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十五年裡,美國福音派圈子裡最熱門的詞彙莫過於「以福音爲中心」。快速搜索一下書名,就會發現關於這個主題的作品多如牛毛,包括以福音爲中心的婚姻、輔導、工作、門訓、學生事工、青年和兒童事工、收養、育兒、葬禮、釋經學、共同體、和好、傳福音、公民身份等等。
這個短語是怎麼來的?谷歌Ngram顯示,這個詞組在2000年代中期變得越來越流行,並在10年前達到了目前的使用高峰。
當然,「福音」是英語中一個非常古老的詞。在20世紀初,「福音」變得不那麼常見(作爲出版物中使用單詞的百分比),但自2000年以來出現了反彈,毫無疑問,部分原因是「以福音爲中心」這個詞組和相關術語如「福音驅動」獲得了廣泛和頻繁使用。
「以……爲中心」是一個比較現代的用法(英文爲centered——譯註),在十九世紀基本沒有人使用。因此「福音爲中心」或其衍生詞在十九世紀之前幾乎沒有出現過,甚至「以……中心」這個詞也沒有出現在KJV、ESV或NIV聖經譯本中。
新詞本身並沒有錯,但「以福音爲中心」在英語基督教的歷史上幾乎是一個全新的術語。而且當它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作爲一個形容詞使用時,它更可能適用於進步的自由派神學教會,而不是福音派教會。
最早使用類似「以福音爲中心」的說法出現在19世紀末,來自英國伯恩茅斯(Bournemouth, England)的福音派公理會牧師瓊斯(J. D. Jones)1899年的一篇佈道。瓊斯在反思宣教運動和世界其他宗教帶來的挑戰。他將使徒的教導作爲教會的權威指南,宣稱門徒們走遍了地中海世界,傳講被釘死的基督:「他們去傳揚福音,他們的福音以十字架爲中心。」
在這裡,「以福音爲中心」是一個名詞和一個動詞,但它預示著後來福音派對這個詞的使用。在社會福音運動的早期,瓊斯就已經警告說,不要讓傳福音的呼籲脫離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後者是使罪人得救的唯一途徑。
到了60年代,「以福音爲中心」開始作爲一個形容詞出現。它似乎最常出現在路德宗的圈子裡,包括現代派德國路德宗神學家保羅·阿爾索斯(Paul Althaus)的著作。在他有影響力的作品(英譯本)《馬丁·路德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Martin Luther,1966年)中,阿爾索斯花了幾頁篇幅解釋路德爲什麼堅持對《聖經》進行「以福音爲中心的釋經」,並且基於「因信稱義」的福音。
到目前爲止聽起來還不錯,但阿爾索斯又補充說,以福音爲中心的釋經往往篡改了聖經的意義,並使聖經文本中的「矛盾」和「不準確」變得無關緊要。在他的筆下,「以福音爲中心」幾乎是「以聖經爲中心」的反義詞。
對於福音派的釋經者來說,「以福音爲中心」幾乎等於「以聖經爲中心」。上帝無懈可擊的話語完美地傳達了關於彌賽亞耶穌的好消息。然而,在他2001年出版的《美國自由派神學的形成》(The Making of American Liberal Theology)一書中,自由派神學家和歷史學家加里·多里安(Gary Dorrien)多次用「以福音爲中心」來描述社會福音先驅者的哲學,如美北浸信會牧師、《社會福音神學》(A Theology for the Social Gospel,1917)等著作的作者饒申布什(Walter Rauschenbusch)。
在21世紀初,福音派對使用「以福音爲中心」並不陌生,但這並不是過去的用途。這個標籤更可能被用於主流或自由派派對聖經解釋的討論或對社會事工的看法。其他許多團體也偶爾使用「以福音爲中心」,包括天主教徒和摩門教徒。非常受歡迎的摩門教作家和領導力大師斯蒂芬·柯維,即《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1989年)的作者,曾經談到「以福音爲中心的家庭生活」是所有摩門教事工的核心。
