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多數傳道人來說,聽或是讀別人對講道的反思,不管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總是意趣盎然,令人興奮的。以下這些反思是本著黃金律的精神給出的,並且唯獨是因爲編輯是一位老朋友!
從我第一次在主日崇拜聚會上講道至今已有整整四十年了。四十年是一段漫長的時間,其間會有很多時候,在講道之後,你想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朝教堂門那裡去,等人來握你的手,說他們對你的講道覺得怎麼樣怎麼樣——即使你熱愛會眾也會這樣;有時候正是因爲你愛會眾,失敗感才更大!有多少次我不得不問自己:「這件事我做了幾千次,怎麼還做不好?」
是的,我知道怎樣解勸自己,就是要這麼想,使自己情緒好些:「真正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忠心。」「你感覺如何毫不相干!」「要記住你是在撒種。」「終極來說,是主把道傳到人的心裡,而不是你。」這都對。然而,作爲傳道人,我們有責任取得進步,真正明顯可見的進步,至少是可以聽得出來的進步(在這方面,提前4:13,15是很有教育性、啓發性和發人深省的!)。
所有這一切使我有一天旅行的時候想到了這一點:我會希望別人寫出了什麼樣的十條誡命,什麼樣的傳道準則可以給我提供指引,給我看到具體的樣子和基本的規則,來幫助我在事奉上不斷朝著正確的方向走,一路上又不斷取得進步,越來越好?
一旦你開始思想這一點,不管你想出哪十條誡命,很明顯的都是,這就是一個無法窮盡的主題。我的朋友編輯先生,可以很容易連續一年刊出一整個系列的「我的講道十誡」。我提出以下的十條,並非認爲絕對無誤,只是一次乘飛機旅行時幾分鐘安靜思考的結果而已。
往往在主日或是研討會結束時,我會猛然間再次想到:要是我更熟悉聖經,我對人的幫助會比這大得多。我所執教的神學院的創辦人曾經說,該神學院的目標是「造就聖經專家」。可嘆,我所接受教育的神學院遠遠沒有這樣的目標。結果呢?我的生活一直在不斷地「一邊自學一邊拼命追趕」。說到底,神學院存在的目的,不是對整本聖經一行一行地給出權威性的解釋,而是提供工具使其畢業生能夠這樣做。正因爲這樣,在很多方面,我們事工的成敗在於我們所做的工作,我們所談的話題,我們去做禮拜的教會,我們所聆聽的傳道人。這不是「自己動手做」,但我們同時也需要親自去做。
作爲講道的觀察者和實踐者,聽到有人從人的方面看有著精良的裝備(善於言辭,又有性格魅力等),卻似乎沒有能力傳講聖經,我就感到困惑不安。不知何故,他們沒有吃透聖經,沒有掌握聖經。
我不可以是文盲。但我需要做一個熟諳一本書的人。一位好友的遺孀曾對我說,她丈夫在生命的最後一年把他的個人聖經都翻爛了。她說:「他就像看小說那樣津津有味地看聖經」。做一個如飢似渴地讀聖經的人吧!
我這裡指的是就講道而言的禱告——不僅僅是指開始預備之前應該禱告,而且是指我的預備本身就是通過禱告,在神的話語裡、也藉著神的話語與神的親密交流。使徒們說他們需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爲事」,這到底是什麼意思,並且爲什麼是以這樣的順序說的?
