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论
有身體、有靈魂的受造者
2025-10-04
—— Paul Helm

定義

人類由身體與靈魂共同構成,二者雖彼此獨立卻不可分割,只有死亡能將二者分開,對於人類生命與體驗而言,兩者具有同等重要性。

概要

人類由身體與靈魂共同構成。這兩部分本質不同,卻在生命常態中不可分割。死亡雖會暫時將二者分離,但這僅是咒詛帶來的後果,並不是永存的狀態。身體並不像某些非基督教觀點所認爲的那樣卑下,但身體也不等同於人的全部。靈魂是不朽的,這種不朽不是自然賦予的,而是出於神的旨意。靈魂擁有理智、意志以及各種情感等能力。身體與靈魂相互依存,共同構成人。聖經中常用「心」來比喻整個人,而究竟是理智還是意志在人的本性中占主導地位,這一直是神學上討論的議題。


在保羅與哥林多教會的通信中,他提供了兩種不同但互補的復活描寫:一種強調身體從塵土中復活,另一種強調復活從天上降臨。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中,復活是指身體在死亡和腐朽之後被重新創造,保羅稱之爲「屬靈的身體」,這種身體是不朽的,並且擁有獨特的「榮耀」(林前 15:41)。這一切都由基督的復活所保證,基督徒也藉著祂得著生命。這不同於我們現今的狀態——擁有「屬地的身體」,是「出於塵土」(15:47-48),會死亡,也會衰殘。保羅將我們現在的身體比作「帳棚」(林後 5:4)。屬靈的身體是「不死的」,象徵著「死被得勝吞滅」(林前 15:54)。這一教義對我們的生活有直接的倫理意義:倘若死亡是無可挽回的終結,亦無復活之望,那麼「就吃吃喝喝吧,因爲明天要死了」(林前 15:32,可能引自古希臘詩人米南德之語)便成了合乎理性的選擇。

在保羅的第二種描寫中(林後 5:1–10),焦點則放在天國,即我們的「天上的居所」。這是一件我們將在未來「穿上」的衣裳,到那時,必死的身體將被生命完全吞滅。在這裡,重點不在於基督的復活是復活生命的保證,而在於聖靈在我們現今生活中的工作(林後 5:5)。

身體

從這些經文的描述中,我們可以對身體與靈魂得出一些普遍性的結論,而這些結論也在聖經的其他地方得到了印證。首先,身體並不比靈魂在倫理上更低等。身體不是「不屬靈的」。身體和靈魂同樣都是造物主的恩賜。在新約中,「肉體」這個詞有時指「血肉之軀」;但在保羅的書信裡,它更多是指不敬虔,比如在《加拉太書》5:16。

把身體貶低到比靈魂更次等的地位,其實是源自異教思想。根據聖經,身體與靈魂共同構成了神的形像。在《創世記》第一次記載造人時,就強調了身體與靈魂的合一性。人並不是一個「困在」身體裡的靈魂——儘管聖經用「帳棚」(林後 5:1)來比喻身體,也不像柏拉圖所說身體是「靈魂的囚籠」。帳棚的比喻強調身體在今生會朽壞,但在來生將變爲不朽,成爲「靈性的身體」(林前 15:44)。關於今生與來生之間的連續性,確實存在許多奧祕。脫離身體後又擁有一個「靈性的身體」究竟是怎樣的狀態,似乎尚未向我們顯明。儘管基督徒的身體如今已是神的殿,神在其中運行(弗 2:21),但「靈性的身體」具體指什麼仍不明確,因爲它指向的是一個我們尚未經歷的末世階段。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現今的基督徒生命,無法與「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相比(羅 8:18)。基督徒如今已經有了「聖靈初結果子」,並且「心裡嘆息」,等候身體得贖(羅 8:23)。因此,無論將來如何,「靈性的身體」必定會遠遠超越我們現在「卑賤的身體」,而是按照那位得榮耀救主的「榮耀身體」爲樣式(腓 3:21)。

所以說「我是一個靈,擁有一個身體」是不對的。你的身體獨一無二、專屬於你,它不像眼鏡、心臟起搏器或假髮那樣可以輕易替換。如果你的身體受傷了,就是你受傷了。你從嬰孩到成年的成長是靠身體的生長實現的。它專屬於你,在今生,它就是你這個人的所在;在來世,它仍將再次成爲你。

