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艾美獎授予給了《使女的故事》(The Handmaid’s Tale),這是一部由瑪格麗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於1980年代寫下的反烏托邦傑作改編而來的劇集。故事讓我們置身於一個架空的美國,彷彿經歷了伊朗的伊斯蘭革命――卻是在一個基督教異端「雅各之子」的手上。我們透過奧芙瑞德(Offred)的眼睛看這個世界,她是在一個日趨不孕的土地上爲了生育目的而存留的女人。我們體驗到在一個聲稱有神聖權柄的軍事政權底下,一個受到壓迫的婦女失去了她的自主權。
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透過電影或小說這個媒介,也讓我們渴望自由。
《使女的故事》以新英格蘭爲背景,身爲一個生活在此地的女性,我跟她的故事產生了共鳴。閉上眼睛,我能想像過她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但作爲一名享有特權、在自由國度生活、在灌輸「獨立自主」觀念下長大的婦女,我一打開眼睛景觀卻恰恰相反,我有著世上一切的自由。
那麼,我爲什麼會選擇用宗教信仰(正是奧芙瑞德試圖擺脫的)來限制我的自由呢?
作爲21世紀的全球公民,對我們來說自由帶來幸福似乎很明顯,給我足夠的選項,我就會找到理想的工作、最佳的研究生學位、完美的伴侶。社會心理學家強納森·海德特(Jonathan Haidt)指出,「選擇和其常見的結社自由是現代生活毋庸置疑的產品」,但海德特接著指出,我們對選擇的迷戀使我們大失所望。事實上,多項心理學研究已經證明,當人們被賦予大量選擇時,他們不太容易做出選擇,如果真的做出了選擇――無論是選擇巧克力還是職業生涯,他們對自己的選擇都不太滿意。在一場受歡迎的TED演講中,心理學家貝瑞·史瓦茲(Barry Schwartz)稱之爲「選擇的弔詭」("paradox of choice")。
什麼能令我們感到滿意?1956年心理學家傑克·布瑞姆(Jack Brehm)發現,承諾會增加我們對選擇的滿意度,即便其他的選項確實等價,他稱這個爲自由選擇範式(the free-choice paradigm)。同樣地,哈佛大學心理學家丹·吉爾伯特(Dan Gilbert),在《快樂爲什麼不幸福?》(Stumbling on Happiness)一書中描述了一個富有啓發性的研究,當中一群學生受邀拍攝和沖洗12張照片,然後他們選擇其中一張照片帶回家,一半學生做出的決定不能再改,另一半學生可以在一週之內回來換一張。
在研究之後的幾天和幾星期中,評估了學生對他們照片的滿意度,結果是什麼?比起那些後來可以換的學生(無論他們換了沒有),明確承諾選了以後不能更改的學生對他們的照片更爲滿意。
我們最大化自由與選擇的信念讓我們每天打包了太多的決定,我們用無限的線上選擇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支離破碎,從一個消息來源滑到下一個消息來源,使我們的焦慮感加劇,我們抗拒這習慣可以幫助我們得到身體所需要的睡眠。我們脫離習慣性的族群――例如,定期參與宗教活動已經被證明可以改善身心健康――因爲我們想要保有選擇的餘地;我們同居而不是結婚,因爲我們想要彼此試試,卻沒有意識到婚前住在一起的夫婦更容易離婚。我們很難從提供給我們的無限選擇中建構我們的身份。
所以自由只是對我們有害嗎?當然不是。沒有自由,創造力被削弱,服事變成奴役,社會變成體制。我們理所當然地品嚐我們享有的自由,我們(盡最大努力)竭力爲他人的自由而戰,《使女的故事》的世界確實是場噩夢。
但我們怎樣才能行使自由、利用它的好處,而不沉溺在無限選擇中,或成爲承諾恐懼症的受害者?
對所有以耶穌之名犯下的「罪惡」來說,基督教一直是前所未有的自由運動。在耶穌第一篇講道中,祂宣稱自己是來把福音帶給貧窮的人、給囚犯帶來自由、爲受壓制的人帶來解脫的(路4:18),但基督教的世界觀也爲我們的自由提供了框架。它重視關係中的委身,勝過使兼容性最大化;它提供一個人生的目的,不依靠從無限的選項中做出所有正確的選擇;它重視我們工作的方式,超過我們做什麼樣的工作;它給我們自由在道德的規範中行動,而不是讓我們在真空中建構我們的生活。
聖經中有個字來形容「追求毫無限制的自我實現」:奴役。耶穌向祂第一批的跟隨者應許了一條不同的路――他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他們得以自由(約8:32)。這種自由不是自我滿足的手段,而是受命去服事,正如耶穌告訴祂大吃一驚的門徒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
你在尋求最大化你的選項,並追求你自己的滿足嗎?就現代心理學和聖經的古老智慧而言,你可能需要重新審視你的觀點。正如《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敏銳地指出:「正是你把自己捆綁其上的東西叫你得以自由」。
譯:楊忠道;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Don't Chain Yourself to Freed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