的權柄和榮耀(但 7:13-14)。
《詩篇》也爲耶和華等同於祂的受膏君王提供了證據。萬國正是針對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而喧鬧,萬民必須在聖子面前尋求寬恕(詩 2)。王甚至被稱爲「神」,與祂的「神」並列,是用正直的權杖統治之人(詩 45:6-7)。即將到來的王是主(Lord,Adonai),祂與主(LORD,耶和華)一同坐在寶座上,祂將在仇敵中間統治(詩 110:1-2)。因此,舊約給讀者留下了即將到來的國是耶和華本人和祂的受膏之子——人類君王——共同治理的願景。
從新約的角度來看,這一預言盼望的兩股力量——耶和華本人轉向祂的子民和彌賽亞的降臨——交織在一個人身上。[3] 新約用各種方式描述耶穌是與以色列之神聯合者:祂擁有神的屬性;祂執行神的行動;祂擁有神的名字;祂接受神所接受的敬拜。但是,新約以同樣的力度描述耶穌是真正的人類;祂的人性侷限並非幻覺,祂的神性並沒有湮滅祂的人性。
鑑於新約始終如一地賦予耶穌神性和人性,而沒有將祂分爲兩個人,基督的「兩性」教義在教會早期的幾百年發展成熟並在迦克墩大公會議(451 年)上正式確立,因此,我們應把它看作是聖經見證的必然結論。基督一體兩性,一個本性是祂與聖父和聖靈同樣永恆共享的神性,另一個是祂道成肉身時所具有的人性。這兩個本性在祂的身上合而爲一,沒有混淆或改變,但也沒有分裂或分離。強調基督的神性絲毫不會削弱祂的人性,強調祂的人性也絲毫不會減損祂的神性。每個本性的屬性都保持著自己的完整性,甚至當它們結合在聖子這一個位格中時也是如此。
基督所具有的人性是完整的:祂取了人所有的一切——身體、靈魂、思想和意志,只除了罪。耶穌的人性從新約聖經以下論述中清晰可見。
總之,舊約預言,墮落人類的救贖者將既是神又是人。新約明確地教導我們,耶穌基督就是這位神人合一的救贖主。在祂順服的「整個人生」中,祂的人性顯而易見。祂的孕育、出生、成長、受限、受難、死亡、埋葬、復活、升天、持續的祭司工作以及最後的回歸,都有力地證明了基督擁有真正的人性。我們只需從這一豐富的聖經教導中簡要地引出一些含義。
基督的人性意味著祂是墮落人類的代表。既然罪和死亡所帶來的恐怖是人類的始祖造成的,那麼彌補這一悲劇性決定的就必須是一個人類,是女人的後裔。因此,耶穌這末後的亞當,是真正的人類,這樣墮落的人類可以通過祂與神和解。耶穌由女人所生,生在律法之下,爲的是代表那些受律法奴役的人(加 4:4-5),活出順服。雖然祂不需要悔改,但爲了「盡諸般的義」(太 3:15),祂替代性地接受了悔改的洗禮。神學家把祂完美遵守律法的一生稱爲「主動的順服」。祂不僅爲罪人死,也爲罪人活,使自己的義成爲罪人的義(林後 5:21)。公元二世紀的教父愛任紐(Irenaeus)將這代表性的工作稱爲「同歸於一」(recapitulation):基督將全人類歸在一個新領袖的帶領下,一個新的亞當之下,在祂裡面,他們被算爲公義。同樣,正如加爾文所說,是基督順服的「整個人生」給神的子民帶來了救贖。
基督的人性意味著祂是墮落人類的替代。基督不僅主動地順服神,也被動地順服(passive obedience)神。換句話說,我們因基督的受難(passion),祂代替我們受苦且受死而得救。祂作爲贖罪羔羊而死:代替我們、代表我們、爲我們的益處而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 2:24)唯有真正的人才能代替有罪的人死。正因爲祂是真正的人,所以偉大的贖罪工作才成爲可能。此外,祂也是以復活和升天之人的身份繼續在天上聖所擔任的祭司工作。就像古時的祭司是「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基督也是「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爲要在神的事上成爲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 5:1,2:17)。
基督的人性意味著祂是蒙贖人類的榜樣。基督成爲我們蒙救贖無條件的救恩禮物,但祂也是我們偉大的榜樣。「你們蒙召原是爲此,因基督也爲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 2:21)基督是真正的人,是敬畏神、被聖靈充滿之人類順服的典範,基督是基督徒在順服神上要效法之人。彼拉多在十字架前所說的「你們看,這個人」具有反諷的意味:在基督身上,特別是在祂的受難和死亡中,我們看到了真正的人性,在祂身上,作爲祂的跟隨者我們找到了我們的呼召、目標和使命。
[1] 譬如,見普瓦捷的希拉里(Hilary of Poitiers):「祂並沒有喪失祂原本之所是,而是開始成爲祂過去未曾成爲的。祂並沒有停止擁有自己的本性,而是接受我們的本性」。Hilary of Poitiers, The Trinity, trans. Stephen McKenna, Fathers of the Church 25 (Washington, D.C.: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1954), 3.16.
[2] Benjamin Breckinridge Warfield, Biblical Doctrin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2, reprint, Grand Rapids: Baker, 2003), 141.
[3] D.A. 卡森將這種動態稱爲「舊約預言的雙重線索——一方面,神親自展開祂的手臂或降臨到祂的子民中間來拯救他們,另一方面,祂派遣祂的僕人『大衛』去拯救。」D. A. Carson, The Gagging of God: Christianity Confronts Pluralism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6),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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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Humanity of Ch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