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兒子名分是神白白的恩典,使我們歸入神眾子的數中,並享有神眾子一切的特權。」(《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第 34 問)
「得兒子名分」(Adoption,希臘文 huiothesia,或譯「收納爲兒女」——譯註)一詞在聖經中僅出現過五次,但在神的旨意中這個主題根源深厚,它在舊約中就有預表,並且深深嵌入在新約神學——尤其是使徒保羅著作的經緯中。雖然得兒子名分與稱義和成聖有著明顯的聯繫,但它的含義超越了它們。作爲一個既與特權又與身份有關的術語,得兒子名分介紹了耶穌在救恩中所賜最大福分的內容,並顯明了誰要領受這福分。
巴刻(J. I. Packer)用簡潔深刻的語言令人信服地用三個(英文)詞總結了福音:「藉挽回祭得兒子名分……」(adoption through propitiation)。他隨後驚歎道:「我不認爲還能見到比這更豐富、更蘊意深刻的歸納福音方式。」[1] 神對罪人公義的憤怒得到了完全滿足,通過祂兒子公義的代贖之死以及祂那藉著復活/升高所證明的公義(羅 1:3-4,4:25;提前 3:16)。藉著神聖恩典,當救主代替我們承受神的憤怒時,祂使父神轉頭看向我們,賜下完全的赦免(民 6:22–24)。這是何等奇妙的和好!
然而,這一用全然恩典對待我們罪和罪性的方式並未完全展示福音的全部內涵。基督爲我們所作的挽回之工湧流出比這更大的福分——那就是得兒子名分的榮耀與豐富。正如聖經所肯定的,蒙赦免的罪人並不只作爲貧民進入基督的國。我們成了王室之子,神的家庭成員,萬王之王的弟兄——祂稱我們爲弟兄也不以爲恥(來 2:11)。
既然這個概念承載了如此耀眼的分量,我們或許會預期「得兒子名分」(huiothesia)一詞會在新約頻繁出現,然而它僅出現了五次:《加拉太書》(1 次),《以弗所書》(1 次),《羅馬書》(3 次)。它相對較低的出現頻率(例如與稱義相比)可能會誘使我們以爲得兒子名分雖令人歡欣且信服,但或許它並不像巴刻所認爲的那樣是理解福音的核心。他爲什麼將如此多的福音資本投入到這個罕見的術語中呢?
巴刻並非孤例。加爾文(Calvin)將得兒子名分交織在他全部著作中,他如此強調它以至於人們稱他的救恩神學爲「得兒子名分的福音」[2]。一百年後,約翰·歐文(John Owen)將得兒子名分描述爲在基督裡救恩「偉大且源頭性的特權」[3]。更近代的約翰·慕理(John Murray)則稱得兒子名分爲「恩典與特權的巔峰」。[4]
這些神學泰斗雖深深讚賞稱義教義,但他們堅持認爲「聖經中的救恩母題(motifs)並非只停留在宇宙法庭中,而是……大膽且親密地進入神『家』和『父』的心中。神不僅只是審判者;祂是一位充滿恩典的父親——基督徒站立在祂面前,不僅只是作爲得宣判爲無罪的罪犯,而是蒙收納的兒子……」。[5]
我們必需讓使徒保羅對得兒子名分的運用進一步引導和啓發我們。
在《以弗所書》第 1 章,使徒發出了衝破天際的讚美,讚歎福音的恢弘。救贖由永恆的父神所命定(弗 1:3–6),由神兒子成全(弗 1:7–10),並由聖靈施行(弗 1:11–14)。當使徒見證三一神在這救恩中的和諧時,他也見證了歷史是由神全然智慧的籌算開啓的。值得注意的是,得兒子名分在神心意中佔據了中心位置:「就預定我們……得兒子名分」(弗 1:4–5)。在《以弗所書》第 1 章的框架中,得兒子名分解釋了歷史的意義、基督道成肉身及救贖工作的原因,以及神對宇宙的目標。透過見證創世前三位一體的內部約定,保羅發現歷史的目標就是讓神子民得兒子名分。
得兒子名分的重要性在《羅馬書》第 9 章繼續閃耀。保羅宣告耶穌是彌賽亞並向外邦人傳福音,面對那些明顯反對他的人,他在回應時提醒他的猶太骨肉之親他們所熟悉的那期盼彌賽亞的特權。「神有什麼非凡的優勢沒有賜給這百姓呢?」[6] 保羅指出古代以色列人的特權是蒙福地預嚐了新約時代所實現的圓滿福分與應許。
