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這件事,有時就像抽籤,偏偏會抽到最難講的那篇。有一次主日講道我要面對的,就是《撒母耳記上》13 到 15 章,掃羅因兩次違背神命而走向敗落的故事。
嘿,看出來了嗎?我這樣說,是假定你讀完《撒母耳記上》這三章後,會對掃羅嘖嘖搖頭:這人,獻祭倒是積極,可上帝讓他做的事,怎麼總是做不好呢?
但問題真的這麼簡單嗎?我們可能都忽略了房間裡那頭最顯眼的「大象」:亞瑪力人。
15 章清清楚楚記載著:上帝命令掃羅去把亞瑪力人全部滅除,男女老少,一個不留。這命令難道不令人毛骨悚然嗎?難道不讓我們坐立難安嗎?好比把一頭猛獸突然扔進溫順的羊群——整個場面都炸了。如果我們讀這段、講這段,心裡卻毫無波瀾,那說明我們跟周圍的文化脫節了,也跟我們當中許多基督徒脫節了。
事實上,這段經文常被拿來質疑上帝的存在,更被用來質問基督徒:如果你相信聖經描述的那位公義聖潔的上帝,怎麼可能爲祂這樣的命令辯護呢?我查過,真的。不僅非基督徒如此,很多基督徒也爲此深深掙扎。我自己就是。除非是個鐵石心腸的人,誰又能輕鬆略過呢?
有人試圖給出精巧的解釋:上帝或許像對待摩西、約書亞那樣,給了掃羅「允許投降」的選項(申 20:10)。但經文明明沒有。上帝的命令是「徹底毀滅」。這類現代護教學的努力,往往只能說服早已信服的人;評論區裡留下的,卻多半是憤怒的聲浪:都 21 世紀了,竟還有人爲此辯護?還有人信這樣的神?
那我們究竟該怎麼辦?作爲一個需要宣講這段經文的牧者,我試著從哲學、神學、聖經整體脈絡和牧養實踐幾個層面來思考。雖然主日講道的重點是神的王權如何在耶穌身上應驗,但如果不能面對這個棘手的難題,整篇講道的根基就不穩定。而我的起點,是從哲學上先主動出發。
面對這樣的經文,我贊同加拿大天主教哲學家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的觀點。他認爲,現代護教學從一開始就讓步於世俗世界及其固有的「內在」(imminent frame)思維框架,任由對方設定辯論規則。
你絕不會允許對手球隊來制定你必須遵守的比賽規則。但在護教學中,我們卻常常這樣做。對方會說:「既然上帝不存在,你得先證明他存在;而就這段經文而言,第一步就是必須解釋爲何經文把他描繪成暴君的證據不成立。你解釋不了,因爲白紙黑字寫著,他顯然就是一個暴君。」
有誰贏過這樣的辯論嗎?我想沒有。世俗的思維框架雖然很有威懾力,但我們還是要從神本來就存在這個立場出發,而不是根據神是否討人喜歡來解釋爲什麼該相信他。提摩太·凱勒曾尖銳地指出:如果我們只是因爲神事事都符合我們的想法才相信祂,那我們所信的不過是個「聽話的木偶神」。
《希伯來書》11:6 給護教任務設了個障礙,因爲它說,人到神面前來,必須相信神的存在,且信祂賞賜那尋求他的人。這個「存在」本身就帶著道德的維度,因爲祂會賞賜那些尋求他的人。
當人問到神怎能贊同甚至命令這樣的事,最顯而易見的一點是:我們不是神,而我們在理解屬性這件事上,幾乎注定是碎片化的。這一方面是因爲我們是受造之物,不是造物主;另一方面也與我們墮落的本性有關。我們傾向於把自己的各種特質切割開來,好爲自己辯護,尤其是在我們生活的某些方面並沒有活出自己在其他方面所宣稱的標準時。
但神的屬性不可分割。祂不是一個「餅狀圖式的神」,好像每一塊代表一種屬性。祂的愛、憐憫、公義、聖潔等,都是完整而全然的,它們不是彼此拉扯,而是處在完全的和諧之中,每一種屬性都以恰當的方式彼此塑造、彼此說明。再說一次,如果護教學從一開始就在這一點上退讓,是很難真正走下去的。
關於這一點,其實還有很多可以展開的內容,但這裡不再多說了。
對我來說,這才是問題的關鍵。當我們把《撒母耳記上》13-15 章的故事放在整本聖經的背景中來看,會發現什麼呢?有幾點:
