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地,耶穌基督的福音總是會遭遇不同的質疑和反對。早在公元一世紀,猶太人和外邦人就基於不同理由反對福音——對猶太人而言這是一塊絆腳石,對外邦人來說則是愚不可及的事。猶太人求神蹟,外邦人求智慧(林前 1:22-23)。
面對這些質疑,早期基督徒必須作出恰當的回應。使徒時代的教會要面對兩大挑戰:一方面要回應猶太人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質疑,證明耶穌確實就是以色列的彌賽亞;另一方面要揭示外邦異教和哲學的空虛,宣告耶穌是獨一的真神。
時至今日,福音傳播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仍然面臨各種不同的挑戰。要想有效地傳播福音,我們就必須深入了解當地文化中的主要反對意見,從而做出恰當的回應,用更貼近人心、更具說服力的方式傳講福音。接下來,讓我們具體看看在印度這片土地上,人們對福音最常見的三個反對意見。
在印度,對福音最大的質疑之一就是「耶穌是獲得救贖的唯一途徑」這一說法。印度是古老宗教的大熔爐,人們習慣了多元主義的思維方式,認爲所有宗教的主張都同樣正確有效。
有意思的是,印度人並不反對「耶穌是神」這一說法。但他們認爲,聲稱「只有耶穌是神」「只有基督教信仰才是真理」的說法過於傲慢。在他們看來,這種排他性的觀點顯得不夠包容。
印度的古老寓言「盲人摸象」很好地詮釋了多元主義的觀點。故事裡,每個盲人都只摸到大象的一個部位,然後基於自己有限的體驗做出判斷。有人摸到象鼻,以爲是條蛇;有人摸到象腿,覺得是棵樹;還有人摸到象尾,認定是根繩子。這個故事暗示著:每個宗教都包含一部分真理,所以說只有基督教才是真理,這種說法未免太過武斷。
很多人認爲,神只有一位,只是人們用不同的名字稱呼祂。無論是耶和華、真主安拉、羅摩還是耶穌,指的都是同一位神,只是名字不同罷了。這種多元主義的觀點在近期頗受歡迎的小說《少年派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中也有體現。小說主人公「派」·帕特爾(Pi Patel)就是從不同宗教中選取元素,創造出自己的混合信仰。
然而,這種多元主義的宗教觀與耶穌的宣告是相悖的。耶穌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 14:6)
與盲人摸象的故事不同,上帝並沒有讓我們在黑暗中摸索,靠主觀經驗尋找真理。相反,祂在聖經中向我們啓示了客觀真理。經上說,在上帝和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爲人的基督耶穌(提前 2:5)。救恩只在基督裡才能找到,因爲「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爲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 4:12)
近年來,「福音是西方殖民主義的宣傳工具」這種說法越來越普遍。在這種觀點下,福音被視爲一種壓迫工具,基督徒則被看作是殖民主義的同情者和反民族分子,而基督教則被認爲是一個不屬於印度的「白人宗教」。
然而,基督教並非西方宗教,它起源於中東地區。耶穌的一生都是在羅馬帝國的殖民統治下度過的——從祂在帝國人口普查期間出生,到最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基督教傳入印度是通過聖托馬斯從喀拉拉邦西部海岸登陸,這比任何歐洲國家開始殖民統治都要早幾個世紀。
事實上,推動殖民擴張的主要是經濟利益,而非傳播基督教。東印度公司在 1600 年代初期到 1858 年間統治了印度大部分地區,但他們基本上禁止宣教活動。正因如此,浸信會宣教士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才不得不離開加爾各答,遷往丹麥在斯蘭坡的殖民地。
基督教絕不是「白人的宗教」,它是爲所有人而存在的。上帝通過耶穌基督提供的救恩,向所有部落、國家和語言的人們開放(羅 1:16;啓 7:9)。耶穌的福音並非推進世俗政權的政治工具,而是基督屬靈的國度。福音的方式不是暴力與壓迫,而是愛與服事。
在印度的主要宗教中,各派都強調善行的重要性:印度教推崇「業力」(karma),佛教遵循「八正道」,伊斯蘭教要求信徒恪守「五功」,錫克教則重視「無私服務」(seva)。這些宗教都認爲,人必須通過善行才能與神建立聯結。
而基督教的觀點卻截然不同。它宣稱救恩完全來自上帝,是祂白白賜下的恩典(弗 2:8-9)。福音告訴我們,上帝不要求任何善行作爲交換,就將救恩白白賜給罪人。在印度這片土地上,人們世代相信要通過善行來贏得神明的青睞,因此他們會覺得「單靠恩典得救」這樣的理念不公平?
上帝通過福音白白賜下救恩,但這救恩並非沒有代價。雖然人不能靠行爲換取救恩,但在基督耶穌裡,上帝親自完成了救贖的工作。這並不意味著善行就不重要——上帝確實要求我們行善(弗 2:10)。只是善行不是換取救恩的籌碼,而是已經得救的明證(約壹 2:3-6;雅 2:26)。
耶穌用兩種方式完成了救贖:一是主動順服,完美地遵行了律法,代替罪人滿足了上帝的要求;二是被動順服,在十字架上受死,承擔了違背上帝律法之人應得的懲罰。因此,凡信靠祂的人都能白白得到基督耶穌生平與受死所成就的功德(林後5:21;腓 3:9-10;羅 1:17,4:5)。這一切都顯明了上帝對罪人滿滿的恩典,因爲基督已經替他們完成了一切。
這樣看來,上帝並非不公平。祂向基督追討了原本該向罪人追討的公義要求和刑罰。正是因爲基督在上帝的審判臺前替代了罪人,才確保了上帝始終是公義的。上帝既維護了公義,又稱信靠耶穌基督的罪人爲義(羅 3:26)。就這樣,罪人不必靠行爲,單單憑著信心就能得著一切——這就是福音的奇妙之處。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印度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ree Commonly Held Objections to the Gospel in In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