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生就有對美的感知力。美,總會吸引我們的目光。因此,審美是每個人都無法迴避的課題。
如果說每個人都有審美的責任,那麼對基督徒來說更是如此。美學思考不只是一個神學選修題,而是神學的必修課。
然而,不得不承認,福音派教會在神學層面對美與美學的思考,幾乎處於缺席狀態。大多數關於這些主題的研究和著作,都來自哲學家或專門研究美學的學者;基督徒往往只是旁觀者。這種現象本不該發生。
以下五個原因,可以解釋爲什麼鮮有福音派聲音進入這一重要對話。
這種陰影長期籠罩著基督徒對美與美學的理解。在教會歷史上,人們常常把屬靈與物質對立起來。這樣的二元論往往催生禁慾主義,使基督徒對美最初的承載途徑——身體和感官——充滿懷疑。
但人是一個整體,感官經驗在塑造人的過程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涉及認知、情感和意志等層面。
如果我們能建立起一種具有鮮明基督徒特色的美學視野,就能更好地分辨和理解神賦予感官享受的真正目的。除非我們的情感受聖經真理的指引並扎根其中,否則它們終將流於虛浮,失卻真純。
這種懷疑往往源於對偶像崇拜的擔憂。換句話說,正是因爲美與審美太具吸引力,基督徒往往選擇迴避它們。
但神從未禁止我們欣賞美、創造美,祂所禁止的,是去「崇拜」美。偶像崇拜本質上是內心的問題,而不是美本身的問題。事實上,以神爲中心的美學,恰恰能抵制偶像崇拜,並將審美轉化爲敬拜的路標。最終我們會明白:耶穌就是神的形像,祂完全彰顯了父神的榮美(西 1:15-20;林後 3:12-18;來 1:2-3)。
在 17、18 世紀的啓蒙運動之後,對超驗性實在(transcendental realities)真、善、美的割裂,使得美逐漸脫離了賦予其意義的根基:真與善。一旦三者被隔離開來,美就淪爲單純的感性體驗;真被簡化爲單薄的歷史事實;善則變成了空洞的道德規範。遺憾的是,正如學者帕特里克·謝里(Patrick Sherry)所觀察到的,許多神學家對待「美」的態度,就像童話中灰姑娘的命運,而「真」和「善」卻反而像她那兩位惡毒的繼姐。
因此,重新恢復對真、善、美三者平衡統一的理解,有助於爲基督徒的生命,以及美在基督教神學中的位置,構建一個整全的視野。事實上,這也正是現代神學在護教領域中最被忽視的一個方向。
美和深度的審美體驗常常被輕視,因爲它們不能直接幫助人掌控物質生活。丹尼斯·霍林格(Dennis Hollinger)指出,在這種講求實效、崇尚功利的文化中,人們往往把美學視爲多餘之物,與屬靈生命毫不相干。
然而,美卻有一種獨特的力量,能帶領我們進入理性所無法觸及的生命與屬靈領域。如果我們只從功利價值來看待美,就會帶來雙重危害:既輕慢了那位創造萬物的神,也剝奪了人類本可自由探索的廣闊疆域。
在基督教歷史上,這種過敏反應由來已久。儘管如此,歷代仍有許多作者追隨《詩篇》作者的腳步,將創造界稱爲「祂手的作爲」(詩 19:1),並將其比作一件藝術品:它本身是美的,同時也表達了創造者的性情。
自然世界雖不是神學的主要來源,卻常常成爲神學的重要靈感之源。美與審美經驗,正可以成爲指向那位創造者的重要比喻。約拿單·愛德華茲對此深有體會,他寫道:「當我們因繁花盛開的草地、輕柔吹拂的微風而感到喜樂時,我們應當想到,這就是耶穌基督那甜美仁慈的流溢。」
雖然以上五點讓我們對教會在神學中整合美與美學的狀況感到憂心,但希望猶存。事實上,人如何在神學上理解美與美學,往往決定了他如何以基督徒的身份看待這美麗的世界。
作爲基督徒,我們明白:美的啓示,是神自我啓示的愛之舉動。關於美與美學,神學最根本的斷言就是:唯有神自己才是真正美的源頭與本質。祂不僅按祂的形像造了我們,使我們成爲審美能力的受造者,還賜下能力,讓我們可以享受並栽培美好的事物。
正是在這一點上,基督徒思想家才是真正的美學家。因爲我們深知,一切對美的渴望,最終都在耶穌基督裡得以滿足,而聖靈打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能看見這真理。也正因如此,基督徒理應比任何人都更積極、更主動地參與關於美與美學的討論。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5 Reasons Christians Neglect Beauty in Theology.