我自己的感覺是,隨著我們的教牧課本的傳統,我們已經把這一點過分個人化了。我們可以說,使徒們確實指的是「我們」——不是「我彼得」,或者「我約翰」,而是「我們,彼得,約翰,雅各,多馬,安德烈……一起」。
懷疑傳道人隱藏他們對別人爲他們的講道和個人生活禱告的極度需要,這是對實情的錯解嗎?相比之下,想想保羅的懇求。也要記住:有人問起司布真事奉的祕訣,他答曰:「我的會眾爲我禱告」。
思想這一點讓我想到這樣一件事:在一次教牧大會上,正在我講話的時候,我思想裡有這樣一句話:「你把這事搞得一塌糊塗」。但是我接著再次把目光集中在我面前的人們的臉上時,我看到,那些人好像乾渴的人,在痛飲清涼甘美令人暢快的水,他們的目光似乎緊緊盯著我手中拿著的盛水器皿!然後,我的思想又填上了別的話:「現在,我想起我怎樣敦促家中的會眾爲這些弟兄禱告,爲神話語的事工禱告。他們一直在禱告」。
要是我看不到禱告的必要性,也不鼓勵和教導我的會眾看到它的重要性,那我就有禍了。我可能會幹得不錯(到目前爲止,我不都一直做得夠好了麼?)……但卻沒有永恆的成果。
我?是的,我。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它包含很多方面,這裡無法充分闡述。說到其中一個方面也就夠了。要確知並因而傳講「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在事奉中第一次傳講這處經文,遠比最後一次講道中傳講它容易。
我這樣說的意思是什麼呢?也許這一點可以這樣尖銳甚至令人不快地表達出來:系統解經並沒有爲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聖經神學,系統神學,釋經學,或是我們這些闡釋聖經的人,認爲重要的其它任何別的東西也都沒有替我們死。我在別人的講道中聽到了所有這一切……但卻常常沒有以主耶穌的位格爲中心。
貌似矛盾的是,就連繫統地傳講一卷福音書,也不能保證你的講道一定是以基督釘十字架爲中心的。有太多的時候,傳講福音書成了類似於「威利在哪裡」的尋找和發現的兒童遊戲。講道的潛在問題成了「你處在這個故事中哪個人的位置上?」(你是馬大還是馬利亞,雅各和約翰,彼得,感恩的麻風病人……?)
實情是,傳講馬利亞,馬大,雅各,約翰,或彼得遠比傳講基督容易。就連傳講罪孽和人心的黑暗都遠比傳講基督容易。再加上我的書櫃裡也擺滿了各種論述馬利亞,馬大……等等的著作,論美好人生,家庭生活,聖靈充滿的生活,爲人父母的生活,自我受到損傷的生命……等等。而我們大多數人的書架上給講論基督自己的位格和作爲的書只留出了幾寸的空間。
我是在談論祂的時候還是在談論我們的時候處於絕對的最佳狀態?
我們肯定都是這樣的吧?至少在我們的一些教會中,每個主日會眾都會承認一神:父,子,聖靈。但是人們普遍承認,西方基督教往往有一種特別傾向,要麼明確表達,要麼在實際生活中表明自己是神體一位論者,或是只強調聖父(自由主義實際上就是如此),或是只強調聖子(福音派教義,或許尤其是對自由主義的抗拒而有的吧),要麼只強調聖靈(靈恩派對以上二者的反應)。
這無疑是一種漫畫式的描述。但這裡我的憂慮來自於這樣一種感覺,就是相信聖經的傳道人(以及其他人)持續不斷地認爲,三位一體是所有教義中最爲純理論的,因而是最不實用的。畢竟,聽到強調神是三位一體的講道之後你能夠「做」什麼呢?做什麼?好吧,如果不是外在的,至少是內心俯伏敬拜,因爲這位對我的智能來說如此妙不可言、無法理解的神竟然謀求與我們相交!
「教會分析家」和諸如此類的人告訴教會:「你們教會做得最好的是敬拜……小組,對,你們需要在這方面努力……」如此指手畫腳,豈不近乎褻瀆嗎?(近乎褻瀆?可以評估我們敬拜質量的肯定只有一位。這種方法把美學和尊崇混爲一談了)。我有時候想,是不是這方面的失敗導致教會確實相信這些人的話?
約翰福音向我們暗示,在與門徒度過的最後幾小時內,我們的主內心最深重的負擔之一,是幫助他們明白,神的三位一體是使得福音既有了可能,又確實發生的核心所在,並且把神作爲三位一體來認識構成了信仰生活的命脈(參見約翰福音13-17章)。頭腦裡帶著這一點去讀保羅書信,你就會很明顯地看到,他對父、子、聖靈的認識是多麼深刻地織入了他所傳的福音的經緯之內。
我們的會眾有必要知道,他們通過聖靈與父神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他們會從我的講道中知道這一點嗎?
