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形像(The image of a God)是聖經關於人類本性與目的的重要教義。《創世記》1:27 說到,神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這意味著神賦予人類一種與神特別的相似性。
正如塞特帶有他父親亞當的「形像樣式」(創 5:3),神造亞當和夏娃時,也使他們帶著自己的形像和樣式。歷史神學通常將神的形像建立在人類優於其他生物的基礎之上,因爲人類具有更高的理性和靈性,尤其是人類認識和敬拜神的能力。進一步的思考指出,作爲「男性和女性」,人類是在愛的共同體中承載神形像的。《創世記》1:26 強調人類要管理其他受造物,這表明了人類作爲神代理管家的身份,並向神負責。新約關於神形像的教導進一步指出,神造人,是爲了讓他在公義與聖潔中與神立約、相交。雖然墮落玷污了神的形像,破壞了人起初被造時所具備的公義和聖潔,但神差遣了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救贖人類,並要恢復那「按著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所造的神的形像(弗 4:24)。
聖經關於人類教導的核心,是《創世記》1:27 的宣告:「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1:26 則記載了神爲人類所定的旨意:「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形像」和」樣式」這兩個詞都指向相似性。希伯來文中「形像」(tselem)含有被雕刻或塑造出來之物的意思。「按著我們的樣式」同樣強調了人和神的相似,但並不意味著人就是神。加爾文解釋說:「人像神,他就像一面鏡子,能反映出神的榮耀。」[1] 類似的表達也出現在《創世記》5:3,亞當「生了一個兒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正如塞特像他的父親亞當一樣,亞當也反映了神的形像。
那麼,人是如何帶著神的形像的呢?一種傳統的看法是,人明顯優於其他受造物,因此顯出神的形像。有人認爲,人類直立行走,不像走獸,因此顯示出形像。但問題是,神本身沒有身體,因爲「神是個靈」(約 4:24)。如果從人內在的能力來看,許多人就把「神的形像」理解爲人性中某些特質,使我們遠遠高於動物界。歷代以來,有人提出人的心智和靈魂所具備的某些方面,可以體現出與神的相似。奧古斯丁認爲,神的形像就在於人的記憶、理解和意志,他試圖以此來反映三一神的位格。[2] 還有人強調人的自我意識和人格,這些都超越動物。人也有良知,會作出道德判斷。更重要的是,在一切受造物中,唯有人能在屬靈的認識裡敬拜神。正如所羅門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爲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傳 3:11)既然人具備了能反映神形像的本性,就有責任去完成我們作爲受造物的首要使命:「榮耀神,以祂爲樂,直到永遠。」[3](《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在說「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之後,《創世記》1:27 緊接著補充了一句:「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這句話確立了男人和女人之間根本的平等,因爲他們都同等地承載著神的形像。聖經雖然指出男女之間存在差異,並且在家庭和教會裡把「立約的帶領權」交託給男性,但這絕不意味著女人在神面前比男人低一等。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神也造了其他的受造物爲「公的」和「母的」,但《創世記》1 章卻特別強調只有人在「造男造女」時與神的形像聯繫在一起。這表明,神的形像不僅僅是個體性的,也是群體性的。正如神自己在三個位格中永遠活在愛與合一的關係裡,聖父、聖子、聖靈之間彼此完全相愛,同樣,人也在群體和愛的關係中反映神的形像。
人承載神的形像,直接的結果就是人類蒙召去行使治理的權柄:「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創 1:26)人的治理是一種「代理的治理」,也就是說,人是奉造物主神的名來行使權柄。
作爲神的王室僕人,人應當按照神的標準和旨意來治理地上的一切。維諾仕·拉瑪昌得拉(Vinoth Ramachandra)寫道:「所有人類都蒙召,在地上的各個領域代表神的王權。而神的統治不是獨裁者的統治,而是慈父般充滿關懷的養育。」[4] 神對世界的旨意包括關愛,使祂的賜福與平安得以擴展。這既包括對自然的保護,也包括對社會公義的追求,後者通過持守祂律法中公義的原則來實現。人應當以神的良善與豐盛爲榜樣。承載神的形像,代表神治理大地的人類,應當在地上行善。
最重要的是,神的形像表明人被造是要在與造物主的相交中找到自己的身份。新約在反思《創世記》1:26-27 時,就特別強調這一點。《歌羅西書》3:10 提到,基督徒在得救後有一個偉大的更新,就是「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保羅由此指出,認識神是人被造帶著神形像的本質。動物對神一無所知,它們不會尋求或敬拜造它們的主。但保羅說,人認識神,因爲神設計了受造界,使他自己向那些承載他形像的人顯明出來(羅 1:19)。這正解釋了耶穌的宣告:「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 17:3)
聖經中的「認識」不僅僅是獲得信息,更包括相交與團契。這可以從神對待人類和動物的不同方式中看出來。在《創世記》1:22,神賜福給魚和鳥,說:「要繁衍增多,充滿海中的水;鳥也要在地上增多。」類似的祝福也賜給了人類,但有一個關鍵的不同。《創世記》1:28 說:「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區別在於這裡多了「神對他們說」這幾個字。神賜福給魚和鳥,卻是用言語直接祝福人類,目的是引發他們的信心與愛的回應。
