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會聽到一些好心的基督徒,在輔導那些處困難階段的人時說:「這是你要背起的十字架」或「耶穌說過我們會受苦」或「你要捨己。」當面對那些曾在生命中傷害我們的人時,有些人則會引用耶穌在馬太福音5:39的教導作爲應有的正確回應。有時候這些好心人會告訴我們,要繼續停留在不健康的關係裡面,因爲基督也是這樣做的。畢竟,基督最終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我們不是該跟隨祂的腳步嗎?
但是,連左臉也轉給人打和捨己,真的等同於我們無論如何都得忍受不健康的關係和環境嗎?當我們感覺一段關係正在傷害我們的時候,我們仍該留在關係當中,只因爲我們需要「捨己」嗎?
以下四點可能能幫助我們思考這樣的問題。
經文指示我們要爲了基督的緣故「捨己」並且背起我們的十字架(約翰壹書3:16,馬太福音16:24 ) 。但請注意那句話裡動詞的主詞是「你」。自願捨命和讓一個人拿走你的生命是兩碼事。耶穌說他舍自己的命,也能再「取回來」。然後祂繼續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 (約翰福音10:18)。
有許多次,耶穌容許別人奪去他的性命,但他因爲「時候還沒有到」而擺脫了(約翰福音7:30, 44,以及10:39)。我們不需要爲耶穌的死感到遺憾,因爲他這是在以他的方式完成他的使命。我們也不應當因爲殉道情結而爲自己感到遺憾,因而讓危險或不健康的人主宰自己的生命。我們必須確定我們如耶穌一般:捨命是自己舍的,而不是讓隨意讓人拿去。
當耶穌教導我們每天背起十字架時,他用的是所有格是「我們」要背負的十字架(路加福音9:23)。這個十字架是什麼呢?每一個人的十字架很可能都不一樣,但當這個十字架是你的的時候,你就會知道。我們不能背起眼前所見的每一個十字架和負擔。猶如保羅告訴加拉太人的是:「因爲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加拉太書6:5) 。不過等等,保羅不是也在同一篇信息裡說「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拉太書6:2)嗎?到底是哪一個呢?我們應該擔自己的重擔還是別人的重擔呢?沒錯,兩個都要。
神呼召我們要有敏銳的洞察力,要有智慧地評估要背負的重擔是不是我們的。我們處理得了嗎?這是我們要打的仗嗎?我參與其中是爲了表明愛心還是爲了證明什麼?我參與其中是爲了服事他人,還是服事自己?
耶穌曾讓好多人失望,有許多在人群后面的人從沒靠他靠得夠近,以至於能摸到他衣服的繸子。我們尤其能在一段對話中看見:一名年輕人要耶穌平復他和兄長因 分家業而起的紛爭。耶穌回答:「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路加福音12:14)。這真是個好問題。耶穌明白這個年輕人在要求他做他事工焦點以外的事情,他知道他的呼召是什麼,他認識他的事工,而他也在維持極具憐憫心的同時,保護這些東西。
在某些教會裡,只會有兩三個人肩負起所有的重擔。讓一位牧師主持多數的婚禮,葬禮和醫院探訪很常見。但我在新約裡沒有看到任何支持這種組織架構的證據。保羅提到「基督的身體」時,我們都是不同的「肢體」。當一個人背起背包或提起某個東西,重量被分配到身體不同的部分。即便只有一部分會背負最多的重量 (你可以聽到你爸說:「兒子,腿要使力啊!」),你的全身仍能感受到同樣的重量,你應該將你的重擔託付給你教會的身體,你不是唯一一個能去醫院探訪,提供人際關係輔導,或爲傷痛者禱告的人。
耶穌爲他所做的事工設下界限。我們忘記那些他擦身而過的人們,那些只是因他不能觸及而未被治癒,生病的人。我們忘記他如何躲避人群,逃離群眾。我們忘記雖然有許多石頭丟向他,但他爲了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而閃躲了全部。
耶穌沒有被踐踏,也沒有人奪去他的生命。你若要模仿他,成爲他的樣式,那也沒有人該拿走你的生命。
耶穌的門徒在跟隨他時,會在設立界限上特別有智慧。你不需要馬上回那個人簡訊,你可以在分配的時間裡回覆你的信件。眼前的事務永遠無限,但你是有限的。尤其是全職服事的人,我們必須學習有智慧地忽視以及讓人失望的藝術,說「不」,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對在耶穌基督裡的豐盛生命說「是」。
譯:楊沐信;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Does 『Turn the Other Cheek』 Mean 『Get Walked All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