這不是跟剛剛說的不應該把三位一體的真理看作純理論的空談相矛盾嗎?不矛盾。相反,這只不過是陳述了許多個世紀以來講道大師們要麼明確論述的,要麼以自己的榜樣暗示過的事情。所有好的講道都必然要運用想像力。沒有哪位偉大的傳道人缺少過想像力。或許我們甚至可以說,這是……盡意愛主我們的神,並愛鄰舍如同自己的一種勸勉。
聖經本身表明,有很多不同種類的想像力,因此神的話語就以不同種類的文學體裁表達出來:有詩歌,歷史敘述,對話,獨白,歷史,異象,等等。沒有哪兩位聖經作者有過完全一樣的想像力。例如,以西結不見得能寫出箴言書來。
我們所說的「想像力」是指什麼?我們的詞典給出了一系列定義。所有定義給出的普遍意思是「超出自身之外思想的能力」,「以不同的方式看待或考慮同一件事情的能力」。在有些定義中,精巧設計,足智多謀,運用頭腦的創造力是這個詞的一些細微的意思。
在講道方面,想像力意味著足夠理解真理,可以把它轉化成另一種語言形式或音樂形式表達出來,爲的是以一種方式傳達同樣的真理,讓他人能夠看見這真理,明白它的重要性,感覺到它的能力——以一種方式深深打動人,打破障礙,抓住人的思想、意志和情感,使人不但明白所使用的詞語,而且感覺到這些詞語的真理和力量。
路德是單憑言語的戲劇性力量做到這一點的。懷特菲爾德是藉著戲劇性表達法的運用實現這一點的(在一些人看來,他用得過火了)。加爾文——也許令人吃驚——他運用日內瓦本地的日常生活語言也達到了這一點,清楚表達了自己的意思。所以,有著強有力個性的路德,有著講故事和聲音恩賜的戲劇化傳道人懷特菲爾德(大衛·加瑞克不是說過,只要能夠像懷特菲爾德那樣說出「美索不達米亞」這個詞兒,他願意付出任何代價嗎?),或是一個深沉、具有學者風範、喜愛獨處、不情願的傳道人——所有這些人都做到了,但方式各異。他們看到和聽到了神的話語,就是以它能夠進入聽眾世界,使他們歸信並得造就的方式看到和聽到了它。
這裡的祕訣是什麼?那肯定是學習向自己講道,從神話語的背景轉換到你自己的背景,把歷史上臨到別人的真理在我們的生活現實中具體化。正因爲這樣,古時的講道大師常說,只有講章首先帶著能力進入他們的心,然後才能帶著能力從他們的嘴唇出來。
所有這一切都把我們從第五條誡命帶回到我們開始的地方。只有潛心研讀聖經、靈魂被聖經浸透,我們才能夠以這樣的方式講道。這就是談論有關聖經及其信息的講道和似乎直接出自聖經、迴盪著「耶和華如此說」的那種真實性和權威性的講道之間的區別。
諒必這裡是給傳道人的這些誡命的第一塊「石板」結束的好地方。
馬丁·路德在他對保羅的羅馬書的闡釋中,很有洞見地借用了神對耶利米的呼召:
這封書信的總意是要毀壞、拔出、拆毀一切屬肉體的智慧……一切在我們裡面的都要拔出,拆除,摧毀,推翻,一切來自我們、存在我們裡面,因而令我們喜悅的東西都要這樣對待;而一切在我們以外的和在基督裡的都要建立和栽植。
如果這是保羅在羅馬書中的「講道」,那麼我們的講道也應該如此。罪和恩典應該上上下下貫穿在我們整個講道中,既成爲我們講道的強拍,也成爲我們講道的弱拍。
