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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意解經」可能並不是你想的那樣
2025-06-10
—— Guy Waters

如果你學習解經原則,必然聽過「寓意解經」這個貶義詞。這種方法將經文細節強行解讀爲表面含義之外的內容。但聖經既是神的話語,又記載真實的歷史人物、地點與事件,我們絕不能以寓意法曲解歷史記載。如此看來,「寓意解經」確實應當摒棄。

然而,真是這樣嗎?

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多次援引《創世記》中亞伯拉罕的事蹟。論及亞伯拉罕與兩位女子(夏甲和撒拉)生下兩子(以實瑪利和以撒)時,他竟出人意料地寫道(加 4:24-26):

這都是比方(譯註:ESV版「比方」一詞爲interpreted allegorically-直譯即「按照寓意來解釋」):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爲奴,乃是夏甲。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爲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保羅似乎公然違背解經原則——將舊約歷史記載賦予非字面含義,並直接稱之爲「寓意解釋」。這究竟該如何理解?

讓我們仔細看一下保羅的真正用意。

《加拉太書》4 章的上下文解讀

在《加拉太書》4:21-23 中,保羅簡要概括了《創世記》16-21 章的歷史細節。但從 24 節開始,他的解讀超越了《創世記》的字面敘述。他將夏甲與西奈之約(摩西之約)聯繫起來(25 節),又將撒拉與亞伯拉罕之約聯繫起來(26 節)。

保羅在《加拉太書》3:6-4:7 已經論證,神從一開始就計劃讓亞伯拉罕之約在耶穌基督裡得到應驗。這爲接下來的論述奠定了基礎。在 27 節,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54:1。

保羅爲何在此引用《以賽亞書》?其實在《以賽亞書》51:2(同一卷書稍前的經文中)就提到了撒拉的名字,這也是全書唯一一次直接提到她。經文中稱她「生養了錫安」。緊接著 3 節,上帝應許要使錫安的「曠野」如「伊甸園」,使她的荒漠似「耶和華的園囿」,並爲此賜下「歡喜、快樂」(51:3)。而保羅所引的《以賽亞書》54:1,正是以「歡呼」開頭(「你這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歡呼……」)。

那麼,神如何成就這帶來喜樂的救贖大工呢?乃是藉著那位受苦的僕人所帶來的新出埃及(參賽 52:1-53:12)。

這一真理照亮了保羅接下來的論述:信徒「如同以撒一樣「,既是「憑著應許作兒女「,也是「按著聖靈生的」(加 4:28,29);而那些企圖靠摩西律法稱義的人,則如同以實瑪利「按著血氣生的」,身爲奴僕,無份於產業(4:29-30),因此不配稱爲神的子民(4:30)。

保羅在這裡做了什麼?他沿著從《創世記》到《以賽亞書》直至基督的救恩線索,揭示出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如何在先知書中得到肯定和深化,最終在基督的救贖工作中完全實現。短短 11 節經文道盡了整本聖經的救贖敘事。

這種解經方法稱爲預表解經。它著眼於聖經人物、地點、事件之間的預言性關聯,且完全尊重各段經文的歷史背景。關鍵在於,這種關聯呈現遞進式應驗,後者總是前者的終極實現。神早已定意,要使亞伯拉罕之約在基督裡得著完滿成就,而整部舊約正是通往這終點的救贖之路,也就是耶穌基督。

揭開「寓意解經」的真義

《加拉太書》4:24 中,譯爲「比方(allegorically)」的這個詞,究竟該如何理解?

首先,「比方」或許並非最佳譯法。正如道格拉斯·穆爾(Douglas Moo)所論證的,希臘原文更宜譯爲「象徵性解讀」,這個譯法在本處尤爲貼切。

其次,保羅使用這個術語,意在表明他正在採用與先前(3:15-4:7)不同的釋經方式。前文是緊扣具體經文論證神在救贖歷史中設立的諸約,此處則是以全景視角對這些論證進行象徵性總結。他用「象徵性解讀」來定義其對夏甲與撒拉的預表性詮釋。

保羅對撒拉與夏甲的解讀,在新約中並非特例,也不是什麼自相矛盾的話語,需要我們花言巧語地解釋過去。相反,這是整封書信論述的巔峰之作。正如保羅一貫向我們顯明的:舊約——無論局部的還是全部的——都是神寫下的書卷,目的只有一個:引領罪人歸向救主耶穌基督的位格和作工。這實在是值得歡慶的福音真諦!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Allegory』 Might Not Mean What You Think

Guy Waters(蓋爾·沃特斯)是改革宗神學院傑克遜校區(RTS Jackson)的新約教授,也是美洲長老會(PCA)的教導長老。他著有《耶穌如何治理教會》How Jesus Runs the Church)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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