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過神聖啓示讓人認識祂這位主,神通過受造界和人的本性將神聖啓示賜給了所有人,也通過事件、記載於聖經中受神啓示之人的話語以及耶穌基督本人將神聖啓示賜給了特定的百姓。
神之所以讓祂創造的人認識祂自己,是因爲祂作爲一位有位格、說話的神首先完全了解祂自己。雖然所有人都在罪中壓抑了關於神的知識,但神通過受造界和按照神形像受造的人,清楚地向祂的創造傳遞了關於祂自己的信息。除了普遍啓示之外,神還通過特殊啓示向特定的人傳達關於祂自己的信息,其中包括了自然和歷史事件、爲我們的益處受神啓示之人將神的話記錄在聖經中,以及耶穌基督的位格,祂是神終極的形像。通過所有這些不同的方式,神啓示自己是主,這包括祂掌控萬物、與萬物同在並擁有對萬物的權柄。
聖經中的神是有位格的存在,這與許多其它宗教或哲學中抽象或非位格的力量或神明形成了鮮明對比。三位一體的教義強調了這一事實,因爲聖經中的神不僅有位格,而且是一個由位格組成的團契,在對彼此的愛和敬重中永恆地存在(約 17)。
因此,神所行的祂都讓人知道。三位一體中的每個位格都對彼此了如指掌,每個位格都了解其祂位格的想法和行爲。人的本性有時會深深地隱藏,以至於我們無法完全了解自己的行爲和動機。但神完全了解祂自己。對我們來說,神的許多事情是奧祕,但對祂來說卻並非如此。
聖經描述神詳盡無遺地了解自己的一種方式是說祂是一位說話的神,或者簡單地說,祂是「道」(譯註:Word,也可譯爲「話語」):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 1:1)
神不僅是永恆、聖潔、全能的等等,祂還通過類似於人語言的方式來表達和分享這些品質。在祂永恆的本性中,祂有能力說話(「道」),而話語的能力就是祂的本性:祂的道永恆地與祂同在,祂的道就是祂的本性。約翰在《約翰福音》1 章 14 節中將「道」與耶穌基督等同。在耶穌身上,道成了肉身。因此,道的存在並非始於耶穌道成肉身。聖經中有數百處提到神的道,在兩約中這都是神顯明自己的方式。
此外,神向祂自己啓示自己,三位一體中的每一位格都向另外兩個位格啓示自己,祂的啓示超越了祂自身的存在。祂的啓示也賜給了祂所創造的世界,尤其是這個世上有智慧的生物:天使和人類。因爲自我啓示是祂的本性,所以祂希望所有受造物都認識祂。
世上的受造物不可能詳盡無遺地認識神。除了神自己,沒誰能詳盡無遺地認識神。但是,受造物從認識神中獲得了巨大的益處;事實上,不認識神他們就無法生活,因爲神是生命的創造者。我們的自然生命和屬靈生命都來自於祂。當神將生命之氣吹入亞當的鼻孔時,亞當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 2:7)。耶穌說,永生的最大益處,祂所賜下得脫離罪的救恩,就是認識神的益處(約 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從某種意義上說,所有人,即便是惡人,都認識神(羅 1:19-20):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爲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但許多人拒絕了這一啓示,保羅說,這些人「行不義阻擋真理」(羅 1:18)。雖然神已經清楚地向所有人啓示了自己,但墮落的人卻寧可否認自己認識神,就像亞當在園子裡躲避神一樣(創 3:8)。當人們說他們不認識神時,並不是因爲神沒有啓示祂自己,也不是因爲神的啓示不夠清楚。相反,他們不認識神是他們自己造成的。他們在自欺欺人,試圖讓自己相信神並不存在,或者神難以捉摸,但其實神一直都在直視著他們。
神位格化的名字是「主」,這是對「我是自有永有的」這個神祕名字的翻譯,神在《出埃及記》3 章 14-16 節中向摩西啓示了這個名字。祂是主特別標記出祂掌控祂所創造之世界、與它同在並對它擁有權柄(見本文作者所著 The Doctrine of God, 第 21–240 頁以及 The Doctrine of the Word of God, 第 3–14, 47–68 頁)。祂所做的一切,包括祂的啓示,都從這些方面反映了祂作爲主的地位。聖經把神話語的啓示描繪爲一種強大的掌控之力:
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嗎?」(耶 23:29)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 4:12)
它還明確指出,神啓示的話語具有至高無上的權柄: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 12:48)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17)