爲了闡明他的護教觀,保羅提醒他的讀者自先祖時代以來以色列享有滿滿恩典的六個特徵。這些舊約特權在基督裡得到了成全(羅 9:4–5):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拜、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令人震驚的是,得兒子名分在這份恩典列表中位列首位。儘管與在基督裡完全得兒子名分相比,以色列作爲一個群體所得的兒子名分在本質上有匱乏,也不夠牢固(源於神在《以弗所書》1 章中的旨意),但以色列兒子的身份爲將來在彌賽亞裡完美地得兒子名分提供了歷史/神學根源。
儘管以色列得兒子名分與最終得兒子名分有重要的不同,但其中依然有牢固的連貫性。「即使在它影兒般的救贖歷史展開過程中,得兒子名分……依然要求在道德和倫理上像神,『得名分以致順服』的架構實際上預示了基督耶穌的靈在末世賦予(基督徒)能力,使得他們效法神的兒子——即效法祂完全順服(羅 8:29;林後 6)[7]。」在《出埃及記》4 章 22–23 節中,以色列作爲「神的兒子」受命要擔負信靠、順服和敬拜的義務(參申 14:1–2,32:5–6;賽 43:1–7、24–27;何 11:1)。以色列作爲兒子未能順服,凸顯了他們迫切需要那要來的救主——那位爲他們贏得兒子名分的神子。
與以色列的悖逆形成對比的是,毫無指摘的神兒子爲蒙收納的神眾子鞏固並堅立了信心、順服和敬拜,這也是處理他們悖逆的解決方案。「唯有通過聖靈、透過聖子認識父神,得兒子名分才是一個完全連貫的概念。」[8] 以色列得兒子名分就像所播下的種子,期盼著由基督耶穌所確保的子嗣福分完全綻放。
基督,天父所差遣的聖子,在「時候滿足」(加 4:4)時降臨,取了肉身「要把律法(咒詛)以下的人贖出來」(加 4:5a)。祂充滿恩典的救贖行動具有一個明確的目的——得兒子名分!正如《加拉太書》4 章 5 節所表達的,得兒子名分是聖子來到世上的最高理由。在時間之先所命定的得兒子名分(弗 1),以及以色列群體經歷所預表的得兒子名分(羅 9),就是由道成肉身的神子所成就的得兒子名分。基督降臨、受苦並受死,是爲了我們完全且最終得兒子名分。
另兩處提到得兒子名分的經文,爲得兒子名分這把熊熊燃燒的烈火添加了更多燃料。在《羅馬書》8 章之前,保羅僅五次提到聖靈。接著在《羅馬書》8 章這一章之中,他就二十次提到聖靈!正如在《以弗所書》1 章和《加拉太書》4 章中一樣,使徒縱覽歷史——從創造到結局。懷著對歷史結局所持的堅定樂觀態度,他頌讚「得兒子名分之靈」(Spirit of adoption,和合本譯爲「兒子的心」)的能力和同在(羅 8:15–17),祂顯明了在基督裡蒙收納的神眾子(羅 8:18–23)。
在舊約到新約這個應許到應驗的結構中,聖靈的澆灌證實了神的應許已經實現(羅 9:1–5;珥 2:28–32;徒 2),彌賽亞和祂神聖的救恩已經降臨(加 4:1–7)。在神兒子的工作中,藉著祂的靈,神一次永遠地爲祂子民贏得了榮耀的命運——一個成爲神兒女的命運。基於基督的工作和聖靈澆灌這些具有宇宙關鍵意義的事件,保羅激動地宣稱,得兒子名分之靈現在已經賜給了我們(羅 8:15)。而這同一位聖靈將成就得兒子名分的最終階段,即我們身體的改變(羅 8:23)!與父的旨意和基督的工作聯合,基督之靈的賜下是爲了我們得兒子名分的榮耀。
縱觀含有「得兒子名分」這個短語的五段經文,我們可以看到在表達福音時它的作用如此廣泛,那麼再怎麼強調得兒子名分的非凡恩典與榮耀都不爲過。這個術語的廣泛使用補足了明確提到它的次數寥寥。正如保羅所見,福音就是得兒子名分。
得兒子名分具有這樣強的穿透力,它毫無意外地也顯示了我們與基督聯合的其它益處。在這方面,加爾文「得兒子名分的福音」指出了在基督裡福音益處的兩條線——雙重恩典(duplex gratia):稱義與成聖。這兩個神學術語回答了耶穌工作的「內容」,它們分別從律法的層面和更新的層面指明了耶穌爲我們所成就之事。得兒子名分包含了基督工作的更多「內容」,然而它通過揭示神皇室家族重要的天國特權,最終回答了福音「是誰」。得兒子名分揭示了我們高貴的屬靈身份:神的兒女,基督的弟兄,與祂同爲後嗣,以及在祂國度裡的共同攝政者。
儘管許多人將得兒子名分看爲稱義的同義詞,但這兩個概念具有不同特徵。聖經生動地描繪了罪人在神面前的罪責(詩 32、51;羅 3:9–20)。稱義處理了我們的罪責,使我們在基督裡蒙福地得蒙赦免:「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爲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 32:1–2a)。確實是有福的。在公義的審判者面前,我們所有的罪都完全且公義地得到了赦免,因爲基督成爲我們公義的中保(羅 3:26;約壹 2:2)。稱義確認了我們藉著基督耶穌在神面前正當的地位。