新約中的另一處經文也補充了「神的形像」包含公義與聖潔的思想。《以弗所書》4:24 說,信徒「穿上了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因此,除了認識神之外,神的形像還包括在神面前的公義和聖潔。而這公義與聖潔,就像對神的認識一樣,都是爲了與造物主在永恆的愛中相交。正因如此,《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這樣定義「神的形像」:「神……造了人,造男造女,有理性的與不朽的靈魂,又按著自己的形像賦與他們知識、仁義和真聖潔。」[5]
《創世記》2:7 告訴我們神是怎樣造亞當的:「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神面對面造人,使人可以進入一個立約的關係——彼此相交、彼此相愛。這一真理不僅在聖經的開頭出現,也在結尾得到印證。作爲與耶穌基督一同承受產業的後嗣,基督徒要進入永恆的產業,這產業就是神把祂自己賜給我們。《啓示錄》21:3 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啓示錄》22:4-5 更進一步,用了直接取自《創世記》1 章的語言:「他們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因爲主神要光照他們。」
這種更全面的神的形像的定義,對基督徒的世界觀有重要的啓示。人類能問的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就是:「我是誰?」聖經的回答是:我們是被神所造、要承載祂形像的活物。神的印記表現在我們的道德與屬靈本性中,表現在我們群體中的彼此相愛中,表現在我們代表神所行使的治理中,更特別表現在我們被呼召去與神相交,在知識、公義中與祂同在。這是人類所能擁有的最尊貴的身份,同時帶來在神面前的謙卑——也是最高的呼召與特權:知道自己是被造來認識神、被神認識,去愛神、被神所愛的受造物。
然而,人類的問題在於:神的形像因罪而破碎。當亞當和夏娃違背神的約時,耶和華「就把他趕出去了,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 3:24)人原本在受造物中是王者,但墮落後卻成了地的奴僕:「因此,耶和華神把他趕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創 3:23)
人的墮落引出了一個問題:神的形像是否已經失落?答案既是「沒有」,又是「有」。首先,聖經表明墮落的人仍然保有神的形像,這體現在人的價值和尊嚴上。這就是神禁止隨意奪取人命的理由:「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爲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 9:6)這句話是在墮落之後說的,說明即便在罪中的人類,生命依然神聖。另一方面,人卻失去了神形像的核心——在與神的關係中原有的公義與聖潔。因此,罪的後果並不是完全失去神的形像,而是使它徹底敗壞。亨利·布洛歇(Henri Blocher)寫道:
我們必須同時承認:人類在反叛之後仍然是人類,但人類也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他只剩下自己可怖的影子。人仍然是神的形像,不可侵犯且需承擔責任,但他已變成一個自相矛盾的形像,甚至可以說是一個 caricature(漫畫像),一個控告自己的見證人。"[6]
一個形像的比喻是汽車擋風玻璃碎裂。玻璃還在,但已破損到無法正常發揮作用。同樣地,當人墮落犯罪時,我們變得有罪,與我們仍然認識的神疏遠,我們的思想與慾望被敗壞。正因如此,神賜予我們的那些奇妙才能,如今卻被用來服事罪。人不再在關係中反映三一神完美的愛,而是因自愛的扭曲而彼此傷害。即便我們仍然認識神,卻舉起叛逆的拳頭抵擋祂(羅 8:7)。簡而言之,神的形像因全然敗壞而被扭曲,我們與神的相交也因此失落。我們依然是爲著認識神、以信心和讚美回應祂的受造物,但如今墮落的人卻在承載神形像的同時,用咒詛和悖逆來回應神的啓示與恩典。
墮落後的這種可怕處境,引出了最後一個問題:神的形像能夠被恢復嗎?如果人裡面那原初、榮耀的神形像可以被恢復,誰又能做到這一點呢?
這一切問題的答案,正是整本聖經的核心主題,耶穌基督的福音。因著神的恩典,我們在罪中仍有盼望,祂的恩典要成就他起初在創造中的美意。耶穌來,不僅是爲恢復我們因罪失去的原初公義,更是要把祂自己的義賜給我們。祂在我們的位置上完全成全了神的律法,又把自己的生命獻上,成爲神公義的挽回祭,使我們的罪得赦免。《羅馬書》3:23-25 這樣解釋:「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基督來到世界,不僅是爲解決我們與神之間的問題,也是要我們通過成聖,恢復我們裡面的神的形像。因此,《創世記》1:27 的話語在新約中得到了回應:因著信靠耶穌,我們正在「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4:23-24)藉著基督的恩典和祂所賜下聖靈的大能,我們重生,過一個尊榮神的生活,在仁義和聖潔上恢復神的形像。保羅說,因著神的恩典,「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 3:18)亨利·布洛歇由此讚歎說:「在耶穌基督裡——祂既是神的兒子,又是神的形像——我們的人性得以恢復,重新成爲創造主真正的形像,甚至超過形像;我們在子裡成爲神的兒女,因著新約的聯繫與祂聯合。」[7]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Man as the Image of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