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裡似乎每天都在發生類似的事情:
一個公眾人物做了或說了一些對許多人來說已經跨越了重要道德底線的事情。於是他(及他的團隊)試圖發表一個聲明以表達悔意(以滿足那些感到受傷害的人),但實際上並不承認任何錯誤行爲(從而保持他們的公眾聲譽)。這種解決方式就是沒有道歉的道歉,或者說是假道歉,即「我很抱歉但不道歉」的姿態。他們會說,「我很抱歉,我的行爲冒犯了人」或「我犯了一個錯誤」。你會感受到對方的憂愁,但沒有任何接近於承認具體錯誤行爲的內容。
我們甚至會很本能地用這樣的方式面對他人對自己錯誤的指責。當有人向我們提出不滿時,我們會條件反射地這樣做。可能是一種條件反射。因此,當我們面對神的時候,也可能以同樣的方式回應,它也可能成爲一種條件反射。花時間讀聖經會不可避免地讓我們接觸到神對悔改的呼召。耶穌自己說,對祂傳道的正確反應是「當悔改、信福音」(可1:15)。然而我們想,既然很多人都能接受一個沒有道歉的道歉,或許神也會接受?
但是,如果我們外面表達悔改,實際上卻在心裡保持戒備,我們就是沒有悔改。真正的悔改是深深的哀慟,而不是表面上的憂愁——後者不會帶來任何真正的改變。一個沒有道歉的道歉可能會化解與別人的關係,但神仍然會追究我們的罪責。
大衛在這方面給了我們一個明顯的例子。他用詭計與拔示巴行淫,並爲了自己的慾望對她和她的丈夫(後來被他殺害)犯下了嚴重的罪。大衛在詩篇51篇中表達了他的悔改和哀慟。
如果我們想要逃避真正的悔改,躲在沒有道歉的「道歉」背後,那麼我們就需要做與我們在聖經上看到的大衛所做相反的事情。不道歉的「道歉者」會做這四件事情:
大衛承認他所做的事是罪,不是不理想或不完美,而是「罪」——對至高神的冒犯。聖經給我們真正的道德底線,大衛知道他已經越過了這一底線。「因爲,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51:3)
沒有任何包裝或者掩飾,他沒有說這是一種「軟弱」或者「失敗」,他說自己所做的事在神看來是「惡」(第4節)。他也沒有用被動語態(好像這一切不是自己幹的一樣)說「過錯發生了、罪形成了」。沒有任何迴避、僞裝或包裝,罪是他犯的,他有責任。
一個人的罪惡被揭露時,他們通常會說:「我也不知道我怎麼了,這不是真正的我。」
大衛說的卻不是這樣:「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大衛的基本觀念非常清楚:他的作爲是他內心深處問題的外在反映。他犯了姦淫,因爲在他的心裡,他就是一個犯奸淫者。他撒謊是因爲他的內心是撒謊者。他殺人是因爲他的內心是殺人犯。大衛明白這是一個心的問題,而不是一次性偶發的行爲異常。他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爲他的心就是這樣的。
我們傾向於認爲我們在內心深處,從根本上來說是個好人。當然,我們知道我們並不是每件事都做對了,但承認我們最深處的內在有一些根本性的問題則完全是另一回事。然而,這正是耶穌堅持要我們面對的問題。有一次,他宣告了這個令人不舒服的診斷:「因爲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太15:19-20)
耶穌列出了我們生發罪的根本原因:我們的心。我們有邪惡的想法是因爲我們的內心邪惡,我們偷竊和撒謊是因爲我們的內心偷竊和撒謊,我們濫用神賜給我們的性(我們的和其他人的),是因爲我們內心渴望如此。除非我們承認這一點,否則我們永遠無法真正了解自己。
對於現在得著聖靈內住的基督徒來說,我們享有的一個應許是我們的心不再是原來的樣子了(羅8:9)。我們有了新的本性。但我們仍然需要認識到,我們還沒有徹底離棄我們的罪惡本性,我們的心裡仍然有罪。我們不僅要承認我們做了什麼,還要承認我們是什麼樣的人。
我們可能會被迫承認我們對別人所做的錯事。但我們仍然可以通過暗示我們只對一兩個人做了錯事而把它的程度降到最低,等於在說:只有他們受到了影響——沒有其他人。這不是什麼大問題:他們才是問題所在。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其實是在暗示要解決「他們」,而不是「我們」。
大衛再次向我們展示了一種不同的方式。當他意識到自己罪的嚴重性時,他寫下了這些話(詩篇51:4):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
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爲公義,
判斷我的時候顯爲清正。
乍一看,這似乎是大衛在迴避他對人的得罪,但其實恰恰相反。
大衛對拔示巴犯了許多罪,也很嚴重:他貪戀她,他侵犯她,他使她成爲寡婦,他奪走了她享有的生活。但這些對她所犯的罪之所以如此嚴重,因爲它們首先是對神的冒犯。所有的罪最終都是得罪神的。拔示巴是神所創造的人,有神的形像。對她的侵犯就是對神的侵犯。對任何人的犯罪都是冒犯創造他們的那位主。
要避免真正、深刻的悔改,就要遠離神、不看神。神可能會揭露我們,要保持我們活在自以爲是的正確生活,就要小心翼翼地與神保持距離。
但大衛發現,接受犯罪這一事實實際上使我們可以安全地來到神面前(詩篇51:1):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
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大衛從他自己和他的子民與上帝的相交中看到,他的這位神確實有恩惠、有憐憫,充滿了信實和愛。而這一點在耶穌的生活中體現得最爲清楚。當我們閱讀四本福音書中的任何一本時,我們不可能錯過耶穌向我們揭示的那位神——這位神不會欺騙我們、讓我們以爲自己過得不錯,也不會簡單地責備我們的現狀,而是驚人地走進我們的現實,把我們所有的破碎都攬在自己身上。
這就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由於耶穌的降生和受死,現在終於可以安全地來到神的面前。我們不需要隱藏、不需要轉彎抹角,我們可以深深地、自由地承認我們心中最糟糕的事情,因爲他愛我們,渴望饒恕我們。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to Turn Repentance Into a Non-Apology Ap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