得兒子名分以不同(但兼容)的方式描述稱義的罪人。羅馬帝國的收養制度是保羅在公元一世紀使用該術語的背景,這也有助於闡明他的神學關注點。羅馬皇帝收養是爲了確保王朝延續。當皇帝確信他的親生子嗣並非繼位佳選時,他會選擇一位親生子嗣以外的成年男子作爲王位繼承人。皇帝根據所展現出的卓越、顯著的品格和經過證明的可靠性來選擇這位繼位子嗣。這位證明了自身品格和可靠性的成年兒子在被皇帝收養後,就會繼承整個帝國並被指定爲它的統治者。
福音的類比燦爛輝煌。正如保羅的救恩論在舊約至新約框架中所示,神將蒙赦免的罪人遷入基督的國度(西 1:13)[9]。保羅打開了天上屬靈福氣的寶庫(弗 1:3),這是基督分享給得了兒子名分之家人的。得稱爲義的神眾子承受完全的基業,甚至與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耶穌基督一同作王。稱義之人領受了得兒子名分之靈,與基督一同作王,因爲神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 2:6)。
聖靈事工的一個核心特徵是在神子民的生命中催生聖潔。保羅眺望我們未來的完美和完全擁有耶穌基督的形像(羅 8:29)時,就將成聖上的成長與得兒子名分之靈聯繫起來(羅 8:12–15):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爲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有得兒子名分之靈在我們裡面激勵我們並賜下能力,這讓我們在向神盡當盡的本分時感到喜樂;對於神的兒女而言,父的誡命不難遵行(約壹 5:3)。福音「是誰」(who)在這裡得到了明顯的體現。蒙收納的眾子從肉體的罪債中得了釋放(羅 6:14),這是爲了順服以得自由(加 5:1),並喜樂地努力治死殘餘之罪(治死罪,mortification;羅 8:13)。這與罪爭戰的成效完全取決於內住的得兒子名分之靈(羅 8:15)。
保羅沒有拐彎抹角:沒有成聖,就沒有屬靈生命。因此,藉著內住的得兒子名分之靈,神的眾子在成聖上真實地長進(參來 12:14)。「基督徒(抵擋罪)的活動是聖靈活動的證據,而聖靈的活動是基督徒活動的起因。」[11] 藉著得兒子名分之靈的工作,神兒女在基督的聖潔中成長。
享受著澆灌在我們身上得兒子名分之靈的同在,我們安息在基督的義中,然而卻發現自己越來越迫不及待地想要完全有基督的樣式。得兒子名分的恩典爲我們這頑固的不安提供了一個驚人的答案。在末日,藉著祂那得兒子名分之靈,「主耶穌基督……將要改變我們卑賤的身體,和他榮耀的身體相似」(腓 3:20b–21a)。我們將成爲得榮耀的眾子,看起來像——實際上是變得像——我們得榮耀的長兄:「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約壹 3:2b)。在叫人活的靈裡(林前 15:45),我們將經歷最終「得兒子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 8:23b)。基督的靈將以得榮耀——即完全變爲復活神子的形像——來爲我們得兒子名分加冕(羅 8:17、29)。
得兒子名分雖然是一個深入的個人話題,卻絕不是一個私人特權。所有基督徒都藉著同一位得兒子名分之靈與同一位基督聯合。這位得兒子名分之靈建立並維持基督身體——即基督教會裡弟兄姐妹——的團契,他們彼此相愛(弗 4:2),彼此饒恕(弗 4:32),並彼此鼓勵(帖前 5:11)。這些家庭實踐及其潛在的家庭團結,依賴於神兒子爲祂弟兄姐妹所贏得的純粹兒子名分,「使他作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 8:29b)。