但有一些注意事項。傳講罪不但要強調罪的危險性,也必須除去罪的僞裝,讓人充分認識到罪的欺騙性。
這和以激烈的言辭長篇大論地抨擊會眾不是一回事!那樣只需要一點強烈的情感而已。真正揭示人心、讓人看到其詭詐性,最終使人得拯救的講道,在解經和屬靈上的要求比這更高。這裡讓人想到的是一位技術純熟的外科醫師——他切開傷口,顯示出病症的根源,切除惡性腫瘤,所有這一切都是爲了治病救人,使人恢復生命。
毫無疑問,人們需要受到警戒,避免去做當今社會流行的各種惡事(墮胎,有形教會中的背道,等等)。但是,光靠大肆批評世界是不能很好地餵養教會、使事奉有效、造就健康基督徒的。相反,要實現這一目的,我們就要看到聖經如何暴露我們自己內心的罪,讓我們自己醒悟過來再自欺,拔除我們自己心中殘留的毒根——然後,「將真理表明出來」(林後4:2)以此幫助我們的會眾也這麼做。
要做到這一點,只有一個安全的辦法。屬靈的外科手術必須在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恩典這個環境下施行。只有看到我們的罪,我們才能最終看到恩典的必要和恩典的美妙。不過,暴露罪和揭示並應用恩典不是一回事。我們必須熟悉恩典並做恩典多種力量的推廣者,並且知道怎樣把它應用在各種屬靈情況中。
說實話,揭露罪比應用恩典更容易;因爲,唉,有時候我們和前者比我們和後者更親密。這就是我們的軟弱所在。
這在講道史上是人都熟悉的說法。它特別讓人聯想到講道風格的一個強烈對比,就是英國國教高派講究華麗修辭的傳統和十六、十七世紀清教徒新的「樸實無華的風格」之間的對比。威廉·柏金斯的《講道的藝術》是簡約派的第一本教科書。
不過,這第七條誡命本身並不是堅決主張我們所有人都應該像清教徒那樣講道。實際上,如果真正了解清教徒的講道,我們就會知道他們講道,並非每個人都像是從柏金斯克隆出來的!但他們確實都有一個共同之處:平白淺近的言語,他們認爲這是保羅所讚賞的,也應該是一切講道的首要特徵(林後6:7;也參見4:2)。
這個原則有很多應用方法。不要讓口才成爲你作爲傳道人最爲人知的一點;要確保你領會了所講經文的要旨,把它清楚傳講出來,並表現出它的力量。真正的福音口才自然就會出來。儘管查爾斯·賀治有一些保留意見,但總的來說,阿齊博·亞歷山大是對的:他力勸學生注意聖經概念的能力,然後講道時所需要的言語自然就會流淌出來。
在這方面,風格明快清晰的「大師們」可以教我們很多東西。看似矛盾的是,在這方面,他們中的兩個人本身就是英國國教人士。C.S.魯益師對寫作的忠告同樣適用於講道:
要使用清晰表達你真正意思的言詞;有直截了當、明白易懂的詞語,就不要選用意思含糊的大詞。能夠使用具體的詞語就避免抽象的詞語。不要用形容詞來告訴我們,你要我們有什麼樣的感覺——要通過你說的話讓我們有那種感覺!不要用太大的詞語表達一個小小的意思。當你的意思是「很」時,就不要使用「無限」,否則,當你的意思真正是無限時,你就沒詞兒了!