「以福音爲中心」是如何變成福音派和改革宗基督徒的固定修辭的?通常很難證明智識上的因果關係,因爲大多數人不會明確告訴我們「我開始相信(某種思想)是因爲我讀了(某種文字)」。但是,福音派走向「以福音爲中心」的趨勢的兩個主要催化劑似乎是2005年福音聯盟(TGC)的成立,以及2006年高偉勳(Graeme Goldsworthy)所寫下的《以福音爲中心的釋經學》(Gospel-Centered Hermeneutics)獲得出版。
高偉勳是澳大利亞聖公會的神學家,曾在悉尼的摩爾神學院任教。高偉勳在書中提出的一些觀點聽起來像阿爾索斯,即以福音爲中心的釋經學「必須以耶穌基督的位格爲基礎」。但對高偉勳來說,這種釋經並不是要凌駕於聖經文本之上,而是要與聖經的重點相一致。他總結說:「救贖性的啓示——也就是上帝的話語,是以耶穌基督爲中心的。」
2006年,賈斯汀·泰勒在TGC寫了一篇對高偉勳著作的介紹,辛克萊·弗格森(Sinclair Ferguson)出版了《唯有基督:以福音爲中心的生活》(In Christ Alone: Living the Gospel-Centered Life)。到2010年,「以福音爲中心的大壩」似乎已經破裂了。2011年,馬特·錢德勒和特雷文·瓦克斯注意到「以福音爲中心」獲得了頻繁使用,瓦克斯在《假冒的福音》(Counterfeit Gospels,2011)中稱它爲「流行語」。
福音聯盟也爲這一流行語推波助瀾。福音憐憫的「事工神學異象」是其奠基文件之一,多次使用「以福音爲中心」。TGC和十架路出版社(Crossway)在2011年出版了卡森和凱勒合著的《以福音爲中心的事工》(Gospel-Centered Ministry)。我最近在TGC網站上搜索「以福音爲中心」,得到了8,612個結果。
凱勒說:「對TGC來說,這個詞是三件事的簡稱——強調佈道和傳福音,向改革宗傳統的恩典教義致敬,以及對聖經神學的強調,認爲整個聖經都指向耶穌基督。」他也在救贖主長老會頻繁使用這個詞,以區別於光譜右邊的基要派教會和左邊的主流教會。
然而,到2010年,人們開始看到對以福音爲中心這一趨勢的懷疑。戴恩·奧特倫(Dane Ortlund)在TGC提出了對「過於以福音爲中心」可能性的擔憂。他的結論是,明智的做法是在這個概念中區分聖經中的麥子和潮流中的糠秕。
過去十年,這種保留意見經常出現在福音派和改革宗媒體上。2019年,「渴慕神」發佈了一篇約翰·派博的講道,他建議將所有的注意力放在饒恕和稱義上,可能會減弱對基督徒順服所帶來喜樂的強調。
2020年,九標誌期刊做了一期關於「在今天,以福音爲中心的講道會有什麼問題」的專刊。這是受TGC理事會成員大衛·赫爾姆(David Helm)的啓發,他指出,在急於給人以福音爲中心的印象這一情況下(正如9Marks的約拿單·李曼所解釋的那樣),「年輕傳道人會變得懶惰,不密切關注他們的文本,並過快地走向基督。他們不會做仔細的釋經工作,也沒有傳講他們所選經文的要點,更沒有用一種對聖經負責的方式走向福音。」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種釋經上的懶惰實際上會使「以福音爲中心」的講道回歸到阿爾索斯等自由派神學家所推薦的釋經方式。他們認爲我們應該主要傳講基督,因爲聖經文本並不總是可靠或有啓發性。無論福音派或改革宗以福音爲中心的講道意味著什麼,它必須始終引導我們回到對整本上帝啓示的聖經所進行的仔細研究。
谷歌流行詞趨勢(Ngram)表明,到2019年,「以福音爲中心」的使用頻率已經開始有些下降。但這個概念似乎一定會作爲一個警示性的提醒而持續存在,特別是在福音派教會面臨著過度關注其他問題的誘惑——從政治到道德主義再到「生活管理」策略。如果以福音爲中心意味著我們不斷地回到唯獨藉著基督得救的信息,這個信息來自於上帝完全權威的話語,那麼我們就以福音爲中心吧!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y Do We Say 'Gospel-Cent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