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神論(Openness theology)是一場現代神學運動,其本質是16 世紀就遭到教會摒棄的蘇西尼派(Socinianism)死灰復燃,它否認關於神全知的正統教義——即神在萬事發生之前就詳盡無遺地知曉一切。
聖經教導神是全知的,即神從亙古以來就詳盡無遺地了解祂自己和受造界中的一切。這是神作爲萬物之主所擁有的能力。神對萬物的了解延伸到過去、現在和未來,甚至也了解具有自由的人類舉動。這並不破壞人的自由,而要更謹慎地將其定義爲相容(compatibilist)的自由,而非自由意志(libertarian)的自由。人並不能毫無約束地自由行事,而要受制於他們的慾望、環境、天性並且最終受制於神。開放神論否認這一切;阿米念神學否認我們有相容的自由,卻認爲我們有自由意志的自由,開放神論甚至否認神知道我們會做什麼。開放神論認爲,從自由意志的意義上說,神預先知道人會自由地做什麼在邏輯上是矛盾的。開放神論並非新事,它在本質上是改頭換面的蘇西尼主義,這是一個在16 世紀就遭到摒棄的異端。
聖經教導,神詳盡無遺地了解自己以及世界:
我們的主爲大,最有能力,他的智慧無法測度。(詩 147:5)
彼得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約 21:17)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 4:12-13)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約壹 3:20)
神完全了解星空(創 15:5;詩 147:4;賽 40:26;耶 33:22)以及自然界最細微之物(詩 50:10-11,56:8;太 10:30)。神的知識完全,因此會引發人在宗教上的讚美(詩 139:17-18;賽 40:28;羅 11:33-36)。惡人常以爲神並不留意他們的所作所爲,但他們將會發現神確實鑑察,而且祂一定會爲他們的罪惡懲治他們(詩 10:11,11:4,73:11,94:7;賽 29:15,40:27,47:10;耶 16:17-18;結 8:12)。然而對於義人來說,神了解一切給聖約帶來祝福(出 2:23-25,3:7-9;王上 18:27;代上 16:9;詩 33:18-20,34:15-16,38:9,145:20;太 6:32)。祂知道他們所遭遇的一切,祂聽見他們的禱告,並且祂一定會回應他們。
神了解一切,因爲祂是萬物的主。祂創造了天地,祂知道自己對歷史的計劃(弗 1:11)。祂掌管萬有(羅 11:36),祂所判定的真理具有終極權威(約 17:17),祂無處不在,鑑察正在發生的一切(詩 139)。神學術語「全知」指的是神詳盡地了解自己和受造物。
神的全知包括對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知識。從上面引用的經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神了解過去和現在。聖經同樣清楚地教導了神了解未來。例如,請注意《申命記》18 章 21-22 節中關於預言的定義: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在這段經文中,先知(受神指派將祂的話帶給百姓之人)的工作是預言未來。如果他聲稱能預言未來,但預言卻並不靈驗,那麼人們就能判定他是假先知。這個定義背後的假設是,神了解未來,因此任何一個真先知都能準確地預言未來。
知曉未來不僅是檢驗真先知的標準,也是檢驗真神的標準。在以色列的主——耶和華與古近東諸假神的較量中,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誰知曉未來。這個主題在《以賽亞書》40-49 章中反覆出現,這段經文的重點是耶和華的主權勝過虛僞荒謬的假神(賽 41:21-23):
耶和華對假神說: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雅各的君說:你們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可以聲明、指示我們將來必遇的事,說明先前的是什麼事,好叫我們思索、得知事的結局,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要說明後來的事,好叫我們知道你們是神。你們或降福,或降禍,使我們驚奇,一同觀看。
真先知能預言未來:不僅預言彌賽亞降臨等重大事件(賽 9:6-7,11:1-9),也預言近期會發生的非常具體和明確的事(撒上 10:1-11)。這些經文表明,神能預知人的自由決定。神也預知人類歷史的主架構併發出真實的預言。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一個例子(創 15:13-16):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侍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爲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這個關於大框架的預言預先假定了許多關於未來更具體的事實:亞伯拉罕將有許多後裔,他們將遷居到一個統治者並不友善的地方,列國的統治者將使他們受苦,這些苦難將在四百年後結束,等等。這些事件都是人類的自由決定所帶來的結果:這些人類包括了君王、亞伯拉罕的後代、亞摩利人等等。這一關於偉大救贖歷史事件的預言也是對許多人的許多自由行動做出的預言。聖經在此描繪的是,神詳盡、細緻地知道關於未來的每個細節。
關於人有自由採取行動的預言還出現在許多其它經文中(見創 27:27-29,39-40,49:11;民 23-24;申 32:1-43,33:1-29;撒上 23:11;王上 13:1-4;王下 8:4)。神在我們說或做之前就知道我們要說或要做的一切(詩 139:4、16)。祂在先知耶利米在母腹中時就認識他(耶 1:5)。這意味著祂預先就知道以色列人中誰會和誰結婚,以及這顆精子和這顆卵子結合會生出這個人。人許多自由的決定使得耶利米在母腹中成形,而神對這些決定了如指掌。