神的話語,祂的啓示,也是祂的同在,是祂與祂子民相會之處。神與以色列人相近就是祂的話語與他們相近(申 4:7-8,30:11-14)。神藉著祂兒子耶穌基督的位格,以馬內利,祂活潑的道(約 1:14),與我們「同在」。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前面提到,聖經中的神有位格,而不像其它民族的神明那樣是一種抽象的力量。祂的啓示特別是祂和祂子民之間親自的相遇。當我們聽到啓示時,我們聽到的是神自己。我們對它的回應應該是對一個至高的權力、一位終極的權柄和一位親密天父的回應。
神學家對啓示的類型有各種區分。最常見的是普遍啓示和特殊啓示。普遍啓示是神給每個人的啓示。它就是《羅馬書》第一章中描述的那種啓示。它告訴我們神存在、祂是怎樣的神以及祂的倫理標準。在揭示神標準的同時,它也告訴我們,我們還沒有達到這些標準。保羅在談到普遍啓示時說,它揭示了神對罪人的憤怒(羅 1:18)。普遍啓示通過自然界(即所謂的自然啓示)和我們的本性向我們顯明。因爲根據《創世記》1 章 26-27 節,我們本身作爲神形像的承載者,就是啓示。
另一方面,特殊啓示是神賜給選定信使的啓示,責成他們把信息帶給其他人。這些信使可能是天使、先知或使徒。信息可以通過口頭傳達,也可以付諸文字,比如使徒們寫給教會的權柄性書信(見林前 14:37-38)。整本聖經是神以書面形式賜下的特殊啓示(提後 3:15-17)。特殊啓示的信息通常包含兩個不同內容中的某一個或兩者都有:審判之警告和恩典之應許。福音是恩典的特殊啓示,是好得無比的好消息: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 3:16)
區分啓示類型的另一種方法是區分啓示臨到我們的不同方式,即啓示的媒介。基本上有三種媒介:事件、話語和人。這三個類別大致對應於我們之前劃分的掌控、權柄和同在。但這三個類別都著眼於整個啓示。啓示中的事件不僅彰顯了神的掌控,也彰顯了祂的權柄和同在;同樣,話語和人也如此。
事件
神在自然和歷史事件中啓示自己。我們從四季的變化、自然的力量、太陽、月亮和星宿中認識祂。我們還能從歷史中認識祂,從塑造人類命運的特殊事件中認識祂。祂給萬國劃定疆界(徒 17:26),將以色列從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來,讓他們擁有應許之地。在祂的計劃中,普通的歷史成爲救贖歷史,即神安排耶穌來救贖祂的子民脫離罪的事件。
話語
從某種意義上說,神的所有啓示都是話語的啓示,因爲它來自神自己的話語,即《約翰福音》1 章1-14 節中的道。但有時神會給我們另一種意義上的話語啓示:以人所說的話語爲媒介的啓示。但神不會讓我們自己去猜想祂在歷史中的作爲。祂進入我們的經驗,用人類的語言對我們說話。這樣,先知的話就是神自己的話。神這樣向摩西定義先知(申 18:18-22):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當先知或使徒寫下神的話語時,這些資料就是聖經,一份我們應視爲是主的能力、權柄和同在而接受的資料(提後 3:15-17;彼後 1:19-21)。
人
由於神存在於三個位格當中,祂的啓示在不同人的身上顯明時尤爲生動。神按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了亞當和夏娃,使他們成爲自己的啓示(創 1:26-27)。而神最高、最深的啓示就是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神自己,對這一點我們不應該感到驚訝。耶穌顯示了天父對萬物的掌控(可 4:41),說出了天父的話(約 3:34),並作爲天父榮耀的形像與祂的子民同在(太 17:1-8)。
如果我們要認識神,就必須按照神自己啓示的方式尋求這樣的知識。許多人都曾試圖通過自己的理性或某種主觀直覺來認識神。但聖經中的神不僅告訴了我們祂是誰,還告訴了我們應該如何尋求認識祂。這認識來自於我們對祂所創造之世界的關注,不是不義地壓制真理,而是接受祂自己的指引,接受祂在聖經中和耶穌裡的特殊啓示。只有通過這些命定的途徑,我們才能認識祂是主,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主。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Divine Revelation: God Making Himself Kn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