靈魂

靈魂會經歷身體的死亡。那麼,它是不朽的嗎?答案既是「是」,也是「不是」。聖經確實指向靈魂的不朽,但這種不朽並不是說連神都不能結束靈魂的生命。靈魂之所以不朽,是因爲這是神的旨意。只有神擁有必然的不朽;祂是萬有生命與不朽的源頭(提前 6:16)。聖經並沒有對人的靈魂不朽做出明確的陳述,但有一些經文表明了這種傾向(傳 3:11),尤其是在聖經中關於死人復活的敘述裡,不論惡人還是義人都將復活(例如,約 5:28,林前 15:49,腓 3:21,提後 4:8)。

從某種意義上說,靈魂在「物理層面」上是「單純」的,因爲它不像身體那樣由不同的部分組成,但它卻擁有理智、意志等多種能力。身體的心臟與肺和其他器官不同,每一個器官都在維繫身體的生命中扮演重要角色。靈魂雖然沒有物理器官,卻由理性、意志、情感、記憶和良心等功能構成。在今生,靈魂與大腦密切相關,兩者之間存在奇妙而尚未完全理解的互動與配合。大腦受傷會限制靈魂的發揮,而大腦的恢復或成長(比如嬰兒成長爲孩童的過程)也會影響靈魂的運作。大腦會通過一些情況作用於靈魂,比如因受傷或麻醉而失去意識,或因童年遭遇殘酷對待而造成的心理障礙。當身體處於休息或中風後的不動狀態時,靈魂仍然可以在夢境和其他心智活動中活躍,這些活動也可能與記憶相關。記憶是奇妙的,它儲存事實和技能。大腦與意識的密切關係還表現在靈魂能夠發出「基本行爲」的指令上,一旦發出這些指令,身體可以立刻行動。比如,當眼睛功能正常時,一個人只要看向一棵樹,就能立即看見那棵樹。他不需要額外準備,也不需要先做一個動作再引發另一個動作,就像手要動起來才能拿筆簽字那樣。

聖經常用「心」這個比喻來指人的核心或內在自我。例如:「他心裡怎樣思量,他爲人就是怎樣」(箴 23:7),「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 17:9)。聖經中也提到心與理性的關係(賽 1:18)、意志(彼後 1:12)、良心(羅 9:1,理解爲神在人裡面那種反省且隱祕的作爲)、以及記憶(約 15:20)。至於這些當中哪一個占主導地位,一直存在分歧:有的強調理智(所謂「理智主義者」),有的強調意志(所謂「意志主義者」)。一些受到斯多葛主義影響的人,主張壓抑或馴服情感,因爲他們認爲情感「不受約束」,容易陷入非理性。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則持更積極的看法,認爲「真正的宗教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爲聖潔的情感」。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新約聖經中「情慾」一詞通常帶有負面含義。

理智

眾人都承認,理智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沉思或理論性的,任務是獲取關於世界的真知識;另一方面是實踐性的,任務是運用理性來尋找達成某個目標的最佳途徑,這通常被稱爲「實踐理性」。這種觀點自然會把理性置於心靈的核心地位。大多數改革宗神學家(承襲托馬斯·阿奎那的觀點)認爲,理性是靈魂的中心能力,它存在於人裡面,卻不存在於非人類動物身上。近年來,也有人提出不同的解釋,認爲神的形像體現在男女關係,或者體現在三位一體神內部的關係。但這種與三一論相關的強調,早在奧古斯丁時代就已經出現了。

人們也曾在一定程度上思考過死後「脫離身體的意識」會是怎樣的狀態,並常常借助夢境來類比。因爲現今我們的許多情感都與身體相關,比如疲倦或恐懼。但在肉體死亡後的片刻,將不再有這種身體體驗,雖然這些經驗可能仍會被記憶。關於這些事情,我們所知甚少,但信徒可以確知:他或她將被改變,得以效法基督的樣式。正如經上所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爲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 3:2)。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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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Created Body and Soul.

Paul Helm(保羅·赫爾姆)是蘇格蘭高地神學院(Highland Theological College)的神學教授,也是加拿大溫哥華(Vancouver)維真學院(Regent College)的教學研究員。他著有(The Providence of God) 和(John Calvin’s Id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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