此外在基督裡,得兒子名分將榮耀的光照進黯然灰心的靈魂中。傅格森(Sinclair Ferguson)描述了神兒女在受苦中呼求天父時,聖靈所編織的回聲:「這兒女所發的呼喊(「阿爸!父!」)……不僅是屬靈高峰狂喜的表達,也是……幽谷中迫切需要的表達。」[12] 清教徒挖掘了得兒子名分深邃的牧養寶藏。在得兒子名分中,他們發現了——我們也必須藉著得兒子名分之靈重新發現——在最黑暗日子中所賜下的奇妙確據和安慰:「在被罪壓傷、遭撒但攻擊、受世界誘惑或面對死亡的驚擾時,清教徒鼓勵基督徒在他們寶貴的天父裡面尋找避難所。」[13]
得以成爲神家人的榮耀圖景提供了既甜美又壯觀的資源。蒙赦免、成聖的聖徒是蒙收納的神眾子——披戴皇家裝飾、擁有家庭特權、無窮的安慰和令人驚歎的榮耀。
[1] J. I. Packer, Knowing God, 20th anniversary edition (Downers Grove, IL: IVP, 1993), 214. 中譯參考:《認識神》,福音證主協會出版社出版。
[2] Brian A. Gerrish, Grace and Gratitude: The Eucharistic Theology of John Calvin (Edinburgh: T&T Clark, 1993), 89.
[3] John Owen, Of Communion, (https://www.ccel.org/ccel/owen/communion.i.vii.x.html). 中譯參考:《與三一神相交》,美國麥種傳道會。
[4]John Murray, Redemption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 134. 中譯參考:《再思救贖奇恩》,天道書樓出版社出版。
[5] David B. Garner, Sons in the Son: The Riches and Reach of Adoption in Christ (Phillipsburg, NJ: P&R, 2016), 25
[6] Nygren, Romans, 356, emphasis added.
[7] David B. Garner, Sons in the Son, 165.
[8] Sinclair B. Ferguson, 「Some Reflections on the 『First Title』 of the Holy Spirit,」 in The Holy Spirit and Reformed Spirituality (ed. Joel R. Beeke and Derek W. H. Thomas; Grand Rapids: Reformation Heritage, 2013), 105.
[9] 保羅選擇用「收納(字面意思是『像兒子一樣安置』)」。不應把「兒子」和「眾子」這些男性用語視爲大男子主義。羅馬帝國的收養只適用於男性,但使徒毫無愧色地用收納來指神家中的男性和女性。他明確(加 3:28)和隱含(例如,他在羅 8:16-17 中使用了「兒女」一詞)地將福音應用在所有人身上。
[10] 本節關於成聖的內容借鑑了 David B. Garner, Sons in the Son, 112–113.
[11] John Murray, The Epistle to Romans (2 vols. Combined; Repri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7), 1:295.
[12] Ferguson, 『First Title』, 107.
[13] Joel R. Beeke and Mark Jones, A Puritan Theology: Doctrine for Life (Grand Rapids: Reformation Heritage, 2012), 554. 中譯參考:《清教徒神學》,經典傳承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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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Ado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