在聖經中,耶穌教導門徒,祂的父知道祂再來的日期和時間(可 13:32)。但這一天要等到其它事件——這些依賴人自由決定的事件(13:1-30)——發生之後才會到來。耶穌也曾預言猶大會背叛祂(約 6:64,13:18-19),儘管猶大當然是自由地做出了邪惡的決定,也爲此承擔責任。
上述關於神全知的觀點一直是廣義基督教——包括東正教、羅馬天主教和新教——的傳統觀點。但教會內也有人對此提出質疑。其中包括李立歐·蘇西尼(Lelio Socinus,1525-15262 年)和斯土斯·蘇西尼(Fausto Socinus,1539-1604 年)。羅伯特·斯特里普(Robert Strimple)將他們的觀點與阿米念主義作了如下對比:
阿米念主義否認神預定了一切事情的發生,卻認同神預知一切事情。針對阿米念主義,蘇西尼派堅持認爲,從邏輯上講,加爾文主義者的觀點完全正確,他們堅持認爲,相信神知道你下一步要做什麼的唯一真正依據就是相信祂已經預定了你下一步要做什麼。否則,神怎麼可能預知你會做出什麼決定呢?因此蘇西尼派與阿米念者一樣堅持認爲,相信神主權的預定與相信人的自由相互矛盾。因此,他們「乾脆」(從邏輯上)不僅否認神預定了自由人的自由決定,而且否認神預知這些決定(見 The Coming Evangelical Crisis 中 「What Does God Know?」相關論述,第 140-41 頁)。
二十世紀後期,與潘嘉樂(Clark Pinnock,或譯平諾克)、理查德·賴斯(Richard Rice)、貴格利·鮑埃(Gregory Boyd)、約翰·桑德斯(John Sanders)等人有關的一場稱爲「開放神論」「自由意志神學」和「開放神學」的運動興起。斯特里普將他們的教義與蘇西尼派的教義做了一個對比:
(蘇西尼派的教義)正是「新模式福音派」(new model evangelicals)中潘嘉樂、賴斯和其他志同道合者的「自由意志神論」(free will theism)教義。他們希望自己的神學聽起來非常「新」、非常現代,因此用了物理學中海森堡的不確定性原理和過程神學(process theology)的見解(儘管他們拒絕過程神學的整體框架......)來裝扮自己的教義。但這不過是幾個世紀前就遭教會摒棄的、古老的蘇西尼異端罷了。
正如斯特里普所言,開放神論認爲自己主要是在捍衛人的自由意志。在神學討論中,對人的自由有各種不同的理解。稱爲「相容論」的觀點認爲只要我們能做我們想做的事,我們就是自由的。自由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根據這種觀點,是否由別的事情引發了你的決定或這是否爲一個必然的決定並不重要。事實上,「相容論」這個名稱表明,自由與原因和限制是相容的。只要你能選擇做你想做的事,你的選擇就是自由的。
神學討論中通常說的關於自由的另一個含義是「自由意志論」的自由。在自由意志論的基礎上,只有當你的決定並非由任何事物引發並且你的決定並不受任何制約時,你的決定才是自由的。如果你的選擇是由你自己的慾望、你的天性、你的傾向、別人對你的權柄,哪怕是神造成的,那麼你的決定就不是自由的。自由意志論自由有時稱爲「不相容自由意志論」,因爲它與任何因果關係都不相容。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對自由通常的理解是相容的。只要我們能做我們想做的事,我們就認爲我們是自由的。我們永遠不會想到,受自己慾望驅使就會剝奪我們的自由(也許,除非我們的慾望遭到了強迫)。這也是加爾文神學所教導的自由之含義,本文作者認爲這也是聖經所教導的自由之含義。在聖經中,即便我們的行爲由我們自己的慾望、我們的本性(主要是我們的心:太 15:18-20;路 6:45)、我們的環境或神決定,我們也是自由的。當然,神主權的決定是非常重要的。根據聖經,神掌管著所發生的一切(羅 11:36;弗 1:11),但這一事實並不減損我們的自由和責任。神使法老的心剛硬,欺壓以色列人(羅 9:17-18),但神的審判並沒有剝奪法老的自由和責任。
然而,開放神論否認相容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它堅持認爲,自由意志的自由,即擺脫一切因果關係的自由,是唯一名副其實的自由,因此也是道德責任唯一可能的基礎。阿米念神學也倡導自由意志的自由。但阿米念主義試圖將自由意志的自由與對神全知的堅定信念結合起來。尤其是,阿米念主義者與加爾文主義者一樣,相信神對未來了如指掌。
但開放神論者(如蘇西尼派)指出,如果神知道未來的所有細節,那麼未來就是確定的。如果未來是確定的,那麼就不可能有自由意志的自由。如果神預先知道我們的行爲,那麼我們的所有行爲都受到了約束。因此,開放神論比阿米念主義更進一步。它不僅像阿米念主義那樣肯定自由意志的自由,它還否認神預先知道關於未來的所有細節。在開放神論中,人(自由意志論)的自由行動在本質上是不可知的,因爲沒有什麼能使其發生,甚至神也不能。因此,神不可能是傳統正統意義上的全知者。祂不知道任何一個自由人將來會做什麼。
在基督教世界裡,這是一個駭人聽聞的觀點。開放神論者試圖通過強調神像人類中的專家一樣,有能力預測未來的趨勢,從而很好地猜測下週或幾年後會發生什麼,以此來削弱這個觀點的尖銳性。但很難想像,這樣的天體預測術如何解釋聖經中先知在預言應驗的幾個世紀之前就給出了詳盡的預言。我們也很難想像,如何完全信任一個並不知曉我們生活歷程的神。一個並不了解自己所創造之世界的神,肯定無法與聖經中的主相比。
開放神論的倡導者
對開放神論的批判;擁護傳統的神全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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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Openness Theology and Divine Omni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