萊爾的勸告也類似:「要清楚知道你要說什麼。使用簡單的詞語。運用簡短的句子結構。講道要像你有哮喘一樣!要直截了當。務必要用生動的例證說明你所講的事情。」
當然,這些原則有例外。但我爲什麼認爲自己是例外呢?一位技術精湛的外科醫生,可能可以用簡陋的醫療器械給人動手術;聖靈也一樣。但鑑於我們在講道中是手術室的護士,我們的基本職責就是爲聖靈預備好乾淨、鋒利、無菌的手術刀,供祂使用。
「聲音」在這裡是指個人風格——如果可以把哲學家的名言基督化的話,那就是「認識你自己」。
除此之外,按字面意義來說,找到一種聲音也是重要的。非常不善於運用自己聲音的好傳道人實在是很少有的。毫無疑問,矯揉造作是應該明確禁止的;我們也不要像演員那樣讓自己的聲音適合所飾演的角色。然而,我們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的,是會說話的造物,並且口中說的是神的話語和對祂的頌讚,這就要求我們盡一切所能地利用好主賜給我們的天然資源。
但這裡說的其實是聲音的比喻意義——就是我們講道的方法,它使講道真正成爲「我們的」講道,而不是盲目模仿他人。是的,我們可以學習別人的講道,也必須學習別人的講道,從積極和消極兩方面學習。而且,別人講道時,我們豎著兩隻耳朵聽總是很重要的:一隻耳朵通聆聽神話語的傳講得到個人的滋養,另一隻耳朵試圖聽出令這篇講道之所以對人有益的原則。
我們不應該成爲他人的克隆,機械呆板,毫無獨創性地模仿別人。有些人在講道上從無長進,因爲他們借來的「講道服」並不適合他們本人,也不適合他們的恩賜。那樣的話,我們不但不會成爲傑出的解經式傳道人,或是救贖和歷史方面的講道人,或是以神爲中心的講道人,或是我們欽佩的任何種類的傳道人,反而會因爲力圖使用他人的範式、風格或個性,以此作爲模子,硬把自己塞進去而束縛我們的手腳,損害我們獨特的天賦或恩賜。這樣,我們在基督裡就變得不那麼是真實的自己了。我們的個性和另一個人的講道風格的結合,有可能成爲單調乏味、死氣沉沉的一個配方。所以,花時間不斷評估我們作爲傳道人是什麼樣的人,有哪些恩賜,長處和短處是什麼,是值得做的一件事。
在威斯敏斯德會議所制訂的《公共敬拜指南》中,有一個很簡短(兩頁)但又非常棒的傳道人「必讀」部分。其中教牧神學家們說,傳道人「勸人盡本分……是在他認爲有理由和必要時,也教導那種幫助人履行本分的途徑或方法。」用現代的話說,這意味著我們的講道要回答「怎樣做?」這個問題。這也許需要進一步解釋。
我們在很多當代講道中看到過多的過於流行的「怎樣做」,對此我們很多人感到厭倦。這種東西往往比心理學好不了多少(不管多麼有助益),只不過加上了一點基督教的上光劑而已;它們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必須做什麼什麼,而不是怎樣怎樣做,說到底,這成了以自我和以成功爲導向,而非以罪和恩典爲導向了。然而,有一種改革宗的,更重要的是合乎聖經的,對教導人如何從舊的行爲方式轉變成新的行爲方式的強調。光是強調這種轉變的必要性是不夠的,甚至強調其可能性也不夠。我們必須教導人們這一點是怎樣產生的。
多年前,我帶我們的一個兒子去找一位老朋友當高爾夫教練,此人當時已被視爲具有高度教學水平的專業人士了。而我兒子就像人們說的,還沒有「升到上一級」。我看到了這一點,但已不再有(也許什麼時候都沒有了)打高爾夫球的才幹來幫助他了。我的朋友上場,只通過一次的輔導和訓練,我兒子在擊球方面的提高就變得既可以看見又可以聽見了(完美擊球的聲音或是本壘打的聲音是可以聽出來的!)。
這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我們被呼召在我們對聖經講解上要達到的目的——不是「這是錯誤的……這是正確的」,而是通過我們的講道使人能夠轉變,並確實轉變。
但這是怎樣做成的呢?儘管福音派的實用主義受到很多批評,改革宗的講道在這方面卻不總是很有技巧。很多人教義強於解經,而且往往自我反省強於靈命建造。我們需要學習這樣闡釋聖經:讓闡釋本身給我們的聽眾帶來力量,從亞當裡舊的生活方式轉變成基督裡新的生活方式。
我們怎樣做到這一點呢?首先,在闡釋聖經時清楚表明,恩典的具體指示構成信心和順服的命令基礎,並且也使之生效。這一點,我們必須學習以這樣的方式做到:就是從經文本身所教導的帶出轉變是如何發生的,以及真理的能力本身是如何使人成聖的(參見約17:17)
這通常要求我們在要講的經文上停留更長時間,進行更多的探究,請求經文:「讓我看到你的具體指示怎樣使你的命令得以實施,起作用」。這樣的研讀往往產生令人驚訝的結果:深入研讀聖經意味著,我們不必跑到基督徒書店或是輔導期刊那裡,去發現福音怎樣改變生命。不,我們已經懂得,聖經本身教導我們「什麼?」這個問題的答案,還有「怎樣?」這個問題的答案了。
我們——更不要說我們的會眾了——知道「怎樣做」嗎?我們是否告訴他們需要這麼做,但聽任他們自行其是,而不是在我們的講道中示範這一點?
