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納森·塔克斯(Jonathan Tjarks)是一位與眾不同的人。他是著名籃球媒體The Ringer一位廣受歡迎的作者,主要寫一些關於籃球和生活的文章。塔克斯也是一名基督徒,經常在個人博客中發佈關於聖經的文章。他曾經爲TGC福音聯盟寫過一篇文章,題目是《你的鄰居可能是一位普救論主義者》(Your Neighbor Is Probably a Unitarian Universalist)。
作爲一名長期在Ringer工作又跟隨耶穌的人,信仰和工作在他生命裡是如何相互影響的呢?出於這種好奇,我——尤金·帕克 (Eugene Park)——在教會最近一期的播客中採訪了塔克斯。這篇文章是此次對話的文字整理。
我並不是在教會中長大,父母都是世俗主義者,家裡一切科學至上。政治和進化論就是我們的宗教。我成長的過程和教會沒有任何關係,過著看似「正常」的生活,經常參加各樣派對、也有嘗試毒品,我尋求生活的意義但什麼也沒有找到。在二十四、五歲的時候,一個同事與我分享了福音。他是一個非常敬虔的基督徒,帶我去他家裡做客,也去過他的教會。那時候我的生活非常無聊,很容易被這些吸引。然而,我心裡並不相信任何超自然的東西,因爲一直以來在唯物主義環境中長大,基督教宣稱的觀點,那時在我看來和魔術中的欺騙手法很相似。但我非常尊重我的朋友和他的生活方式,所以只是暗暗觀察基督教。我不能明白基督教觀點背後所表達的真正意思,也不能相信這一位神。
這種狀態持續了一段時間,然後我有了一次屬靈的經歷。那已經是六年前了,我當時在參加新年夜狂歡活動。恍惚間我忘了自己是在音樂會上,虛擬背景中赫然看到了V字仇殺隊(V for Vendetta)的面具。當時所有人都在跳舞,我一邊看一邊思考:他們真的可能在敬拜那個面具,而它可能是魔鬼。突然間意識到——天哪,這個世界真的有屬靈的東西存在。我當時嚇壞了,忍不住想如果有屬靈的世界,那麼就有神。如果有神,那麼我最好成爲基督徒站在神那邊。狂歡結束後我立刻給朋友打電話要求去教會,也是從那時起我開始跟隨神。
對我來說,其實當時頭腦裡想的最多的是:想要成爲基督徒,我至少需要成爲一個共和黨的支持者吧?於是我不斷猜想教會是否會組織右翼集會,後來驚喜地發現事實根本不是這樣。至少在我的教會,政治這個話題,並沒有像外面的世界那樣顯得特別重要。
在美國社會,這確實是很大的試探。你的身份直接來自你的工作。當你遇見一個人的時候,對話總是這樣開始,「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很難讓工作不去影響你是誰,特別是當你有一份非常體面的工作,人們一定會問起它。
誠實說,這也是我經常有的掙扎。我自己很清楚,需要盡力將工作和私人生活分開。所以我並不經常查看社交媒體,因爲現在情況變得特別艱難,工作可以如影隨行的跟著我。如果三十年前我給報紙寫文章,寫完就結束了。過後可能有時會有人和我談論。然而現在工作的時候,當你寫了一篇文章,很快就得到各種評論。爲了回到一個正常的生活狀態,我盡力將自己和社交媒體拉開距離。
在我職業生涯中,現在到了一個階段,就是我在這個領域裡小有名聲,許多人知道我關注我。如果我的朋友們也都在這個領域,我的出現就好像在對他們說:「快看,這是一個The Ringer的專欄作者。」但教會的朋友對體育運動知道的不多,他們也很少關心。所以他們的反應經常是這樣:「你寫關於籃球的文章啊,真是匪夷所思的工作。」
他們的反應經常是,「那聽上去很有趣。」 媒體是一個非常世俗化的行業。根據我的了解,在我知道的媒體人中基督徒的比例大約只有1%或2%。基督徒是反常的存在。
因爲我在家工作,很少見到我的同事。但如果我遇見他們,我會留意傳福音的機會。我曾經和幾個人分享過我的見證,我不知道對他們認識耶穌是否有幫助。
幾乎沒有人當面批判我的信仰。在我的工作中,如果我是一個共和黨的支持者,那會比我是一個基督徒更有影響力。如果我說「川普加油!」,那簡直一呼百應。但如果我對他們談論耶穌,人們感到非常奇怪。
我的建議只有一個,自然地與人交往,盡可能和他們建立關係。回想起與我分享福音的那位同事,我們首先成爲了朋友,因爲朋友的關係會降低許多阻礙。他和我之間更多地分享生活。我們成爲足夠熟悉的朋友,我見過他的妻子孩子,也去過他的小組。現在看來這是非常自然的過渡。他吸引我的方式遠超過他發給我12句聖經經文。如果你與神同行、與耶穌同行,信仰自然會在你的生活中彰顯出來。
根據我的經歷,特別是作爲記者的經歷——很少有人被問及他們的生活,許多人其實在等待機會談論他們自己。就關注和詢問他人生活這個行爲本身而言,我認爲人們都會回應。每個人都傾向於想把話題引向自己、激勵自己,盼望與人談論自己。讓我們創造那樣的機會,因此可能打開一扇門。
對於即將要結婚的朋友,我的建議是選擇一項運動。如果你準備結婚了,你不可能喜愛所有的運動,原因很簡單,你不會有足夠的時間。我曾支持達拉斯小牛隊( Dallas Mavericks),但我不會癡迷到一個程度,好像要爲它而活,或者爲它而死。你可以有自己喜歡的球隊。但如果你同時喜歡三四個球隊,這件事本身就行不通。
譯:小靴子;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Jonathan Tjarks on Being a Christian at The Ri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