首先,這絕不是聖經裡最大規模的滅絕故事。那份「殊榮」屬於洪水敘事。實際上在那個故事裡,神可以說是親自動手,沒有通過掃羅這樣的中間人,而是親自消滅了人類。所以奇怪的是,你可以在玩具店買到挪亞方舟玩具,卻買不到亞瑪力人屠殺玩具。當然,原因是我們把一個可怕的審判故事童話化了,抽掉了它的真實內涵。但即便如此,這個故事跟《撒母耳記上》的故事也有聯繫,因爲描述神後悔造人的那個詞,也用來描述神後悔立掃羅爲王。
其次,從救贖歷史的角度來看,《撒母耳記上》13–15 章並不是以色列與亞瑪力人的第一次衝突。事實上,雙方此前已有多次交鋒,而且每一次幾乎都是亞瑪力人主動挑起戰爭。最早的一次發生在《出埃及記》17 章,那是以色列剛成爲自由民族時,亞瑪力人便發動攻擊,而摩西舉手、以色列得勝的故事正源於此。此後亞瑪力人屢次進攻以色列,聖經卻從未將這些衝突描述爲以色列的報復行爲。相反,在《申命記》25 章中,神早已吩咐以色列,將來要對亞瑪力人採取的行動,正是掃羅在《撒母耳記上》15 章被命令去執行的事,理由也很明確:他們一心要消滅神的子民。
第三(也是建立在前一點之上的),亞瑪力人被視爲生死存亡的威脅。他們威脅的不只是以色列這個民族,更是神的立約應許——神要藉著祂所揀選的百姓祝福萬國。亞瑪力人企圖消滅以色列,不只是要滅掉一個民族,更是在破壞神爲萬民預備的救贖計劃。作爲以掃的後裔,他們自己輕看、拒絕了這約,現在還決意不讓任何人得到他們所拒絕的祝福。這種威脅在《以斯帖記》中再次顯現:書中波斯王薛西斯的謀士哈曼,是亞甲族人(這是亞瑪力王族的稱號,《撒母耳記上》15 章中的那位亞瑪力王也屬此列)。而哈曼對誰懷有刻骨的仇恨,甚至策劃了一場種族滅絕?正是以色列。最終,是以斯帖挺身而出拯救了百姓,也再次證明,有時候,最合適的人選恰恰是一位女性。簡單來說,亞瑪力人就像《終結者2》裡的反派——如果你不徹底解決問題,他就會一次次「復活」,繼續追殺下去。
第四,還記得前面提到的第一點嗎?聖經中規模最大的滅絕事件?其實,還有一個比那更大的——那就是《啓示錄》中記載的終極審判之戰,經文形容戰血流淌,「高到馬的嚼環」。那是真正的血海。耐人尋味的是,事實恰恰與我們的直覺相反:並不是舊約包含了所有重大的審判故事,而新約幾乎沒有,或者逐漸減少;相反,新約反而把審判推向了高潮。保羅在《羅馬書》3:21–26,以及他在雅典向眾人宣講的信息中都指出,在「從前」——也就是舊約的救贖歷史階段——神暫時忽略、容忍了人的罪;但如今,在基督裡,神已經明確宣告,不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比起基督來臨前的舊約時代,現在罪更是神審判火力瞄準的目標。
第五,與此呼應的是梅雷迪思·克萊因(Meredith Kline)等學者提出的觀點:舊約中的審判敘事實爲「末世性審判的闖入」。這些審判事件在特定歷史時刻突入人間,成爲最終審判的預演。神在幾個關鍵節點(如洪水、亞瑪力人故事等)向人展示了末日審判的樣式。耶穌也曾用類似框架,在《路加福音》13 章論及西羅亞樓倒塌壓死十八人時,指出這雖非針對特定罪行的直接審判,卻指向一個模式:凡不悔改的人,終將面對那樣的末日結局。新約教會時期同樣經歷了這樣的闖入,《使徒行傳》5 章中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因欺哄聖靈當場喪命,便是例證。
第六,當然,這種闖入式審判最終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全然成就,十字架是終極的末世性審判事件:在那裡,耶穌親自承受了神對罪的審判,儘管祂全然順服、而我們徹底悖逆。祂在當下就擔負了那原屬我們未來的咒詛。藉此,祂爲我們開創了一個末世性的未來:不再是審判迫近,而是神早在《創世記》12 章和 15 章對亞伯拉罕所應許的、給萬國的救恩。你可注意到神藉著基督這位君王成就了什麼?這位君王不像掃羅,祂是順服的君王;也不像掃羅,祂徹底承擔了神對一切敵擋救恩者的審判。但這是如何發生的?是神將審判的烈怒全然傾倒在祂兒子——這位君王——身上,而不是我們身上。神在基督裡親自迎向了審判的刀鋒。這就是福音!正因如此,當我們基督徒爲福音辯護,面對那些憎惡它或真誠求問的人時,可以堅定地說:我們的神絕不會再像藉撒母耳對掃羅說話那樣,要求我們施行滅絕性的復仇。這已不再需要,也不可能發生——因爲在基督裡,我們正處在末世的「大赦期」,等候那最終的審判。聖子就是神對我們最終的心意,這也是我們必須向人闡明的核心。當然,這未必能讓人立刻認同神處置亞瑪力人的公義,但背後存在一個神學緣由,是任何護教論證都無法完全解釋或掩蓋的:儘管神愛世人,人心底卻依然存著對神的憎惡。