幾年前,在一次教會研討會結束時,當地的牧師(他做學生時我就認識他了)對我說:「在我今天晚上放你走之前,你能最後再做一件事嗎?你能跟我講講治死罪的具體步驟,使我們可以學習怎樣做到這一點嗎?」
我很感動,因爲他提出了一個對我來說顯然既是個人方面又是教牧方面的問題,也許更讓我感動的是,他以爲我能夠給出幫助。(有多少時候,我們這些自身有掙扎的人,被人問一些我們自己需要學習怎樣回答的問題!)這之後不久他就去世了,我認爲,他的問題是他給我的遺贈,使我一次又一次看到,我們需要顯示出新學院的約翰·拉比·鄧肯所說的約拿單·愛德華滋講道的特徵:「他講的教義都是應用,他講的應用也都是教義。」
生動表明這一點、並且懂得怎樣向聽眾傳講,如何從舊人到新人轉變的事奉將會有多馬·波士頓曾有一次論到自己事奉特點時所說的「某種氣息」,儘管人們說不清楚也無法解釋這樣的講道何以如此不同,如此有益。
約翰·牛頓寫道,他的會眾願意接受他所講的任何話,不管多麼刺痛,因爲他們知道「我是爲他們好」。
這是我們事奉的試金石。它意味著我的預備是一種比只滿足我自己對學習和研究的熱愛更神聖的事情;它意味著我的講道將會有一些特徵,雖然很難定義,但我的聽眾感覺得到,是反映出使徒的原則: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爲主,並且自己因耶穌做你們的僕人。(林後4:5)
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爲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帖前2:8)
在教會獨一無二的傳道人耶穌基督裡面,所傳的信息和信息的傳遞者是一個。祂是傳道人也是傳講的信息。我們卻不是這樣。但是,在與基督的聯合中(我們「在基督裡」講道,也「在基督裡」生活和死去),一種更小更少的聯合就產生了:傳達信息真理的傳道人,他的靈已經在信息中所含有的神的恩典相一致了。當講道成了「神藉我們勸你們」(林後5:20)時,不是這樣又會是什麼呢?多馬·布魯克寫道:「傳道人的生活應該是他的教義的註釋;他的實踐應該是他的講道的副本,二者是一致的。天堂般的教義應該總是由天堂般的生活來裝飾的。」
一份「傳道人十誡」可能會有助益,但最終我們得滋養不是靠律法的命令,而是神在福音中的恩典供應。我們的講道和我們的生活一樣,由於我們的軟弱,律法做不到的,神藉著基督做成了,爲的是靠著聖靈在我們身上完成祂的命令。但願這對我們是這樣!然後,我們就能真正唱道:
如果能在奄奄一息時
喘息著說出祂的名字
向所有人傳講祂,在臨終時呼喊,
「看哪,看那羔羊!」那麼,我將幸福無比
譯/校:改革宗經典出版社,原文「A Preacher’s Decalogue,」 刊載於福音聯盟期刊Themelios, Volume 36 Issue 2,Aug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