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手淫的四種藉口
2026-02-10
—— Brittany Allen

我曾深陷混亂的性關係中。在不信主的朋友圈裡,手淫、偶爾看看色情內容都是常事,大家甚至拿來開玩笑。但當神開啓我的眼睛,讓我在基督裡得救後,聖靈開始在我心裡責備我。

剛信主那幾個月,我很是掙扎。這個話題太私密,幾乎沒有人明確告訴我手淫到底是不是罪。但我心裡清楚,住在我裡面的聖靈因我的行爲憂傷。

感謝聖靈在這事上對我的引導,作爲基督徒我們需要把這個問題說清楚。如今在社交媒體和日常聊天裡,有些基督徒試圖爲手淫找理由。或許你正在經歷這樣的試探,也疑惑手淫到底可不可以。下面我想談談四種常見的辯解,它們其實都經不起推敲。

第一,「聖經沒提手淫,所以不算罪。」

這個說法很常見,但很牽強。聖經沒有明確列出的罪多了去了,比如吸毒。難道因爲聖經沒直接寫「不可吸可卡因」,就可以吸了嗎?當然不行。從那些勸戒我們要「謹守」「清醒」的經文就能推斷,聖經是不允許吸毒的(帖前  5:5-7;多 2:2-3)。

同樣,雖然聖經索引裡找不到手淫這個詞,但根據神話語的原則,我們可以明白這是錯的。

神設計的性,是關乎關係的,這關係限定在一男一女的婚姻之內(創 2:24-25;可 10:6-9)。夫妻應當彼此服侍,不只求自己滿足,也求對方喜悅(林前 7:4-5)。一旦脫離這個背景,神美好的設計就淪爲自私的行爲。獨自的性滿足,顯然是以自我爲中心的

我們蒙召離開過去那種只取悅自己的生活,進入基督裡的新生命,靠著聖靈而行,「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加 5:16)。《帖撒羅尼迦前書》4:4-5 說得清楚:「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第二,「只要我沒有動淫念,就可以。」

所謂淫念,是指對某人產生性慾,並在想像中與其發生性關係。這不僅包括現實中的人,也包括幻想中的對象。有人認爲,手淫之所以有罪,是因爲伴隨著淫念,畢竟耶穌明確譴責了淫念(太 5:27-28)。按照這種邏輯,如果人手淫時完全沒有淫念,似乎就無可指摘。

確實,在極少數情況下,手淫可能並不伴隨情慾(比如年幼的孩子在探索自己身體的時候)。但問題是:對成年人來說,真的有可能在完全沒有任何幻想的情況下進行這種行爲嗎?無論是透過書籍、腦海中的畫面,還是色情內容,即便不是發生在取悅自己的當下,很多時候,人當下的慾望,早已被當天甚至幾週前接觸到的內容所點燃。因此,說成年人可以「在沒有情慾的情況下手淫」,往往既不現實,也缺乏誠實的自我省察。

第三,「這又不會造成傷害。」

有人認爲手淫對身體無害,甚至有益健康,所以無妨。但身體未受損害,不代表靈性不受傷害。

許多基督徒在手淫後普遍感到愧疚與羞恥,這背後是有原因的。那種愧疚感正是在提醒一個事實:我們得罪了聖潔的神。若一次次忽略這種警示,良心會逐漸麻木;良心越麻木,就越難分辨是非。使良心遲鈍,本身就是一種傷害。

手淫也會上癮。身體會對性刺激產生自然的生理反應,渴望更多的刺激。這種渴望在婚姻中是上帝美好的賜予,但在婚姻之外卻並不合宜。正因如此,手淫很容易成爲基督徒的生命中的陷阱。

第四,「這是爲了避免犯更嚴重的性犯罪。」

有些單身基督徒認爲,手淫能幫助他們避免在婚前發生性行爲;也有些已婚者說,因爲配偶無法滿足自己的性需求,手淫可以防止他們出軌。

但聖經從未教導我們用一種罪來逃避另一種罪。無論你的性慾是因單身而未得滿足,還是因婚姻中的問題而受挫,主依然呼召你忠心地順服。正如作家瑞吉(Deepak Reju)和喬納森·D. 霍姆斯(Jonathan D. Holmes)所解釋的:「手淫繞開了性方面操練節制的必要,讓人根本不需要學習自我克制。」

聖經提醒我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她自己情願。」(歌 8:4)而手淫正是在婚姻之外喚醒情慾之愛,使人渴望那些上帝尚未賜給未婚之人的親密。

這種行爲模式很可能延續到婚後。許多最終犯下姦淫的男女,追溯根源往往始於對手淫的放縱。如果一個人在單身時沒有學會掌控自己的性慾,婚後仍容易陷入性犯罪

如果我們可以靠自己滿足性慾,保羅又何必勸勉基督徒爲避免淫亂而結婚呢?(林前 7:1-2)合理的結論是:手淫本就包含在聖經對「淫亂」的定義之中。

雖然性是神美好的恩賜,但以自我滿足爲目的的手淫仍然是罪。「性慾必須得到滿足,人生才完整幸福」,這種觀念是一個謊言。這並不意味著抵抗試探總是容易的,但我們可以把自己的性慾交託給神,並堅信唯有祂才能真正使人滿足。

願神藉著聖靈的大能,使我們活出真正的純潔,並賜下信心讓我們知道,即使性慾未得滿足,基督也足夠。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Debunking 4 Justifications for Masturbation.

Brittany Allen(布列塔尼·艾倫)是《失去的禮物:流產、悲傷與慰藉眾生的上帝》(Lost Gifts: Miscarriage, Grief, and the God of All Comfort)一書的作者。她與丈夫詹姆斯育有兩子,另有三個寶寶因流產不幸夭折。他們是森特維爾基督徒團契(Centerville Christian Fellowship)的成員。
標籤
色情
性犯罪
手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