因著基督,我們如今正身處末世的「大赦期」,等候那最終的審判。
我盼望,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我已經把這段經文最重要的牧養信息講清楚了:耶穌才是那位真正順服的君王,祂親自承受了神對罪的審判烈怒。對我而言,這正是《撒母耳記上》15 章的核心信息,儘管這段經文本身充滿張力,也令人不安。
但這段經文還有其他牧養層面的啓示。首先,我們需要明白:我們之所以認爲神的處置不公,根源在於我們未能足夠嚴肅地看待罪——無論是他人的罪,還是自己的罪。如果我們自己都不曾如此嚴肅地對待自身的罪,又怎能期望非基督徒理解亞瑪力人的罪何等嚴重,以至神滅絕他們是公義的呢?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神對罪的態度極其嚴肅,祂絕不會容讓罪無限延續。而爲此,神親自付出的代價,是祂的兒子死在十字架上。
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見:我們必須治死自己的罪。那些對我們構成嚴重威脅的罪,不可給它任何喘息之機,否則它就會像《終結者 2》中的反派一樣,重新集結,再次發動攻擊。必須徹底剷除罪。事實上,掃羅沒有完全滅絕亞瑪力人;就連他之後的君王大衛——儘管他是將來君王的預表——也未能完成此命。看後來發生了什麼!哈曼就策劃了另一場滅絕陰謀。在罪面前,只有你死我活。就這麼簡單。
另一個牧養層面的提醒是: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渴望看見公義得以伸張,懲戒那些藐視良善、公義與真理的人。這點對那些爲此事憤慨的人尤其重要。人人渴望公義得勝,也深知世人的不義常使公義受阻。公義不會自然浮現,必須經過艱苦爭戰。我們都明白,在這世上爭取公義本就是一場硬仗。問題越重大,爭戰往往愈激烈、愈血腥。
在結束之前,我知道這篇講論已經很長,或許會引發爭議。但我用它作爲週日講道的根基,目的不是要淡化經文的衝擊力,或者讓神顯得更容易被接受。我只有一個目標:讓人將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祂。毫無疑問,榮耀總要歸給某處——若非歸給神,就是歸給別的人事物。我的盼望是,講道結束時,我們能超越自己,對神發出讚歎,像保羅在處理《羅馬書》9–11 章同樣深奧的奧祕時所說的那樣(羅 11:33–36):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他的判斷何其難測!
他的道路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因爲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
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本文首發在 stephenmcalpine.com,標題爲「掃羅和那討厭的亞瑪力人種族滅絕「 (Saul and that Pesky Amalekite Genocide)。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澳大利亞福音聯盟英文網站:Indefensible? Saul and the Amalekite Genoc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